孔孟之乡网消息 近日从邹城市文物旅游局了解到,经国务院三普办最终核定,山东省不可移动文物总量为33551处,其中邹城市文物点数量为517处,列居济宁县市(区)第二位。
邹城市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于2008年3月正式启动,在各镇街的密切配合下,圆满完成了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实地文物调查阶段的各项工作任务。山东省三普办对该市实地调查资料与数据进行整体验收、抽查及抽样检测后,最后经由国务院三普办验收核定,邹城市第三次文物普查不可移动文物点数量为517处,其中复查252处,新发现265处,包括古遗址175处、古墓葬107处、古建筑132处、石窟寺石刻31处、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71处、其它类1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