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记者从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上了解到,2009年末,全省总人口已达9470万,“十二五”期间人口出生预计每年自然增长60万—70万人。
在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上,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盖国强做了《关于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情况的报告》。该报告提出,2008年以来,全省人口出生率、自然增长率分别控制在12‰和6‰以内;2009年末,全省总人口9470万,顺利完成了全省“十一五”人口发展的阶段任务目标。而由于我省人口基数大,净增量高,即使稳定现行生育政策,“十二五”期间人口出生预计每年仍在120万—130万人,自然增长在60万—70万人。
据了解,2008年以来,先后组织了5次大的人口基础信息核查活动,共清理瞒报出生人口67.17万人。我省全面实行计划生育30多年来,取得了全省少生5000万人口的巨大成绩,少出生人口占全国的1/8,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创造了40年人口红利期。
我省今年及以后一个时期,都将努力把年均人口出生率控制在13‰以内,自然增长率控制在6‰以内,合法生育率稳定在90%以上,实现2020年不过亿即回落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