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孟之乡网消息 1月5日从山东省济宁市有关部门获悉,导致16人死亡的“12·29”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原因已经查明,经查,肇事的客车和货车在行至交叉路口时未按照交通信号灯行驶是导致事故的直接原因。
2009年12月29日17时许,在济宁市开发区崇文大道与王黄路交叉口,一辆河南籍大客车与一辆山东兖州籍大货车相撞,共造成16人死亡,11人受伤,两辆车的司机均在事故中死亡。经查,事发路口交通信号灯正常,两辆车各种营运手续齐全,均没有超载现象。经过有关专家技术鉴定和试验模拟,对事故原因作出了结论。
又讯 据新华社北京1月5日电,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日前通报了造成16人死亡、11人受伤的山东济宁“12·29”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经初步调查,肇事车辆在交叉路口时未按照交通信号灯行驶是造成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
根据通报,2009年12月29日17时,河南商丘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一辆客车由山东省临沂驶往商丘,行驶至山东省济宁市开发区崇文大道与王黄路交叉口时,与一辆个体运输货车相撞,造成16人死亡、11人受伤。
经初步调查,客车和货车在交叉路口时未按照交通信号灯行驶是造成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国务院安委办指出,事故暴露出部分地区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相关地方监管部门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还存在薄弱环节和漏洞等突出问题。
2009年12月29日晚,事故发生后,现场一片狼藉,客车座椅及乘客物品等杂物撒满了路面。
大客大货相撞16人死亡11人受伤 事发济宁境内
本网济宁12月30日讯 29日17时许,在济宁市崇文大道高新区王因镇路口,一辆河南籍大客车(车牌号豫N07959)与一辆山东兖州籍福田挂车(车牌号鲁H25657)相撞,截至30日上午,车祸共造成16人死亡、11人受伤。
29日18时许,记者赶到事故现场时,交警已在周围拉起警戒线,并对事故路段实施交通管制。发生车祸的大客车和挂车均在崇文大道南侧车道上,自西向东行驶的车辆均改道从北侧车道慢速行驶。救援人员已将伤亡人员送往济宁市第一、第二人民医院。
据介绍,事发后,省市有关领导立即带领公安、安监、卫生和消防人员等赶赴现场进行应急处置和救援。
记者在现场看到,由于受到严重撞击,客车车头已被撞得完全“撕裂”,两个前轮脱离车体,两侧的车窗几乎全部粉碎。挂车的大半车体冲到了路口西南处的路沿石上,挂车车头也已严重变形。在两辆车之间,客车座椅及乘客物品等杂物撒满了路面,事故现场一片狼藉。
记者注意到,车号豫N07959的大客车上标注着“河南商丘汽运集团”的字样,车后窗处的提示牌显示该车是来往于河南商丘和山东临沂的长途客车。
30日下午,记者电话连线《大河报》商丘记者站,据记者陈海峰介绍,事故发生当晚8点钟,商丘市安监局接到济宁市安监局的电话,了解情况后已经迅速安排商丘市安监局、商运集团等主要负责人连夜赶赴事故发生地,参与事故的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
目前,事故原因正在调查中。
另据新华社消息 车祸发生时,当场造成5人死亡,22人受伤。截至30日上午,22名伤员中又有11人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另有4人危重伤,5人重伤,2人轻伤,共计造成16人死亡、11人受伤。
另据大众日报报道
昨日,济宁市发生一起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造成16人死亡11人受伤。
昨日16时许,在济宁市崇文大道王因路口,一辆河南籍载有20余名乘客的大型客车(车号豫N07959)与一辆兖州籍福田挂车(车牌号鲁 HS667挂)相撞,造成多人伤亡。接报后,省和济宁市有关领导立即带领公安、安监、卫生和消防人员等赶赴现场应急处置和救援。经核查,事故共造成27人伤亡,其中现场死亡14人,经救治无效死亡2人,危重5人,重伤5人,轻伤1人。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正在有序进行。
今天下午,省卫生厅组织省立医院、山东大学齐鲁医院有关专家到达济宁,直接到救治医院对伤员救治工作会诊指导,进一步完善救治方案。目前11名住院伤员都已得到妥善救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