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2014年6月16日出版的《中国经济周刊》报道,近日,“吉林三名副省级官员在企业违规兼职被处理”的信息,被众多网站转载,并引起公众的高度关注。此消息来源于6月8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发布的《中共吉林省委关于中央第四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通报在“关于个别副省级领导违规担任金融机构董事长的问题”部分中指出,在金融机构担任领导职务的原副省级干部3人,其中,1人因个人严重违法违纪被处理,另外2名领导同志均已辞去在企业兼任的职务。
官方此举,无疑是反腐倡廉之需要,是得民心之法器,是严肃党纪国法之正道,是稳固政权之杀手锏,是杀鸡骇猴之策略。
直言不讳地讲,如果没有中央惩治腐败采取“零容忍”的态度,如果没有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的正确指引,那么,像上述3个退休官员,其或许会在较长的时期内逍遥于党纪国法之外,而安享“权力”带来的更多东西。
对此,媒体报道已经证实了:《中国经济周刊》记者查阅相关资料时发现,这一任职现象还在当时引起了媒体的关注,并称之为“吉林金融产业发展的一道新的风景线”。如2008年3月,有官方媒体刊发了《吉林三位副省长下海执掌金融机构》的报道。该报道称:“日前,东北中小企业信用再担保股份有限公司在北京成立,吉林又一位重量级人物——副省长牛海军离开政府出任该公司董事长。加上之前的副省长矫正中出任东北证券董事长、副省长田学仁出任吉林银行董事长,从去年底到今年初,几个月时间内吉林先后有三位副省级高官离开政府岗位,转而前去领军金融机构,成为吉林金融产业发展的一道新的风景线。”报道还称,当地有关人士对三位副省级高官领军金融机构给予了高度评价,认为这说明地方政府对发展地区金融业的高度重视,同时也看出吉林金融业呈快速发展态势;据记者了解,高官的加盟对公司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比如,矫正中到东北证券不久,公司董事会就推出再融资的决议,解决公司净资本偏小的问题;当地一些人士非常看好东北证券的未来发展。
但实际上,2013年10月10日,北京市一中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田学仁受贿案。该案,跟田学仁担任吉林银行董事长一职密不可分。2013年11月1日,北京市一中院对田学仁受贿案一审宣判,认定田学仁犯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不可否认,众多退休官员会将其政治资源转化为企业的经济资源、人脉资源,然而田学仁之类的教训,其实已经十分雄辩地表明,退休官员在企业任职,可能会给企业带来很大的损失,甚至会将企业拖入万丈深渊而走向破产。同时,退休官员于企业任职,还会制造出诸多贪污腐败等丑恶问题。
但是,据2013年8月12日《新京报》报道,早在2011年,一项针对沪深两市上市公司的调查显示,当时市值排前50的上市公司中,有34位政府退休高官任独立董事,全部A股上市公司中聘请的担任不同职务的前任官员达到了1599人,其中近500人担任独立董事,这次中国重汽的新任独立董事崔俊慧当时就担任中石油的独立董事。记者梳理目前A股市值前十大公司,在其48位独立董事中有7名为退休高官,占比约15%。如果包括有普通政府官员背景的,这一比例会更高。
当然,并非所有退休官员在企业任职都会成为田学仁之类的。可其现实的、潜在的风险往往还是比较大的。这点,一些企业及其相关部门当保持高度的警惕性。同时,希望退休官员能够在有关方面能够自重,而不要晚节不保。
延伸阅读:
十八大以来多名退休官员被查
近期,广东省茂名市原政协主席冯立梅等多名涉嫌严重违纪或违法的退休官员相继被查,成为备受社会关注的反腐新动向。“有权不用,过期作废”,以往受官场“潜规则”的影响,不少官员在即将退休或退休后都要抓紧时间“最后捞一把”,并且认为可以“一退了之”不会出事。
十八大以来,从中央到地方连续查处贪腐的退休官员,折射出反腐斗争前所未有的决心和力度。
59岁现象:最后捞一把
5月29日,杭州市纪委宣布,已退休的杭州市政府原副秘书长、钱江新城建设指挥部党委书记王光荣因涉嫌严重违纪,正在接受组织调查;5月26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称,67岁的湖南省政协原副主席阳宝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3月28日,广东省纪委有关负责人证实,63岁、已退休两年的广东省茂名市原政协主席冯立梅涉嫌严重违纪问题,正在接受组织调查……“有权不用,过期作废。59岁被一些官员视为退休或退居二线的分水岭,在退休前抱着‘最后捞一把’的心理,大肆贪污受贿,以为只要一退休就基本不会出事,这一现象在政治领域被称为‘59岁现象’。”中国纪检监察学院副院长李永忠介绍说。
反腐专家、中央党校教授林喆认为,一件件退休官员被查的案例表明,过了退休这道线并不意味着“平安着陆”。随着反腐走向深水区,退休也不等于进入“保险箱”,不能享有法外豁免的特权。
两官员16年“边腐边升”
记者采访发现,退休官员被查分为两种情况:一是在职时以权谋私,边腐边升直至退休;二是退休后“发挥余热”,继续利用在任时的人脉关系谋取利益。
公开资料显示,1947年10月出生的田学仁2008年从吉林省常务副省长的职位上退下,任吉林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2012年7月,因查出涉嫌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巨额钱财,田学仁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2013年11月,田学仁被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从1995年至2011年,田学仁“边腐边升”至副部级,腐败“潜伏”16年竟未被发现。无独有偶,2012年落马的退休官员福州市原副市长杨爱金也“潜伏”了长达16年之久。
对此,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廉洁教育与研究中心教授任建明认为,这表明过去反腐力度不够,有各种各样的因素导致反腐机构不能有效运作。在林喆看来,现阶段应当尽快落实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及抽查制度、干部选拔倒查机制。
人脉成为退休牟利资本
从各地查处的反腐案件中可以看出,一些腐败官员在退休后,仍然不忘捞钱,利用在任时积累的人脉关系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
2013年10月,检方指控,涉嫌受贿421万元、犯受贿罪的广东东莞原市委政法委副书记高少鹏在退休后继续利用自己在当地政法界的影响力,为废品回收商贩提供各种帮助,并收取大量好处费。
退休官员利用自己任职时积攒的影响力,在退休后“发挥余热”的事情屡见不鲜。更有不少官员在退休后到企业任职。在职时积累下来的人脉已成为官员退休后牟利的重要资本。
专家分析认为,实际上企业愿意花高价聘请退休官员,要么是希望借助他们的影响力为企业“排忧解难”,要么就是为了感激其在职时的关照而进行的利益输送。
林喆认为,防止领导干部退休后继续腐败需要建立制度。除了明列退休后的禁入领域外,还应当建立离退休领导干部汇报检查制度、离职去向追踪报告制度,并且对其退休后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让规定行之有效、落到实处。据新华社
退休不再是贪官护身符
新华网深圳6月8日电(记者 赵瑞希、毛一竹)近期,广东省茂名市原政协主席冯立梅等多名涉嫌严重违纪或违法的退休官员相继被查,成为备受社会关注的反腐新动向。“有权不用,过期作废”,以往受官场“潜规则”的影响,不少官员在即将退休或退休后都要抓紧时间“最后捞一把”,并且认为可以“一退了之”不会出事。
但党的十八大以来,从中央到地方连续查处贪腐的退休官员,折射出反腐斗争前所未有的决心和力度。一系列“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行动提振了群众反腐败的信心。
反腐斗争不留“死角”,“退休”并非“平安着陆”
5月29日,杭州市纪委宣布,已退休的杭州市政府原副秘书长、钱江新城建设指挥部党委书记王光荣因涉嫌严重违纪,正在接受组织调查;5月26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称,67岁的湖南省政协原副主席阳宝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3月28日,广东省纪委有关负责人证实,63岁、已退休两年的广东省茂名市原政协主席冯立梅涉嫌严重违纪问题,正在接受组织调查……
党的十八大以来,不少退休或退居二线的官员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追责。
仅2013年,就有3名省部级退休或退居二线官员因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他们是:64岁的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郭永祥、59岁的安徽省原副省长倪发科、63岁的湖北省原政协副主席陈柏槐。 “有权不用,过期作废。59岁被一些官员视为退休或退居二线的分水岭,在退休前抱着‘最后捞一把’的心理,大肆贪污受贿,以为只要一退休就基本不会出事,这一现象在政治领域被称为‘59岁现象’。”中国纪检监察学院副院长李永忠介绍说。
反腐专家、中央党校教授林喆认为,一件件退休官员被查的案例表明,过了退休这道线并不意味着“平安着陆”。随着反腐走向深水区,退休也不等于进入“保险箱”,不能享有法外豁免的特权。
“边腐边升”潜伏至退休,“带病提拔”亟需反思
记者采访发现,退休官员被查分为两种情况:一是在职时以权谋私,边腐边升直至退休;二是退休后“发挥余热”,继续利用在任时的人脉关系谋取利益。
公开资料显示,1947年10月出生的田学仁2008年从吉林省常务副省长的职位上退下,任吉林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2012年7月,因查出涉嫌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巨额钱财,田学仁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2013年11月,田学仁被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从1995年至2011年,田学仁“边腐边升”至副部级,腐败“潜伏”16年竟未被发现。无独有偶,2012年落马的退休官员福州市原副市长杨爱金也“潜伏”了长达16年之久。
对此,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廉洁教育与研究中心教授任建明认为,这表明过去反腐力度不够,有各种各样的因素导致反腐机构不能有效运作,因此“边腐边升”问题比较严重,甚至对一些被举报的官员也没有展开调查。
林喆认为,这类案件的集中出现说明当前应该反思领导干部用人制度和监督制度。“为什么这些腐败分子在职时每年的考核都能通过,财产申报也能通过,还能‘带病提拔’?”
任建明认为,要解决这一问题,需要系统性地完善制度。在林喆看来,现阶段应当尽快落实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及抽查制度、干部选拔倒查机制。
今年1月21日,中组部印发《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意见》,提出“严格把好人选廉政关,坚决防止‘带病提拔’”、“严厉查处违规用人行为,坚决整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建立倒查机制,强化干部选拔任用责任追究”,凡出现“带病提拔”、突击提拔、违规破格提拔等问题,都要对选拔任用过程进行倒查,存在隐情不报、违反程序等失职渎职行为的,不仅查处当事人,而且追究责任人,一查到底、问责到人。
退休后“发挥余热” 明令禁止更需落到实处
从各地查处的反腐案件中可以看出,一些腐败官员在退休后,仍然不忘捞钱,利用在任时积累的人脉关系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
2013年10月,检方指控,涉嫌受贿421万元、犯受贿罪的广东东莞原市委政法委副书记高少鹏在退休后继续利用自己在当地政法界的影响力,为废品回收商贩提供各种帮助,并收取大量好处费。
退休官员利用自己任职时积攒的影响力,在退休后“发挥余热”的事情屡见不鲜。更有不少官员在退休后到企业任职。在职时积累下来的人脉已成为官员退休后牟利的重要资本。
专家分析认为,实际上企业愿意花高价聘请退休官员,要么是希望借助他们的影响力为企业“排忧解难”,要么就是为了感激其在职时的关照而进行的利益输送。
为了防止这一问题,中组部2013年10月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规定对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的党政领导干部到企业兼职(任职)必须从严掌握、从严把关、严格审批。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三年内,不得到本人原任职务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企业兼职(任职),也不得从事与原任职务管辖业务相关的营利性活动。
林喆认为,防止领导干部退休后继续腐败需要建立制度。除了明列退休后的禁入领域外,还应当建立离退休领导干部汇报检查制度、离职去向追踪报告制度,并且对其退休后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让规定行之有效、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