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锦”究竟是鲁西南民间手工提花纺织品的通用名称,还是属于某家企业所独有的商标?围绕“鲁锦”之争,嘉祥和鄄城的两家企业把官司从济宁中院打到了省高院。4月28日,“鲁锦”案二审在省高院开庭。
由于关系到山东众多手工棉织布生产企业能否继续以“鲁锦”叫卖产品,该案备受关注。当日,省高院邀请了两名全国人大代表和两名省人大代表观摩庭审。
一审原告是位于嘉祥县的山东鲁锦实业有限公司(简称“山东鲁锦公司”),1999年,该公司申请注册“鲁锦”文字商标;2001年,又申请注册了“图形+LUJIN”组合商标。2006年,“鲁锦”商标被山东省工商局认定为“山东省著名商标”。2007年,原告发现鄄城鲁锦公司生产、销售的产品在显著位置标明了“鲁锦”字样,遂将其和销售商告上法庭。去年8月,济宁中院作出一审判决,原告胜诉。鄄城鲁锦公司不服判决,上诉到省高院。
28日的庭审从上午9点持续到近12点,双方就多份证据进行了质证。法庭归纳,该案审理的焦点问题有两个:一是鄄城鲁锦公司使用“鲁锦”字样标志,是否侵权;二是鄄城鲁锦公司应否变更其企业名称,去掉企业名称中的“鲁锦”二字?而问题的关键就是:“鲁锦”是不是一种民间纯棉手工提花纺织品的通用名称?
鄄城鲁锦公司认为:“鲁锦”被注册为商标前,已变成通用名称,是社会公共财富,历史文化遗产,自己是“正当使用”,不构成商标侵权。山东鲁锦公司则认为,“鲁锦”究竟指什么对方说不清楚,有时指布料,有时指服饰,有时又认为是传统手工艺和历史文化遗产。“通用名称”如果是约定俗成的,应具有广泛性和规范性,“鲁锦”不符合这一要求。
庭审结束后,两家公司都表示愿意接受法庭调解。该案没有宣判,将择期进行调解。
谁创造了“鲁锦”一词?

“鲁锦”的名字是谁起的,谁最先用的?
山东鲁锦公司说,自己在1985年经过大量的调查考证,并组织了数位专家学者为其产品进行了命名,将其生产的棉布、工艺品、服装和床上用品等产品统称为“鲁锦”。在1985年前,是没有“鲁锦”这个词的。
鄄城鲁锦公司则说,“鲁锦”一词出现在人们视野中,是从1986年8月20日开始。当天,山东多部门联合在京举办“鲁锦与现代生活展”,此次展览引起轰动,多家媒体予以报道并使用了“鲁锦”一词,指的是鲁西南织锦的简称。此后,鲁锦制品和技艺的研究、开发,鲁锦制品的生产逐渐普及。
山东鲁锦公司的代理人在法庭上指出,如果说“鲁锦”指的是民间手工棉织布,“布”和“锦”是完全不同的,怎么能把老粗布叫成“锦”呢?“土布”可以说是历史遗产,是社会公共资源,但“鲁锦”不是。山东鲁锦公司一再重申。
“鲁锦不是被上诉人创造的,而是历史遗产到了现代社会的继承和发展,不能让个别人据为己有、将全社会的财富成为一家之私。”鄄城鲁锦公司针锋相对。
是否通用名称关键看证据
按我国法律规定,商品通用名称是不得注册为商标的。鄄城鲁锦公司已在2007年9月,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撤销山东鲁锦公司注册的“鲁锦”商标,商评委已经受理但至今未作出裁定。
省工商局商标处表示,商标注册后可以撤销,但需要拿出是通用名称的证据来。另外,是否通用名称不仅要看现在,还要看注册当时。“当时能注册下来,说明当时‘鲁锦’作为通用名称的特征不明显。”法院应征求商评委意见,一般注册了的商标就应保护。如果法院判决是通用名称,商评委就要随后撤销该商标了。
齐鲁商标事务所负责人孙先生认为,此案有一个玄机,可能大家没注意到,“鲁锦”作为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是第25类“服装、鞋、帽”,而在第24类商品“纺织织物、棉织品、内衣用织物、纱布、纺织品、毛巾布、无纺布、浴巾、床单、纺织品家具罩等”上,山东鲁锦公司注册的商标是“图形+LUJIN”的组合商标。“我认为,这家公司当时肯定也在第24类上提出注册‘鲁锦’商标的申请了,但没被批准,只在第25类上申请下来。因为‘鲁锦’已是鲁西南手工织布约定俗成的名称了。”
但也有商标界人士认为,“鲁锦”还够不上商品通用名称的程度,它还是有显著性的,可以作为商标使用。山东白兔商标代理有限公司总经理李芳说,是否通用名称,关键看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