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机构改革,距离1953年新中国成立后首次“精兵简政”完成已有60年,而改革开放后,中央政府也已进行了6次较大规模的机构调整。
盘点历次机构调整,转化政府职能、提高行政效率、避免职能交叉已成改革“主线”。
1953年“精兵简政”
1949年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其中规定:政务院设政治法律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文化教育委员会、人民监察委员会和下列各部、会、院、署、行,主持各部门的国家行政事宜。1951年12月,政务院作出《关于调整机构紧缩编制的决定(草案)》,进行了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次精兵简政工作。这次机构改革以加强中央集权为中心内容。到1953年底,政务院工作部门增加到42个。
1954~1956年“首次高峰”
1954年,随着中国政权组织形式的确定和各级政权机关的建立,从当年底开始,用了一年多的时间,对中央和地方各级机关进行了一次较大规模的精简。以后,随依法成立的国务院开始增设机构,到1956年,机构总数达81个,形成了新中国成立以来政府机构数量的第一次高峰。
1956年~1959年“下放权力”
1956年下半年,中央提出了《关于改进国家行政体制的决议(草案)》。这是第二次较大规模的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这次改革以中央向地方下放权力为主要内容,通过国务院精简所属工作部门,下放权力,以达到扩大地方自主权的目的。这次改革一直持续到1960年。1958年,撤销合并了国家建设委员会等10多个单位。经过调整,国务院部委减少8个,直属机构减少5个。到同年底,国务院设68个工作部门。1959年,国务院工作部门又作了进一步调整和撤并,到同年底,国务院设39个部委,21个直属机构和办事机构,机构总数达60个,比1956年减少21个。
1960~1965年“二次高峰”
1960年到1964年,为了贯彻国民经济调整的方针,进行了新中国成立后的第三次较大机构改革。一是先后在中央和地方各级机关进行了两次比较集中的干部精简运动。二是中央收回五十年代后期下放给地方的权力并恢复被撤销的机构,到1965年底,国务院的机构数达到79个,为新中国成立后的第二次高峰。
1966~1975年“文革变动”
“文革”中,政府机构发生非正常的大变动。1970年,国务院的79个部门撤销合并为32个,其中13个还由部队管理,达到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央政府机构数的最低点。1975年,邓小平主持国务院工作,并对各领域进行整顿,与之相适应,国务院工作部门恢复到52个。
1976~1981年“百个机构”
1976年,鉴于当时经济状况,故沿用并发展了五十年代后期的管理体制和机构设置。到1981年,国务院的工作部门增加到100个,达到新中国成立以来的最高峰。
1982年“人员精简”
1981年,国务院的工作部门有100个,达到新中国成立以来的最高峰。1982年3月8日,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2次会议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问题的决议。
这次改革历时三年,是新中国成立以来规模较大、目的性较强的一次建设和完善行政体制的努力,加快了干部队伍的年轻化。
重组国家经济委员会成立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
1988年“转变职能”
在1982年机构改革后,政府机构不久又呈膨胀趋势,国务院决定再次进行机构改革。
这是一次弱化专业经济部门分钱、分物、直接干预企业经营活动的职能,以达到增强政府宏观调控能力和转向行业管理目的的改革。其历史性的贡献是首次提出了“转变政府职能是机构改革的关键”这一命题。
撤销国家计委和国家经委,组建新的国家计委
1993年“市场经济”
这次机构改革国务院组成部门、直属机构从86个减少到59个,改革是在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背景下进行的。改革的重点是转变政府职能。1993年3月22日,第八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决定》。
中纪委和监察部合署办公工业经济部门保留与增加较多
1998年“政企分开”
1998年3月10日,九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决定。不再保留的部委有15个,新组建4个部委,3个部委更名。改革后除国务院办公厅外,国务院组成部门由原有的40个减少到29个。
撤销10个工业经济部门
新建国防科工委、信息产业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
2003年“入世”背景
2003年的政府机构改革,是在加入世贸组织的大背景之下进行的。改革的重点是,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完善宏观调控体系,健全金融监管体制,继续推进流通体制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和安全生产监管体制建设。
撤销经贸委和外经贸部,职能并入新组建的商务部
国家计委改组为国家发改委
设立银监会
成立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08年“大部制”
这次国务院机构改革的主要任务是,围绕转变政府职能和理顺部门职责关系,探索实行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合理配置宏观调控部门职能,加强能源环境管理机构,整合完善工业和信息化、交通运输行业管理体制,以改善民生为重点加强与整合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部门。
新组建五个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