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孟之乡网消息 为满足山东省广大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山东省委宣传部会同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文化厅、山东省广电局、山东省新闻出版局,通过“三问于民”等多种方式广泛征集群众意见,并对各方面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了认真的梳理归纳、分析研究,并报山东省委、省政府研究同意,于3月8日正式向社会公布2012年山东省“文化惠民、服务群众”12件实事。
据了解,2012年山东省“文化惠民、服务群众”12件实事,是为了贯彻落实中央和山东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所作出的一项重大举措。为此,山东省将成立“文化惠民、服务群众”办实事领导小组,确保今年承诺的12件实事顺利落实推进。其中,12件实事中每件实事的责任单位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各级各有关部门将建立工作目标责任制,把每件实事的落实情况明确到人,落实配套资金,并对实施情况进行全程跟踪。同时,为加强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今年6至7月份,山东省将对12件实事的推进情况进行抽查,11月至12月份进行验收和评比总结,确保把12件实事办实、办好。
据悉,在去年11月山东省委出台的《关于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加快建设文化强省的意见》中提出,要充分发挥山东省文化资源富集优势,以高度的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打造全国重要的区域性文化中心这一目标。而开展“文化惠民、服务群众”办实事活动,就是贯彻落实山东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有效举措和实际行动。面对山东省广大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这次推出的“文化惠民、服务群众”12件实事就是集中群众意愿,为群众提供看得懂、用得上的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同时,开展“文化惠民、服务群众”办实事活动,就是要推动文化资源、资金投入和政策措施向基层倾斜,丰富群众的文化生活,提高群众的文化素质,提升社会文明程度,促进社会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