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孟之乡网消息 今天是“三八”妇女节,很多男士们恐怕又要振臂高呼“平等”、“男人节”……若是一年给女性过三次节日,那这些男士们还不得更加羡慕嫉妒恨啊?您还别以为这是痴心妄想,根据资料显示,我国古代,妇女节一年还真就有三次,而且妇女节的传统可以追溯到六朝时期,距今已有上千年历史。
古时,农历五月初五“端午节”也称女儿节,这是一年之中的第一个妇女节。这一天,家家户户都要给女孩的头上簪以石榴花,有些人家还用花红绫线结成樱桃、桑椹、角黍、葫芦等形状,以线共穿,佩带在女孩身上。明朝的余有丁在他的《帝京五日歌》中写道:“都人重五女儿节,酒蒲角黍榴花辰。金锁当胸头当簪,衫裙簪朵盈盈新。”生动地描绘出了当时欢度女儿节的欢喜景象。
农历七月初七,坊间称为“乞巧节”或“女儿节”,是个带有神话色彩由来的妇女节。南北朝时的 《荆楚岁时记》载:“是夕,各家妇女结彩缕穿七孔针,或以金、银、榆石针,陈果瓜于庭院中以乞巧。 ”在一些地方县志中也有“七月七夕为女节”的记载。相传织女心灵手巧,每年七月初七晚上,妇女们要摆香案、设瓜果、穿针引线乞求灵巧。
到了唐代,人们都要在“七夕”乞巧节这天祭拜织女,希望她把纺织的技巧传给家中的女人。而女人们则走亲访友,交流织艺。连平时被禁锢在绣楼里的大家闺秀,这天也可以穿上最漂亮的衣服,涉足田园,游览井市。古代许多男女青年一见钟情的爱情故事也由此产生。
宋代、明代,“七夕”这天妇女的待遇就更高了,明代《帝京午目》中说:“七夕女儿节,角黍展榴裙。 ”
在中国文化发祥地的黄河流域,民间的风俗居然直截了当地把七月七夕称为 “女节”。例如,河南省《宜阳县志》载:“七月七夕为女节,陈瓜果,祀天孙以乞巧。 ”陕西省《蒲城县志》又载:“七月七日,迎新嫁女避节。 ”为什么遇到这个女节,偏偏又要避它呢?司马迁在《史记·天官书》中说:“织女,天女孙也。 ”《汉书·天文志》也说:“织女,天帝孙也。 ”
在传说中,天帝对于天女与牛郎的爱情,竭力加以阻止和破坏。他长年把他们分隔在天河南北,不让他们相会,仅仅在每年一度的七月初七才允许他们见一次面。
民间父母对于新出嫁的闺女,每到七月初七要把她接回家来,意思是为了保护女儿和女婿的幸福生活,以免天帝发觉他们在一起,而在七夕之后强迫他们分开。
传说中织女这个典型的女性形象,是令人尊敬的劳动巧手。正因为这样,所以历代的妇女都要在七月初七这一天去向织女乞巧,希望她把女红技艺传授给世上的妇女。这里所谓的“巧”主要是指劳动技巧的巧,而婚姻匹配的巧自然也包含于其中。
有的人着重把男女相爱作为七月七夕的主题,尤其像唐明皇和杨贵妃那样,“七月七日长生殿,夜半无人私语时”的恋爱生活,也曾被人羡慕。然而,广大的妇女却是更多地重视天女的生产劳动。所以,晋代葛洪编辑的《西京杂记》中载:“汉彩女常以七月七日穿七孔针于开襟楼,人俱习之。”从汉代以后,凡是七月初七都有类似的记载,有的“穿七孔针”,有的“涤油器瓶罐之类”,有的“储露水作面”,有的“涤梳具并濯发”。这些都表明中国妇女勤劳操作的优良传统习惯。
第三次妇女节便是农历九月初九。重阳节之所以是女儿节,应当归因于此日的民俗。明代刘侗《帝京景物略》:“(九月)九日,父母家必迎女归宁,食花糕。归宁就是已嫁之女归省父母,花糕是指掺入干果,插上装饰旗的重阳糕。”刘侗的记载里尚无女儿节的名称,有之,则见于《大兴县志》:“九月九日……父母家必迎女归,亦曰女儿节。”明清时北京分宛平、大兴两县,故知京师已有重阳节亦曰“女儿节”的说法。清乾隆时潘荣陛《帝京岁时纪胜》亦载:“京师重阳节花糕极胜……市人争买,供家堂,馈亲友……有女之家,馈遗酒礼,归宁父母,又为女儿节云。 ”
家堂是古时陈设祖宗神主(牌位)之处,以花糕“供家堂即表示祀先人;馈遗(wèi,致送)酒礼必有重阳糕在内,似为姻亲家互赠,而已嫁之女归宁即是节俗,遂称此日为女儿节”。它与重阳的名称来自两个最大的阳数,《易经》以一、三、五、七、九为阳数,九最大最重。
三个女儿节,五月初五,七月初七,九月初九,都是阳数相重,只不过相重的阳数大小之别。这倒并非出于故意安排,它们都不是从阳数上得名的。七夕有女儿节之称,当在最前,其次是端午,最后才是重阳。但从意义上说,端午兼属小闺女、已嫁女,七夕专指小闺女,重阳专属已嫁女,同中有异,相映成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