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孟之乡网消息 走在那条走了半个多世纪的曲折山路上,李遐全有些力不从心了。李遐全是昭通市永善县的一位乡村教师,多年来他就靠每月200元的工资养家糊口。和李遐全一样待遇的乡村教师,永善县还有近40人,他们中有的人70岁仍在任教,最长教龄有55年,最短教龄的也有28年。拿着每月200元的工资,怀着总有一天转成“公家人”的愿望,这群人以“临时工”身份坚守在农村基础教育的第一线。

“工资涨到200元 就再没涨过”
4月21日,阴雨。
到李遐全任教的小学校,要翻两座山,走数条曲折泥泞的山路。他任教的学校在永善县两河乡新田村双坪小学。知道我们要来,李遐全早早等在山下。
正好是下雨天,上山的路泥泞湿滑。李遐全拉着我们在那条几乎不能叫路的“路”上艰难迈着。为了让孩子们顺利上山读书,李遐全从山脚下的河里背来大块鹅卵石,铺在路上,一些路也是他挖宽的。小学校的一幢两层楼校舍,位于接近山顶的一块400多平米的场坪上,现在共有52名学生,李遐全和另一位老师一人教一个年级。
1956年,12岁的李遐全开始以民办教师的身份教书,在辗转几个学校任教后,他的教龄已有55年。现在,68岁的他仍然在三尺讲台上传道授业解惑。“村子里孙子辈的是我的学生,父母辈的是我的学生,爷爷辈的也是我的学生。”他一共培养了一百多名大学生,现在市里、县里的许多官员都是他的学生。
国家开始给乡村教师发工资时,李遐全一月拿13元,公办教师拿32元;公办教师工资涨到40元时,他拿17元;等到他的工资涨到40元时,公办教师工资涨到了1200、1300元。直到2006年,他的工资涨到200元,那时公办教师一月的工资已经是他一年的工资,自此,他的工资就再也没涨过。“学校原本并不在这山顶上,这块场坪本来是我的自留地。”李遐全说,1997年,在村支书的动员下,他答应把自家唯一一块地用来建学校,“我教了一辈子书,对学生也有感情。”当时,他也提出了一个条件:民办教师转公办教师(下称民转公),村领导答应了他的条件,但直到现在,68岁的他还是位“老民师(即民办教师)”。
“我们没有买任何保险,人老了,干不动活了,而且我也没有土地可以耕种了,就想有点养老金!”李遐全说,和他同岁,至今仍在另一座深山小学里教书的周良也是位“老民师”,“他在黄华镇鲁溪村二屯小学教了46年的书,一天7节课,语文、数学、思想品德样样都教,他和另一位‘老民师’,61岁的周朝昆一起顶起了三个年级的教学。”李遐全说,他们两个拿到了中等师范毕业证,但还是没能民转公。
“我死也要死在讲台上,哪天走不动了,拄着拐杖也要去上课,再不行,我就在学校旁边搭个窝棚,守着学校和娃娃。”周良说:“我现在天天都要去上课,腰疼了就坐着讲,噪子干了就多喝点水,只是人老了,不能跟娃娃们耍了。”
“一个教书匠 孩子却没文化”
李遐全家就住在学校附近,房子是用土坯垒的。10多年前,李遐全的房子被火烧了,他只好寄居于弟弟家,“弟弟外出打工后,把房子交给我照管。”现在,李遐全和老伴、儿子住在这里。老伴也已年过六旬,一只眼睛看不见了,没有钱医,只好这样拖着。1980年出生的儿子在铡猪草时,右手四个手指被机器齐齐铡断,出外打工,因为手部的残疾,被人拒绝。对于像李遐全这样的老师每月仅200元的工资,当地的村民更多的是同情:“是个好老师,教书教得好得很,我们全村人都算是他的学生,但是200块钱在这个年头咋个用啊,半个月的烟钱都不够。”
黄华镇马楠乡兴隆村老鸦沟小学有200多个学生。唐勤今年64岁了,为了教书,他每天要上山下山三次,通往学校的路是一条长1200米“几乎垂直”的山路,但不管怎样辛苦,唐老师都要回家吃饭。
唐勤在半山腰的土坯房几年前因为一场大雨摇摇欲坠,再也不能住了。他和老伴搬到了山下儿子的家中住,为了养活一家人,儿子也出去打工了。在唐勤家屋角,堆着一堆芭蕉芋,这是他们用来喂猪的,但实在没有口粮时,他们也会煮来吃。烟则只能抽他在地里种的草烟,“不习惯抽好烟,这种旱烟有味。”唐勤说。
一辈子教书育人,唐勤对三个孩子却很内疚。“一个教书匠,孩子却没文化。”大儿子初一读了半年,另两个儿子读到小学三年级就不再读书,因为实在没有钱供他们读书了。“从来都说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所以我为自己是人民教师而光荣,就算像个叫花子,我也特别热爱自己的职业。”这是唐勤坚持的动力。
辞职后 大多人只能“回归”农民
每个月领工资时,是唐勤和他们最伤心的时候。“看着公办教师领3000多的工资,我们才领200元,心里那个酸啊。”唐勤说,有时候这些老师并不能每月都准时拿到工资。
溪洛渡镇吞都小学54岁的杨庆华老师说,今年他还没有领到一分工资呢。他一般是每个季度领一次工资,“手头没有钱就只好问儿子要,你说窝囊不窝囊?”
李遐全所在的双坪小学有一位公办老师叫李遐顺,他是李遐全的学生,54岁。30年前两人成了同事。他左腿高位截肢,但幸运的是,他在1998年拿到了证,转为公办老师,每月能领到2100元的工资,各种保险齐全。“我们每天都七节课,但李遐全老师每月只能拿200元的工资,真的是有些看不下去。”李遐顺说。
老师们提起一位去年3月去世的民办教师周代宣,都会忍不住垂泪。在通往黄华镇鲁溪村二屯小学的曲折山路中间,山坡荒草下的一座坟茔就是周代宣老师的安息地。“为了教书,他连我们母女的生活都顾不过来,他生病后,没有钱治病就忍着痛,最后还是去了。”周代宣的老伴抹着泪说,周代宣有35年的教龄,因为直肠癌去世。
老民办教师卢汉翠至今还记得,2010年3月,正好是周代宣病重时,学校要求每位民办教师填写一份“未转正民办教师个人情况统计表”。周代宣在填好自己的履历后,交给她请她转交。“他只有一个心愿,能民转公,可这个心愿一直未了。”卢汉翠说,他的家人因为给他治病欠了64000元,至今都没还上。
因为周代宣的去世以及过低的工资,一些干了20多年或30多年的老民办教师也无奈辞去了工作,另谋他职,更多的人“回归”了农民,但他们老了,没有能力下地干活,可他们也不能享有和周围村民一样的农村低保。

“走投无路” 告永善县教育局
“不到这个地步,我们是不会这样做的,可我们实在是太无奈了,只能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我们的权利。”近日,周良、纪吉华等36名永善县老民办教师一纸诉状将永善县教育局告上了法庭。
在这36位老师中,教龄最长的55年,最短的28年,现在年龄最大的有70岁,最小的也有53岁,长期都在偏僻的山区小学任教。
老师们在诉状中称,他们工资待遇由当时的每月有几元、几十元到200元后就没变过,直到现在。虽已到退休年龄,但他们仍坚持工作,在工作岗位上,承担着较繁重的教学任务。由于年龄大了,病痛多了,物价上涨了,可现在每人每月的工资只有200元,全年的工资还不及公办教师一个月的收入。其中一部分已过法定退休年龄的老师要求法院裁定永善县教育局每月支付其养老金及医疗费(按国家规定标准支付并调整)损失;补发自1995年起(因为1995年国家才有了最低工资支付规定)至今的工资;补发2008年2月1日(根据2008年1月1日起实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至今未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另一部分未到退休年龄的老师除以上诉求外,要求与教育局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为其缴纳从1995年至今的社会保险及每月支付其养老金及医疗费损失。
云南天外天律师事务所律师马晓芳、陶应强是本案中36位老师的代理律师,他们认为,从法律上来讲,这些未转正的老民办教师到底是什么样的身份,其中所涉及什么样的法律关系都直接关系到本案的处理。
1983年以前,由永善县教育局(即当时的永善县教委)以《民办教师任用证》的形式来确定民办教师,由此可见,用人单位是永善县教育局。其后,在1998年之前,这些老民办教师并未转正,按国务院规定,应当与这些教师签订聘用合同明确权利、义务和聘期,并且要保障教师的待遇。因此,在用人单位未变更的情况下,可以确定应当与老民办教师们签订聘用合同的是永善县教育局。而这些老民办教师在1998年前并未转正,未成为占事业编制的公办教师,也不是行政事务人员,因此,老民办教师与永善县教育局并不存在人事关系。从实际情况来看,老民办教师确实是以自己的教学来为永善县教育局下辖的学校成年累月地工作,他们付出了劳动,工资也是由永善县教育局发放,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以劳动关系来确定本案的法律关系比较准确,因此,永善县劳动局应该以劳动者身份对待并保障未转正的老民办教师的工资、养老、医疗等。
疑问
1 属民办教师还是代课教师?
用周良的话说:“一辈子教书育人,总要有个名份吧。”但名份对和他一样的40多位老民办教师而言,只是浮云。他们认定自己是民办教师,政府却认为他们只是老师中的“临时工”——代课教师。
早在2001年,省政府发文要求解决民办教师问题。各级政府要根据实际情况,筹集资金逐步建立民办教师福利基金,用于民办教师养老保险、医疗保健、困难补助、死亡抚恤、丧葬等开支,使老弱病残民办教师的生活得到保障。当时,我省确定的民办教师统一关门时间为1983年12月31日,1984年1月1日以后受聘人员均为代课教师,代课教师属学校自主聘用的临时用工。代课教师不能认定为民办教师,所以不能套用民办教师的有关政策规定解决代课教师问题。
4月20日,永善县教育局局长罗仕洪介绍,永善县1998年民转公结束,“昭通不再存在民办教师,也就是说没有民办老师了。”至于为什么存在周良等老民办教师依然在职,“他们自愿继续任教的。”罗仕洪说,基于此,加之当时山区确实缺教师,周良等老师也就成了代课教师。这就是他们每月只有微薄的200元工资的原因。罗仕洪说,这些老师每月200元的工资,一部分人由县财政支出,一部分人由中心校支出。他们只是老师中的临时工,工钱自然比公办老师低。
“可是,我们从来没有写过自愿教书申请,就算我们是代课老师,也没有签过一纸合同,临时工也要有个合同啊。”溪洛渡镇吞都小学54岁的杨庆华老师说,干了20年没有民转公,最后还成了临时工,“代课老师工作三年后如果考试合格,也能转成公办老师的啊。”
马楠乡兴隆村老鸦沟小学59岁的甘吉祥老师,19岁就开始做民办老师,1978年,永善县教育局给他发了一个民师暂用证。1982年通过教材教法过关考核,发了一个民办教师任用证,之后他取得了教师证。和甘吉祥一样的30多位教师,他们手上都有由永善县教育委员会发的民办老师任用证。之后在1984年至1998年间,他们都先后取得了中等师范毕业证、教师证。可是,他们转成公家人的愿望,一直是个泡影。
2 超生让他们不能民转公?
罗仕洪局长说,由于三类原因导致了永善县多名教师不能民转公:一是当年违反了国家的计划生育政策;二是当时民转公时,一些老师已经不在岗;三是当时不符合条件的,如履职年龄不够的。
“他们说当年县政府在办理民转公时,认为我们违反了国家的计划生育政策,可永善县1984年7号文件上明确说我们不是超生的范围。”甘吉祥等老师表示,永善县县委县政府1984年7号文规定,1984年5月1日前不属于超生范围,5月1日以后按超生规定办。对此,罗仕洪说,这份文件事实上当年就没有生效,也没有执行。因此,属于超生的仍然要按规定办。
#p#副标题#e#李遐全和周良则说,1994年到1998年间,县里办理民办教师民转公期间,他们两人并不在教育局所提及的三类人当中,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教龄长达30多年,一直在岗教书,可是他们依旧和甘吉祥老师一样没能转正,“把我们当成代课教师,我们也不可能转正。”
从1998年民转公的工作在永善县全部结束后,甘吉祥等数十名老师开始不断地向县教育局反映自己的问题,他们一直希望县里能解决他们的问题,这样边教书边等待,一等就是十多年,但问题仍没有得到解决。

新报对话
“只认定他们是代课老师”
新报:可不可能按民办教师的有关政策或劳动合同法来解决这些教师的问题?
罗仕洪(永善县教育局局长):不可能,我们没有依据,不能认定他们是民办教师,只认定他们是代课老师。
新报:这些老民办教师转为代课老师后是否签订过合同?
罗仕洪:他们是中心校临时聘用的临时工,不是教育局主管招聘的。另外,对于这批教师的情况,如花名册等教育局都不掌握。
新报:教育局有没有在2010年要求这些教师填“未转正民办教师个人情况调查表”?
罗仕洪:那是省教育厅的安排,具体是什么意思也不清楚。
新报:永善县年龄最大仍在岗的老民办教师是多少岁?
罗仕洪:应该是60岁吧。
新报:年过七旬依旧任教是否合理?
罗仕洪:他们没有任何生活来源,又可以教书又可以种地,何乐而不为呢?他的身份本来就是农民嘛。
新报:这些老民办教师的问题在县里能解决吗?
罗仕洪:我一再强调,老民办教师的问题关键是政策上的问题,云南没有相应的政策规定,问题不在我们基层,而且像永善县这些老民师的情况其他县也很多,他们干了一辈子的教育工作,我也同情他们,但我解决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