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济宁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成果在济南通过专家评审。专家们一致认为,该规划全面地调查了济宁城市发展历史和现状,深入地研究了城市历史文化内涵、价值和特色,科学地确定了保护与发展的目标和原则,提出的保护思路、保护手法和实施措施,符合济宁实际。规划理念和规划原则正确,保护策略措施可行,成果内容丰富,符合国家和省有关政策法规要求,能够指导济宁市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工作。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历史文化资源破坏严重,我市迫切需要一个能够保护历史文化资源的指导性规划。为此,2009年11月,市政府正式同意启动编制 《济宁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 (2010-2030年)》。作为济宁市规划编制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济宁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以新一轮总体规划调整为契机,高起点谋划城市文化品质的提升,将对我市城市的持续协调健康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规划成果在城市总体规划的指导下,整合利用济宁古城五千年来深厚的历史文化积淀,传承古运河文化内涵,提高城市知名度。将本次规划的主题确定为:“济州古城,运河之都”,实现济宁城市文化的延续与保护,提升城市发展的内在品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