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济宁市孔子文化传播促进会发展会员公告
致力学习传播孔子文化的单位、个人:
济宁市孔子文化传播促进会(英文名:Jining City, Confucius Culture Promotion 缩写:JCCPA)成立于2014年1月,是由济宁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主管,在济宁市民政局注册登记、由热爱并致力于以孔子思想为代表的、致力于中国传统文化传承与研究方面的专家、学者及相关单位、个人自愿结成的专业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济宁市孔子文化传播促进会成立以来,致力于推动孔子文化研究与传播,传承孔孟先贤智慧、弘扬中华传统文化,为建立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服务。
在济宁市建设优秀传统文化示范区的新的历史时期,济宁市孔子文化传播促进会诚挚欢迎更多热爱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认同儒家思想的仁人志士加入协会,为孔孟之乡的传统文化研究、为振兴中华民族精神加油助力!
传播孔孟智慧、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我国建立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服务。
文化复兴、吾辈衔命;
先师在前、踽踽前行;
礼乐式微、吾辈澄明;
革故鼎新、砥砺至铭;
义利之间、非吾所竟;
惟精微诚、允厥至终;
传统传承、因尔大成!
(一)单位会员
对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大院校、教育机构、学术单位、社会团体以及优秀企业等单位。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协会的章程;
2.在本行业、本专业、学术领域具有较强影响力,热心传播以孔子文化为代表的优秀传统文化;
3.积极参加学会组织的各项活动,愿意为学会发展贡献力量;
4.申请人是所在单位法人代表;
5.有加入本协会的意愿。
(二)个人会员
对象:从事与中国传统文化研究相关工作的专家、学者和管理人员,以及热爱传统文化事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协会的章程;
2.热爱学习研究以孔子文化为代表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3.自愿加入学会,参加学会的活动、履行学会的权利和义务,自觉交纳会费;
4.按照法定程序办理入会手续。
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详见《济宁市孔子文化传播促进会章程》第三章
(1)个人会员每年交纳会费100元人民币(一次性缴纳5年会费);
(2)会员单位每年交纳会费3000元人民币;
(3)理事单位每年交纳会费2万元人民币;
(4)副理事长、常务副理事长单位年费标准根据双方洽谈商定。
1.申请人向学会会员部提交书面入会申请(可网络提交)
2.资格审查;
4.常务理事会研究;
5.交纳会费;
6.建立档案,颁发证书、徽章、牌匾。
联系地址:济宁市红星东路87号(市生化办401室)
联系人电话:郭老师 19905375001 沈老师 19905375005
邮 箱: kzwhcb@163.com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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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孔子文化传播促进会章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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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会员申请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