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推荐评选济宁市第四届“十佳校长”和“十佳教师”的通知》(济教师函[2015]12号)要求,在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遴选、推荐的基础上,济宁市教育局评审委员会从外市聘请专家,对推荐人员分别进行了专业能力(答辩)测评和申报材料评审,拟定出“十佳校长”人选和“十佳教师”人选。
为确保评选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按照有关规定,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15年8月18日至8月24日。
公示期内,若对公示人员有异议,可以电话、当面报送材料等形式进行反映,届时请注明本人的真实姓名、单位和电话,以便联系。
联系电话:2314474
地点:济宁市教育局412房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