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孟之乡讯 4月18日,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夏耕率调研组来济宁市就《山东省风景名胜区条例(草案修改稿)》进行调研。济宁市委书记王艺华在座谈会上致辞,济宁市委副书记、市长傅明先陪同调研。
王艺华在致辞中对调研组一行的到来表示欢迎,对省人大长期以来给予济宁的关心支持表示感谢。他说,近年来,在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们认真践行新发展理念,统筹推进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等各项工作,经济实力、发展活力和民生水平显著提升。今年年初召开的市第十三次党代会和市人大、政协“两会”,确立了今后五年“一二五六”的目标思路和推进措施,开启了济宁科学发展转型发展新征程。济宁市委全力支持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市人大常委会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相继出台了四部实体性地方法规,为推动全市科学发展转型发展提供了法治保障。王艺华说,济宁是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风景名胜区保护、建设和管理工作,恳请调研组对济宁发展、人大工作及风景名胜区建设管理继续给予有力指导,推动济宁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座谈会上,我市有关部门、景区管理机构负责人和部分基层人大代表作了发言,并提出了修改意见和建议。在认真听取大家的发言后,调研组指出,制定好山东省风景名胜区条例对加强风景名胜区的管理和保护,促进环境改善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省人大将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切实发挥立法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引领推动作用。调研组认为,济宁市对立法调研工作高度重视,与会人员结合工作实际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建议,调研组将充分吸收和借鉴,进一步增强条例的针对性、可行性和实效性,为我省风景名胜区保护管理工作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调研组希望我市充分发挥风景名胜资源丰富的优势,用好地方立法权,不断提升风景名胜区的建设管理水平。
在济期间,调研组还到山东如意科技集团、微山县铁道游击队纪念园、微山湖博物馆进行了调研。
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陈民,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周杰,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巡视员耿庆海随同调研。市委常委、济宁高新区党工委书记白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宝海,副市长田卫东,市政协副主席李良品陪同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