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孟之乡讯 为进一步规范邹城市旅游专项资金的管理,确保专项资金发放到位、做到专款专用,提高旅游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近日,邹城市旅游局组织开展工作,全面检查邹城市旅游专项资金发放、使用情况。
本次旅游专项资金检查对象为邹城市所有使用财政专项资金的单位。检查范围为2015年、2016年中央、省、市财政部门、旅游部门下达的乡村旅游发展专项资金、旅游厕所奖补资金、旅游奖励资金和研学旅游基地扶持资金等。检查内容为专项资金是否及时足额拨付到位;有无截留、挤占和挪用现象;有无套取专项资金、扩大开展范围现象等。检查采取“单位自查和集中核查”相结合方式,各资金使用单位撰写资金使用情况书面报告,提供拨付凭证复印件、项目建设资金拨付凭证复印件;邹城市旅游局组织专项工作组查看各资金使用单位书面材料、项目现场进度,力求做到“细查、严查、真管”。
2015年、2016年邹城市旅游局共争取上级旅游部门资金486.604万元,这些资金涉及游客中心、标识系统、旅游厕所奖补等项目,有力的支持了邹城市的旅游基础设施建设,下一步,邹城市旅游局将采取措施,确保专项资金的安全、规范、高效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