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孟之乡网消息 济宁市旅游行业协会于2006年2月由市民政局批准成立,主管单位为市旅游局。该协会成立以来,在宣传贯彻国家旅游业的发展方针政策法规、提供旅游政策咨询、加强行业自律、促进行业发展、维护旅游企业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得到了业界和会员单位的充分肯定,其影响越来越大,会员单位也不断增加。随着旅游产业体系的不断完善,产业队伍的不断壮大,需要进一步加强旅游行业协会工作,以规范和引导旅游产业又好又快发展。截至目前,协会会员数达到305家,针对行业特点,成立了旅游景区、星级饭店、旅行社、旅游商品、导游、汽车旅游等6个专业委员会。
近年来,旅游行业协会在全面提高旅游企业管理与服务水平,促进旅游市场秩序不断健康有序发展,为社会提供服务、反映旅游企业诉求等方面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2011年获得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工作先进社团称号。
发挥行业自律功能,规范企业竞争行为。市旅游行业协会根据市场发展情况,充分发挥旅游行业协会监督自律作用,先后发布《旅游行业自律公约》、学习贯彻《旅游法》规范经营行为、引导文明旅游倡议书;为反对铺张浪费发布“文明就餐宣传用语”;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与全市星级饭店、星级餐馆签订《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承诺书》;为提倡文明旅游出行,与私家车主签订《遵纪守法、文明驾驶承诺书》等等,有力配合了本市治理整顿旅游市场秩序工作,促使旅游企业不断完善管理机制,提高服务水平。
反映企业诉求,维护行业协会会员利益。行业协会积极在企业与政府之间搭建桥梁,2013年10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在旅游业是一件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旅游法》为旅行社行业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法制保障,但同时也打破了部分旅行社长期形成的经营模式。部分旅行社经营者向协会反映诉求,协会整理情况后积极向旅游管理部门反映情况,同时向旅行社传达反馈政府部门的意见,共同探讨企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赢得了企业赞誉。
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加强对外宣传与合作。市旅游行业协会组织会员旅行社赴外地对新线路、新景点进行实地考察,加强与外地旅游业同行的交流合作。组织我市景区参评“山东省自驾游示范点”评定活动,目前全市共有10家景区被评为“山东省自驾游示范点”。组织协会会员举办宣传活动,印制并发放《济宁自助游手册》,宣传我市的二日游、三日游旅游新线路、新景点。高铁开通后,多次组织旅游企业赴沿高铁城市进行旅游宣传促销活动。组织济宁自驾游车队参加2013“好客山东、文化济宁休闲汇暨百城万车文化济宁美丽乡村自驾游休闲周”活动。通过实施“走出去”战略,帮助旅游企业拓展市场空间,提升企业知名度。
组织开展各类活动,扩展协会影响。按照广纳群言,广集民智的宗旨,组织开展了“我为济宁旅游献一策”活动;为鼓励旅游企业创新、升级、优质发展,为宣传我市的乡村旅游,组织汽车旅游爱好者到我市农业旅游示范点、特色村、采摘园等开展自驾游活动;与济宁市国际国内公共关系协会共同主办了“山东省旅游文化形象大使选拔赛暨2013世界旅游文化小姐大赛济宁赛区”的比赛活动;开展“游鸟巢献爱心”公益活动,组织自驾游车队看望济宁聋哑儿童,每辆车上都载一名聋哑自闭症儿童,在车上和他们成为短暂的一家人,让儿童放松心情,走进大自然。组织自驾车旅游爱好者开展有益活动,提倡文明行车安全出行,发扬团结、友爱、互助的优良传统,做文明旅游传播者。
旅游协会是发挥市场主体作用、反映行业诉求、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是跨越行政壁垒、整合社会资源的有效载体;是转变政府职能、有序管理经济社会的重要组织形式,是促进旅游业发展的重要力量。市旅游局《2014年全市旅游工作要点》明确提出,要健全旅游行业协会组织,发挥好行业协会作用,高度重视旅游行业协会组织在旅游业发展中发挥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强化“协调、服务、维权、自律”的基本功能,联系政府、服务会员、促进行业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