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孟之乡网消息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春节外出旅游已越来越成为时尚。从旅行社、旅游饭店、景区接待的情况看,春节期间吃在酒店、住在宾馆、游在景区等现象十分普遍,春节黄金周旅游市场的压力不容忽视。为进一步规范泗水县旅游市场秩序,优化旅游环境,解打造诚信经营的市场秩序,创造优美和谐的春节旅游环境,保障游客合法权益,按照山东省、济宁市旅游局的安排,结合泗水县实际,旅游局采取四项措施,确保游客在泗水度过一个安乐祥和的春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旅游安全宣传
春节旅游安全形势严峻,压力增大责任更重。县委、县政府十分重视旅游业发展,在2012年1月12日胜利召开的泗水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上,确立了建设“生态泗水、活力泗水、幸福泗水”的奋斗目标,我县旅游业的地位提高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没有安全就没有旅游”,要实现我县旅游业大发展,安全首当其冲,我们必须要从讲政治、谋发展、促和谐的角度出发,切实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旅游安全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为泗水旅游业发展做出贡献。
二、加大旅游安全检查力度,落实防范措施
一是着重对消防、锅炉、电梯等特种设备严格监管,确保合格。特别是关注电梯维保合同、锅炉仪表等情况。二是食品卫生。重点检查宾馆服务人员的健康证,确保持证上岗,节日期间严格做好食品卫生监管,特别是对年夜饭食品安全问题应引起十分重视,确保吃得舒心、吃得安全。据了解,今年春节星级酒店年夜饭的预订情况都比较好,要保障食品安全。三是旅游交通安全。春节期间,游客和走亲访友人员比较多,加上春节期间天气影响,对旅游交通带来许多安全隐患,应引起高度重视。泉林景区、万紫千红景区要做好安全知识的宣传和救生设施设备的配备。第四个重点是森林防火。要加强森林防火的宣传教育,树立安全标识、标记要到位,特别是凤仙山、安山、龙门山等景区内要禁止吸烟,禁止野外用火。凡是出现这种情况,都要从严处罚。
三、加强合法经营检查力度,保障旅游者合法权益
一是严厉打击“零负团费”、强迫或变相强迫游客消费行为。加强旅游合同监管,依法查处不与游客签订合同的行为;查处违反合同约定“加点”、“减点”、“换点”和压缩游览时间等违规行为;查处欺诈、强迫或变相强迫游客购物行为。要加强与工商、物价等部门的协作,集中检查低价广告、不实宣传。二是规范景区燃香活动,杜绝“烧高香”欺诈游客行为。主动联合宗教、文化等部门,完善部门协作机制,切实规范宗教旅游场所的燃香活动。要严厉打击导游或无证导游利用宗教活动诱导或欺诈游客烧高香的行为,切实维护游客的合法权益。
四、严格落实假日值班制度
认真落实值班制度。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保证有一名领导干部在岗带班,保证安全信息渠道上下畅通。旅游企事业单位一旦发生旅游安全事故,要按照应急预案要求,严格信息报送程序,必须在第一时间报告,严禁迟报、瞒报,并迅速实施应急救援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