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在线讯 孟子故里邹城市旅游局认真贯彻落实《旅游法》和《旅游投诉处理办法》,按照“有诉必接,有接必查,有查必果”的工作要求,及时、高效处理化解旅游投诉与纠纷,较好维护了邹城市旅游经营者与旅游者的合法权益。2015年全年共受理旅游投诉8件,结案8件,其中,市局转办2件;游客直接来电6件;书面接受投诉0件;转其他部门处理的投诉件0件,结案率100%,满意率100%,理赔金额为320元。从处理2015年旅游投诉情况分析,旅游投诉存在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旅行社方面:一是服务质量较差,缺乏工作责任心。发生旅游纠纷时,不能做耐心细致的劝导说服工作,不会加强沟通协调、积极化解矛盾,而是对待游客态度生硬或避重就轻,从而引发游客投诉;二是合同签订不规范。旅行社对旅游合同的相关内容填写不够严谨,协议条款、补充协议部分漏填、不填,忽视游客权益条款的解释和提醒,对游客进行的口头承诺不能及时兑现或降低服务质量标准,造成游客投诉;三是旅行社擅自“增点购物”,购物纠纷多,特别是赴云南游的线路,诱导游客参加自费项目、增加购物次数等,游客因购物及退换货物与旅行社发生的旅游纠纷依然居多;四是因天气情况航班延误游客不够耐心,旅行团开始及结束时旅行社安排车辆不够紧凑,游客等待时间过长引发投诉。
景区方面:一是个别景区内存在标识标牌不够完善,景区基础建设、设备、设施维修时不能及时向社会公布;二是个别景区还存在服务人员年龄偏大,自身的服务意识淡薄,
服务规范不够熟练,服务用语也不够标准,以至于游客对服务态度不够满意,造成游客误解而引起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