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二届“到山东最想买的100种特色旅游商品”评选活动的通知
鲁旅办〔2015〕58号
各市旅游局(委):
《国务院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31号)中,将扩大旅游购物消费列为一项重要工作。为进一步扩大“好客山东”品牌,尤其是山东旅游商品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促进我省旅游商品的创新发展和市场繁荣,满足日益增长的旅游购物需求,推动旅游产业整体发展,山东省旅游局将举办第二届“到山东最想买的100种特色旅游商品”评选活动。通过评选将推出一批最受游客喜爱的旅游商品,为我省旅游购物市场提供可靠的旅游商品推荐名单,从而推动我省旅游商品品牌工程建设,引导各市旅游商品平台的全面发展。
本次活动将于2015年7月-9月举办,现将活动方案下发,请各市根据通知要求,认真组织本地旅游商品相关单位参加。
附件:1、第二届“到山东最想买的100种特色旅游商品”评选活动方案
2、第二届“到山东最想买的100种特色旅游商品”评选报名表
山东省旅游局
2015年7月17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