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近日,澎湃新闻发表了《二十一名学者投书澎湃,联名呼吁保护乡村传统丧葬礼俗》的文章。对此,中国孔子网独家专访了此次联名呼吁人之一,中国人民大学国学院博士生导师韩星教授。
中国孔子网:二十一名学者达成呼吁保护乡村传统丧葬礼俗的共识是在一个什么契机下形成的?
韩星:中国社科院宗教所赵法生研究员发现今年以来在山东有的基层地方政府以殡葬改革的名义,以行政命令的方式取消丧葬礼仪,不让孝子穿孝服,取消“三天丧”,改为“一天丧”,取消吹鼓手,取消丧礼筵席,取消扎制纸草,有的还取消陪灵、路祭等传统丧礼仪式。这些做法是粗暴地强行废除了中华礼乐文化中具有几千年传统的丧葬礼仪礼俗,引起了老百姓的普遍反感和极大不满,也对正在复兴的中国传统文化是致命打击。在弘扬优秀传统文化,重建民族精神家园的今天,这种做法让人不安。为此,他草拟了呼吁书征求我们的意见和签名,最后交给媒体发布。
中国孔子网:在现代社会的大多数人看来,有些繁琐的丧葬礼仪是形式大于内容的,更重要的是用心祭奠亡灵,对此问题您是怎么看的?
韩星:丧祭礼仪历史悠久,加之各地风俗习惯不同,形成了复杂繁缛的丧葬礼仪习俗。随着社会的发展,传统的丧葬礼仪也在不断地变化,变化的趋势是越来越简化,从“三年丧”、“三月丧”改为现代的“三天丧”,已经够简化的了。丧礼改革并非越简单越好,没有形式就无所谓内容。古时候,孝子要居丧三年,就是因为我们每一个人在出生以后三年都不能离开父母的怀抱,因此,父母死后,孝子应服丧三年,以示回报。《论语·阳货》记载孔子的学生宰我问孔子:“三年之丧,期已久矣……期可已矣。”就是说三年太长了,一年就够了。孔子说:“食夫稻,衣夫锦,于女安乎?”过了一年你就把父母忘了,吃美食,传绸缎,你觉得心里安吗?宰我回答说:“安啊!”。孔子说:“女安!则为之!夫君子之居丧,食旨不甘,闻乐不乐,居处不安,故不为也。今女安,则为之!”宰我出。子曰:予之不仁也!子生三年,然后免于父母之怀。夫三年之丧,天下之通丧也。予也有三年之爱于其父母乎?’孔子说,你心安,你就照你的办法去做吧!一个君子,父母死了居丧,内心思念的悲愁,吃饭都没有味道,听到音乐也不快乐,睡觉都睡不好,所以三年之中,没有礼乐。我现在问你一年能不能心安,你说能心安,那你去做好了,不必要提倡改为一年。于是孔子告诉其他弟子,宰予这个人一点良心都没有。他说,小孩子三岁才能离开父母的怀抱。所以三年之丧,就是对于父母怀抱了我们三年,把我们抚养长大了的一点点还报。这是天下人类都一样的,而宰予对待父母则没有这样的情感!
当今中国大陆由于五四新文化运动和文化大革命对传统文化的批判和扫荡,由于改革开放,社会流动,城市化,丧祭礼仪已经所剩无几。当然,形式与内容是相辅相成的,如果只有形式而没有内容当然不行,所以应该强调用心祭奠亡灵重于祭奠形式,但也不能因此走向另一个极端,简化到几近没有形式,那怎么来体现子女晚辈对父母长辈的爱心真情呢?在现代,即使人们生活节奏加快,工作繁忙,但还是要居丧,可是如果连三天守孝都没有,大概也太不像话了吧。
中国孔子网:传统丧葬礼俗的教化功能体现在哪些方面?
韩星:第一,民德归厚。
《论语·学而》曾子曰:“慎终追远,民德归厚矣。”丧葬与祭祀是对已故的先人一些物质和精神的奉献,不是要死者像活人一样享受一切,而是作为一种礼,作为一种训化手段,使“民德归厚”。就是说,如果对于去世者的丧礼能慎重地处理举行,日久之后亦能定期举行祭礼不断追思的话,社会风俗道德也一定可以渐渐笃厚起来的。反之,如果没有丧祭之礼,就会亲情不再,人情淡薄。《礼记·经解》指出:“丧祭之礼,所以明臣子之恩也……丧祭之礼废,则臣子之恩薄,而倍死忘生者众矣。”制定丧祭之礼,是用来表明臣子不应忘记君亲之恩。废弃丧祭之礼,就会导致作臣子的忘掉君亲之恩,而背叛死者、忘记祖先的人就多了,社会风气就浇薄,人与人关系就冷漠。
第二,孝慈仁爱。
通过丧祭之礼实现孝悌之道。《论语·为政》篇载孔子答门人问孝,曰:“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孔子回答:“父母活着的时候,要依照礼节侍奉他们;父母去世,要依照礼节葬埋他们,以后还要按时节祭祀他们。”表示祭祀之礼乃是孝道的延伸与扩大。《礼记·祭统》更阐发到:“是故孝子之事亲也,有三道焉:生则养,没则丧,丧毕则祭。”《礼记·中庸》云:“践其位,行其礼,奏其乐,敬其所尊,爱其所亲,事死如事生,事亡如事存,孝之至也。”在儒家看来,人在生前都应该孝敬父母,即使由于不得已的原因,生前不能尽孝,死后也要通过丧祭之礼对父母“事死如事生,事亡如事存”,恪尽孝道。
《旧唐书·礼仪志》云:“丧祭之礼立,则孝慈著。”确立丧祭之礼,就能够孝慈父慈子孝的良好风气。
《孔子家语·五刑解》引孔子说:“明丧祭之礼,所以教仁爱也。能教仁爱,则服丧思慕,祭祀不解人子馈养之道。丧祭之礼明,则民孝矣。”完善丧祭之礼,是为了教育人们学会仁爱。因为孝悌为仁之本。反之,不孝的原因就是丧祭之礼缺失。《大戴礼记·盛德》云:“凡不孝生于不仁爱也,不仁爱生于丧祭之礼不明也。丧祭之礼所以教仁爱也,致爱故能致丧祭,春秋祭祀之不绝也,致思慕之死也。夫祭祀,致馈养之道也。死且思慕馈养,况于生而存乎?故曰:丧祭之礼明,则民孝矣。故有不孝之狱,则饰丧祭之礼也。”意思是说丧祭可以培养人们的仁爱之心和尽孝之道。正因如此,丧葬习俗在民间受到普遍重视,并流传至今。
第三,感恩精神。
通过丧祭之礼体现孝子的感恩精神。一提到感恩,很多人往往以为是西方的舶来品,其实我们中国文化很早就有感恩精神,儿女要感恩父母的养育之恩。父母给了我们宝贵的生命,又费尽心血哺育我们,在我们的成长过程中,给予我们最多的便是父母。因此,我们首先要感恩父母。《礼记·祭义》云:“君子反古复始,不忘其所由生也。是以致其敬,发其情,竭力从事以报其亲,不敢弗尽也。”作为有修养的君子,要学会追根溯源,不仅要记住自己之所从来的根源,更意味着永远不忘祖先筚路蓝缕的开创之功。早在3000多年前就有这样动人的诗句:“父兮生我,母兮鞠我,拊我,畜我,长我,育我,顾我,复我,出入腹我,欲报之德,昊天罔极。”(《诗经·小雅》)父母给了我们宝贵的生命,又费尽心血哺育我们,在我们的成长过程中,给予我们最多的便是父母。孝的源泉是爱,是父母与子女之间的爱,是人类最朴素、最自然的感情。因此,我们首先要感恩父母。唐代诗人孟郊《游子吟》留下了“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的动人诗句,把孝子的反哺之情与报恩之意流露无余,涤荡心弦,感人肺腑。祭祀之礼就能够表达后代子孙对祖先表达崇敬、缅怀之情,发挥着祖先与子孙生命情感相通、确保家族稳定与延续,彰显祖宗功业与懿德、教育子孙行为与操守的重要作用。
第四,敬畏之心。
丧祭之礼培养人们的敬畏之心。孔子主张必须虔诚地祭祀:“祭如在,祭神如神在。子曰:‘吾不与祭,如不祭。’”(《论语·八佾》)这里强调的是对祭祀对象的尊崇以及自身的崇敬之心,至于被祭祀之鬼神是否存在倒是次要的。祭祀不只是一套礼仪形式,而是致诚敬于鬼神以通死生之界限,使幽明不隔,古今同在。儒家对于鬼神问题采取存而不论、敬而远之的态度。但鬼神之情,则感而遂通;诚则相感,思则相通。临祭之时,致诚敬以感格神灵,则神灵下降,宛如活现于我之前。《礼记·祭义》更有形象生动的启诱:“斋之日,思其居处,思其笑语,思其志意,思其所乐,思其所嗜。斋三日,乃见其所为斋者。祭之日,入室,僾然必有见乎其位;周还出户,肃然必有闻乎其容声;出户而听,忾然必有闻乎其叹息之声。”祖宗虽然已经死了,但是祖宗的音容笑貌还是好象活着一样。因此,通过祭祀礼仪就能够教人有所敬畏,有所敬畏则不敢胡作非为。我们中国大陆长期以来无神论的影响,很多人没有了敬畏之心,也就没有了道德底线,所以通过丧祭之礼培养人们的敬畏之心,也许是挽救国人道德沦丧的关键。
中国孔子网:乡村传统丧葬礼俗应该以什么形式更好的保护传承?
韩星:中国传统社会礼与俗密不可分,有同有异。礼是成文,经过国家制定,能使大家共同执行的,具有统一性、社会性;而俗则是民间百姓日用而不知一般的习俗,是因地因人而自然形成的习惯性行为模式与思想观念,具有多样性、地域性。礼是范围人心,引导大众为善的;而俗则是有善的,也有不善的。钱穆先生说:“中国人言社会,则尤重其礼俗。俗亦礼也,唯俗限于一地一时,礼则当大通于各地各时,其别在此。”
礼与俗的关系有二:一是“教训正俗,非礼不备”(《礼记·曲礼上》) 通过礼教来匡正民间不良风俗习惯,因为礼具有行为规范和社会准则的功能,移风易俗必须以礼为手段、为标准。传统儒家和统治者对于社会风俗的调正非常重视,强调“求治之道,莫先于正风俗。”(《明史·钱唐传》)通过整饬风俗,发挥风俗在社会礼治秩序建设中“不令而自行,不禁而自止”(《春秋繁露·身之养重于义》的功能。
二是“君子行礼,不求变俗”(《礼记·曲礼下)》君子应该以礼正俗,以礼驭俗,因俗行礼,而不是以礼代俗,这样才能达到化民成俗的目标。礼与俗有一致之处,凡与礼的精神不悖逆的习俗是可以存在和被尊重的,不能以礼代俗。《礼记·王制》也提出了“修其教,不易其俗”的“因俗而治”的原则。
由于礼对俗的整合功能,古代儒者非常重视以礼教化民成俗,形成良好的社会风尚。儒家的前身就是一种教职。孔子指出“不学礼,无以立”(《论语·季氏》)。君子好礼、学礼并非仅仅自立,孔子又云:“上好礼,则民易使”(《论语·宪问》),在上者好礼,在下的小人自然受其影响,依礼而行。在这个意义上,君子好礼、行礼,就不单单是个人“修身”的要求,也是“治国平天下”的重要途径,“君子敬而勿失,与人恭而有礼,四海之内皆兄弟也”(《论语·颜渊》)最终实现天下一家,中国一人的大同理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