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今天讲国学,重要一点就是我们回归“六经”,提倡“六艺之学”,把中国文化的源头经典、固有的文化传统、民族的精神义理、古贤往圣的德传血脉和当代国人的精神世界连接起来。这样,无异于寻找到一条既连接古今又能沟通中西的途径,此不仅是我华夏民族文化传承的需要,也是建构全球精神伦理的需要。
——中国艺术研究院 刘梦溪 《国学和“六艺之学”》
中国民本传统有三大特点:倾听群众意见;以善为主,不轻信多数;通过协商,照顾少数利益。随着时代和社会的发展,现代中国应继承儒家传统的民本观念,尊重人民的意愿,维护绝大多数人民的长远的根本利益。
——北京师范大学哲学院 周桂钿 《儒家民本观的新发展》
随着广为宣传的世界新秩序面临着愈来愈多的经济紧张现象,建立一个以半个世纪以来改变东亚状况的价值观为主导的和谐的全球社会的呼声亦越来越高。儒学世界观已开始在全球市场运作上施加实质性影响。可以说,它们正在重塑全球社区。藉此,只有有着独特儒学传统的、近几十年来已展示其成功应对这一挑战能力的东亚人民,才能使这些创新发挥更大效力,甚至超过其最初的推广者,且在人类和自然面前保持一种独特的道德感。
——澳大利亚邦德大学 瑞格·利特尔(李瑞智)《儒学的当代意义——儒家价值观在全球市场的影响》
“亲亲相隐”制度又称亲属容隐制度,是指一定范围内的亲属之间履行相互隐瞒罪行的义务而不受法律制裁的制度。最早提出父子应当相隐的是孔子。《论语·子路》中记载:“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矣”。孔子只是一种主张,或者一种法思想,不是法律规定。现代东西方各主要国家的法律都确认由亲属身份而自然获得的某些例外特权。中国法律应该接续“亲亲相隐”的儒学传统,基于人性的亲属权利立法,以东西方法典为鉴,寻求“亲亲相隐”制度的现代创新。这样做,既照顾到了民众的伦理感情底线,又没有对国家和社会利益造成太大损害,从而达到法律和亲情的平衡,避免国家刑罚权与人类亲情的直接、正面冲突。
——西南政法大学 俞荣根 蒋海松 《从亲情伦理法到亲属权利法——“亲亲相隐”的现代转化》
希圣观念实非徒托空言,注重孝道也并非局限于家庭之间,两者所具有的意义,在现代社会仍饶具价值,宜为我们认取并实地践履,则不仅对于个人,即对于人类社会以至整个自然界,依然可以发挥大的作用。注重孝道的“民胞物与”精神,正可用来唤醒大家关怀社会的弱势族群,注重环境的保护及生态的维持。
——中国台湾政治大学董金裕 《希圣观念与注重孝道精神的现代诠释》
“中道”是不偏不倚的常理,也是永恒不变的真理,我国古代圣贤视之为统摄天地、万物、人事的原则。在“全球化”的大气候里,人们对物质、利益的强烈追求,使人与人之间的情感,日趋淡薄,而精神文明与物质文明失诸均衡。儒家的“中道”教我们情智、心身的完善与平衡;推而广之,做到群体间的和谐、社会间的和谐、国际间的和谐,甚至人与大自然的和谐。
——香港大学何沛雄 《略论儒家所说的“中道”》
在儒家仁爱精神中,“仁”与“孝”和“礼”的结合没有使其“仁”的普遍性受到特别限制,也就是说儒家的仁爱是普遍的而不是狭隘性和等级性的;同样,儒家的仁爱精神又是宇宙性的,它不限于人类的普遍之爱,同时它又是宇宙天地万物之爱。
——清华大学 王中江 《儒家“仁爱”精神的“人类性”和“生态性”》
早期儒家对 “利”的理解与判断显示出复杂性和矛盾性。众所周知,墨子的弟子热衷提倡“利”,而儒家学者则对“利”表现出反感之情。但实际情况要复杂得多:儒家学者时常也赞成“利”,而墨家并非总是提倡“利”。另外,在矛盾说法中,正面意义是当时流行的“让他人获利”;负面意义总是比较少出现的“从别人那里获利”。有关“利”的矛盾说法与相关的争论显示早期儒家并没有刻板地坚持一个固定的传统。相反,他们对异议进行反思并灵活地进行回应。
——比利时卢汶大学戴卡琳 《早期儒家对“利”的理解与判断》
儒学是中华文化的主体,是为己之学、安身立命之学,是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之学。它不仅是人生哲学,也是一种社会哲学和政治哲学。以孔子为代表的儒家文化,既然是中华传统文化的主体,直接承担着国家民族兴衰的两千多年来的主要历史责任;其功过是非,在现代化的过程中理所当然地成为人们一次又一次重点审视的主要对象。这就是贯穿在整个20世纪中国,尊孔、反孔、批孔、评孔多次交替出现的历史背景和主要原因。
——清华大学 羊涤生 《儒学在二十世纪的历史命运及在新世纪的展望》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儒家应共同努力,充分发挥出孔教儒家思想的六大功能:促进世界和平;提升全人类道德素质;与世界多元文化共存共荣;是中国五十六个民族、十三亿人民的精神轴心;促进中国和平统一;达致与世界各宗教文化平起平坐。
——香港孔教学院院长 汤恩佳 《孔教儒家思想在当代社会的六大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