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语》中记载了孔子关于“克己复礼”的一段话,在文革中,这成了孔子守旧的重要证据。他们把克己复礼说成恢复外在的等级制,一些孔子的传记也同意此说,使不少读者以为这便是孔子的精神。实则大谬不然,孔子不仅主张权变,而且克己与修身密切相关,完全不是维护等级制的意思。
颜渊问仁。子曰:“克己复礼为仁。一日克己复礼,天下归仁焉。为仁由己,而由人乎哉?”颜渊曰:“请问其目。”子曰:“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颜渊曰:“回虽不敏,请事斯语矣。”(《论语·颜渊》)
颜渊是孔子最得意的弟子,这段对话具有重要而普遍的意义,但是近几十年来却遭到多数人的误解。对于开头几句,《论语批注》翻译道:“克制自己,恢复周礼,这就是仁。一旦这样做了,天下的人就会归顺你的统治了。”又批判道:“‘克己复礼为仁’是孔丘关于什么是仁的说教中最主要的一条,是孔丘维护和复辟奴隶制的反动政治纲领。在这里,孔丘明确地以‘礼’来规定仁。礼是西周奴隶制的典章制度,其核心是奴隶制的等级名分。所谓‘克己复礼’,不但要自己的言行合于奴隶制的等级名分,而且要一切人的言行合于奴隶制的等级名分,……”该书顾问冯友兰说:“孔丘认为,如果一个‘在上’的人能够一天‘克己复礼’,天下的人都要归向他。这是孔丘所幻想的克己复礼在政治上的效果。向来的反动阶级,总是幻想自己的力量的强大,过高估计自己。孔丘也是这样。他幻想有朝一日,如果有一个国君能够举起克己复礼的黑旗,就可以得到很多人的拥护,已经崩溃的奴隶主的统治就可以恢复。克己复礼这四个字,是孔丘的政治纲领,也贯穿在他的思想的各个方面。”(《论孔丘》)两者的解释内蕴一致,冯友兰晚年在《三松堂自序》中委婉地为自己辩解,说文革中的作品有的是“立其诚”,但为了得到认同和赞扬,对各种观点未能平心而论。对于这个问题,最后说道:“‘复礼’是孔丘拥护周礼的表现。‘为仁’是‘复礼’的补充,也可以说是给周礼加了一些理论的根据。孔丘对于周礼补充了一些理论的根据,这也可以说是他对于周礼的损益。说是‘益’,因为原来的周礼里边并没有这些理论。说是‘损’,因为周礼的有些细节可能不合这些理论,孔丘也可以‘革’它。”(《中国哲学史新编》)
对比一下冯友兰文革中以及后来的看法,正如他所言,文革中的作品确实有“自我改造”而出于“诚”的成分,经过那个特殊的年代之后,一个早年受过哲学训练的人尚且如此,其他人更不用说了,即使到今天,很多人的看法还是接近《论语批注》和《论孔丘》。然而这些观点是颠倒黑白的。下面从“礼”与“仁”两个方面来加以说明。
一、关于“复礼”
礼在远古的时候主要是各种仪式,大致包括吉、凶、军、宾、嘉五类,囊括了人世间的各种事务。然而儒家讲的礼不仅是这些外在的仪式,还包括制礼的精神,亦即“理”。礼包括了内外两部分,而且以内统外,外在的仪式可以根据理与具体环境而有所增损权变。
孔子较为看重的是内在的一方面,他说:“礼云礼云,玉帛云乎哉?乐云乐云,钟鼓云乎哉?”(《论语·阳货》)孔子并非不要外在的礼节,而是希望真诚地表现自己的恭敬之心,否则表演就没有意思了。中国人自古以来很重面子,连哭丧的时候都要注重声音的大小,所以有些人花钱雇人去哭,以表“孝心”和对死者的“尊重”。这要是发生在孔子的时代,他肯定会严厉批评的,完全违反了孔子的精神。所以要说误解,也并非自文革开始,只是从那以后,对孔子的误解和诋毁达到一个无以复加的地步罢了。
孔子这里的礼主要是指“理”,正如宋明儒解释的那样,理就是天理,是人心和万物运行的最终原则,天理是至公无私的,天理作用于人就产生了良知,也叫本性。但是良知本性要顺利显发并不容易,因为人心容易被种种欲望和外在的光景所迷惑和遮蔽,要认识自己的本性,恢复天理流行的境地,就必须克除自己的私欲。儒家是高扬今生的意义与价值的,主张的并不是“克制自己”,而是要克制使“自己”迷失的那些东西,那些不合理和没有意义的东西。
理与正名也有一定的关联,很多人批评儒家的正名思想,以为那是宣扬阶级差别,有违人人平等的精神,这也是误读。儒家讲的正名就是要有这个“名”的人和物符合这个名的规定,换句话说,儒家说的正名其实就是“正实”。齐景公曾经向孔子讨教如何治理国家,孔子对他说:“君君,臣臣,父父,子子。”(《论语·颜渊》)近代的戏文中有一句:“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父要子亡,子不得不亡。”很多人认为这就是孔子的本意,实在大错特错。孔子的意思是:“君要像君,臣要像臣,父要像父,子要像子。”即是说君主要有君主的实际能力与修养,臣、父、子都是如此。假如君主没有君主的作为,那就不是君主了,可以根据具体情况来对待,并非任何情况下都要听命于君主。作为孔子嫡传的孟子曾经说:“闻诛一夫纣矣,未闻弑君也。”(《孟子·梁惠王下》)他认为武王伐纣绝不是作乱,因为纣已经没有君主的“实”,自然也不能从“名”上再认为他是君,所以武王没有谋反,是在诛杀该死的人。孟子的见解对于理解孔子的话大有帮助。据《孔子家语》记载,曾子在锄地的时候,不小心弄坏了瓜苗,他的父亲曾皙拿着木棍打他后背,结果曾子晕过去了,苏醒之后,还怕父亲受伤害或者心疼,于是进去弹琴,好让父亲知道自己没事。孔子知道后很生气,不打算见他了,因为小的惩罚是可以接受的,这么一点小错误是不用这么大的惩罚的。这个故事无疑也能看出“父父、子子”的意思是要各得其实以符其名,绝非愚孝的意思。
综合而言,克己复礼也就是克制自己的私欲,不使它扰乱公心和本性,恢复天理流行、良知呈现的境地,使万物与自身各得其实,绝非像《论语批注》和《论孔丘》说的那样是恢复周礼。孔子并不主张恢复周礼,要说外在的仪式的话,周礼好的就可以吸收,不好的就丢弃,对待夏礼和殷礼也是如此。上引冯友兰在《中国哲学史新编》的说法,也注意到了损益,但是这里的礼并非说的是外在的仪节,外在的是可以损益的,内在的理却是不变的,无所谓损益。所以,冯友兰的新解释依然没有价值,而且传播误解。
二、关于“为仁”
孔子提到仁的地方非常多,有个别地方与“人”通用,其他多数地方是对仁的具体解说,概括来说的话,仁就是最高的德性,也可以直接说是良知本性。天命作用于人,产生大公无私的本性,就是仁。仁表现在内心,可以形成孝悌忠信等种种具体的德性,再及于人的外部,就成为种种具体的德行。
这个仁是内在于自我深处的,并不用向外推求,只需要向内反省思索就可以把握。当然,要促成真正的反省和把握,又可能要以一些具体行为为引导。每个人的气质和情况都不相同,难以整齐划一,但共同点是仁可以内求,所以孔子说:“仁远乎哉?我欲仁,斯仁至矣。”(《论语·述而》)
文章开头那段话里的第一个“为”字,有些学者解释为践行,有失偏颇,而是“是”的意思。因为仁不假外求,克除私欲,恢复天理流行的境地,也就是仁了。一旦做到克己复礼,在我的仁心看来,天下万物都是“仁”的。后面这句话也可以解释为:做到了克己复礼,天下都归于仁德。冯友兰之所以说“如果一个‘在上’的人能够一天‘克己复礼’,天下的人都要归向他”,大概是因为看到了“天下”二字,但对话者孔子和颜渊都没有很高的权位,这里凭空加上“在上”的解释恐怕不妥。
第二个“为”字才可以解释为践行,这里的“为仁”是通过践行或修养甚至包括反省而触到“仁”、把握“仁”的意思。颜渊问具体可以怎么做,孔子说:“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这是在具体指点颜渊。仔细分析文本并结合整部《论语》,就会发现这里前后两个“为仁”的含义大为不同。
孔子并非用“礼”来规定“仁”,因为仁是最高层级的,无法规定,孔子的意思只是说通过一定形式的礼节可以反省参悟到“仁”,礼是理,“非礼勿视”是具体的仪节。在孔子看来,不是要故意不看,而是从内心深处遵循“理”。孔子并非用“礼”来规定“仁”,而恰恰相反,是用“仁”来规定“礼”,孔子提倡的是基于“仁”的“礼”,而不是不变的虚伪的条条框框。
若是只看到礼的外在的一方面,那离孔子的距离还非常遥远,克己复礼是一种修身内省,并不是要恢复和听命于外在的仪式和规定。根据“仁心”、“天理”、“事理”等可以修改具体的仪式,孔子的意思绝不是要将“仁心”、“天理”、“事理”放置在过去的不合时宜的礼制的脚下。
【参考文献】:
1. 冯友兰:《中国哲学史新编》,人民出版社,2001年。
2.北京大学哲学系一九七○级工农兵学员:《〈论语〉批注》,中华书局,1975年。
3.陈雁姿:《〈克己复礼真诠〉的争论》,《毅圃》第24期,2000年12月号。
(原载:《正本清源说孔子》 作者:王舍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