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山东省中部地区潍坊至济南一带的章丘、邹平、桓台、淄博、青州、寿光和昌乐等地的古文化遗址经常出土刻划文字的骨头、滑石器、陶器和陶片等,其中骨头约占百分之九十五以上。上世纪九十年代开始,有些文物爱好者就从当地群众手里搜集这些资料。他们的搜集应该说是保存了这一部分重要文化遗产。
2005年春天,济南景鸿堂请我看了一块上面刻着花纹的小骨头,并说这是潍坊一位爱好者收藏的,告诉我他还有几件。我仔细看过之后对他说:“这可能是史前的一块骨头,上面刻划的应该是早期文字,这是一件很重要的文物,请你这位朋友把另外几件也拿过来看看。”近几年,我在从事“中国早期文字与书法艺术调查与研究”,对这块刻字骨头,一直感到是一个重要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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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左)与肖广德在观看骨刻文 |
该书的73块骨刻文,是从昌乐县文物收藏爱好者肖广德先生自2004年以来收藏的100多块骨刻文中选出的,皆出土于昌乐县袁家庄和寿光市纪台等古文化遗址。肖广德在收藏过程中,为搞清楚这些骨头的“秘密”,他先后到潍坊、北京等地找专家请教。出乎他预料的是:有人认为这是虫蛀的或草根腐蚀的,也有人竟然认为这是现在人刻的;另一些专家则向他推荐,希望他请我看看和作出鉴定意见。
2007年6、7月份,肖广德多次电话和我联系,在电话中我请他拿几件实物过来看看。7月中旬,他拿着7块有字的骨头来到济南市南郊宾馆俱乐部,当时我正在参加山东书画家峰会。我看过这几块骨头和听了他的讲述后为之震惊,凭我多年的专业研究和鉴定经验,感到这批资料极为重要。同时也感到自己责任重大 :中国早期的一种文字被发现了。
这些字很明显是人工刻划的,造型讲究而完美,多数都是弧线构成,都有一定的深度,线条流畅均匀,凹线底部都有明显的硬划痕,根本不是虫蛀和草根腐蚀的。因为虫蛀的是一个圆点接一个圆点,线条既不流畅也不均匀;草根腐蚀的痕迹是浮在表面,线条既没有规律,也没有深度。再说,虫蛀和草根腐蚀的也根本不可能出现这样多,而且是重复出现的、有一定规律的、美的造型。根据这些骨头石化程度和刻划字造型的特点分析,如果真是从古文化遗址上收集来的,它应是山东龙山文化遗物,是中国早期的文字;如果是后人刻的,后人不可能凭空编造出这种造型的字,应该有摹本,我们应该把它找出来,为我们研究中国早期文字找到真实的资料。同时,我深深感到责任重大。我知道,要得出科学鉴定结论还需要做大量工作,要得到学术界认可更需要付出很大努力。我应该去努力做好,这是我的责任,我没有其它选择。我们对待古代文物的态度应该是老老实实承认它 ,认认真真对待它,仔仔细细分析它,实实在在解决它。
当时我之所以肯定这些骨头上刻的是一种文字。其主要根据有四点:一、这批刻划的字符很多,应该是一种文字记事现象;二、这些刻划多数像人物、动物和植物的图象形符号,“书画同源”在这里得到了很好解释;三、这些刻划符号的布局和结构有规律可寻,有些偏旁多次出现,说明它们已在一定的地区内被普遍认可和广泛重复使用;四、近几年在昌乐县周围的邹平〔1〕、桓台〔2〕、寿光、临淄〔3〕等地,以及江苏高邮龙虬庄〔4〕和西安花楼子〔5〕等地都已发现过龙山文化和岳石文化时期的文字,遗憾的是没有引起足够重视。肖广德的收藏应是一次集中收藏。所以,这些刻字应是中国早期的文字。
7月下旬,我直接驾车赶往昌乐。肖广德同志和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刘振承主任等领导得知我到昌乐鉴定刻字骨头,都非常高兴,他们赶至济青高速路口接我。我在他们带领下直奔肖广德家。一进肖广德家的门,就看到事先在桌子上摆好的一堆刻字骨头。我到跟前仔细一看,相信自己的眼睛,全是古代人刻的。当时高兴的心情至今记忆犹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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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 山东龙山文化玉鸟 | 图3 西安花楼子龙山文化遗址出土骨头上的刻字 |
那天整整一下午,我都在观察分析这些刻字骨头。这些骨头大多是牛的肩胛骨、肋骨和肢骨,还有一部分是鹿骨和象骨。我还仔细看了肖广德收集的和这些骨头同时出土的骨耜、骨刀、骨锥以及磨光黑陶片和鬼脸鼎足等,这都是龙山文化的典型器物或典型器物残件。经过仔细观察和综合分析,我认为这批骨刻文的大体年代是清楚的。推断其年代主要有以下七个方面的根据:第一个方面,根据同出典型器的年代和刻字骨头的石化程度;第二个方面,考虑到这批字的造型特点介于大汶口文化刻划符号与商代安阳甲骨文之间;第三个方面,许多凤鸟纹与已发现的山东龙山文化玉凤鸟形佩近似(图1)〔1〕,有一些近似微刻的文字,和同时期的良渚文化玉器微线雕有异曲同工之妙(图2)〔2〕;第四个方面,这批骨刻文的刻划技法和字的造型特点均和西安花楼子龙山文化遗址出土骨头上的刻字类同(图3);第五个方面,也考虑到有刻字的象骨,大象在这地区生存时间较长,直到商代初期才逐渐南移;第六个方面,这批骨刻文主要出土地昌乐袁家庄遗址是一处龙山文化时期的遗址;第七个方面,这批刻字是用石质工具硬刻划的,与安阳甲骨文和桓台史家岳石文化甲骨文用金属刀刻的迥然不同(图4)。经过这样综合分析,我认为这批刻字是山东龙山文化时期的遗物,距今约4000—4500年,属东夷文字,是中国早期的图画象形文字。它和安阳殷墟占卜甲骨文不同,没有占卜痕迹,是一批记事文字。这批文字的发现也是世界文字史研究中一个极为重大的事情,它和古埃及的象形文字具有同样的重要意义(图5)。我当时向肖广德和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刘振承主任,以及昌乐县有关文化部门领导认真谈了我的鉴定结论。很快,我的鉴定结论在2007年7月30日《潍坊日报·昌乐新闻》和以后的《潍坊日报》、《齐鲁晚报》、《大众日报》、《光明日报》、潍坊电视台、山东卫视,以及网上发表与公布,引起了社会上和学术界广泛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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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 良渚文化玉器微雕图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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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4 恒台史家岳石文化祭祀器物坑出土的刻字骨头 | 图5 古埃及的象形文字、僧侣文、俗体文(自上而下) |
2007年下半年,这批刻字和我的鉴定结论得到昌乐县政协文史委主任刘兴国的重视和关注,他向昌乐县委、县政府和县政协作了详细汇报。昌乐县委、县政府和县政协非常重视,认为这是昌乐县的一件文化大事,表示一定全力支持我进一步的鉴定和研究工作。在昌乐县政协滕建军主席的关照和具体指示下,2008年7月山东大学美术考古研究所与昌乐县政协文史委正式签订了《昌乐骨刻文研究项目协议书》。根据协议,山东大学美术考古研究所负责学术研究和编著图书,以及组织学术会议等,其研究经费和大量的日常接待工作由昌乐县政协负责。昌乐县政协为这批宝贵文化遗产的进一步深入研究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 图6 作者(左二)与李正洪(右二)、刘兴国(右一)、肖广德(左一)同志在袁家庄遗址进行调查 | ||
![]() 图7 邹平丁公遗址出土龙山文化刻字陶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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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07年7月作出初步鉴定后,至2008年7月,我在这一年的时间里又在以下五个方面做了大量工作:第一个方面,我几次派我当地学生到出土过骨刻文字的遗址进行调查,一是调查该遗址是否出土过骨刻文字,二是调查附近是否现在有人在骨头上刻字。调查的结果证明:前者是肯定的,后者是否定的;第二个方面,我和昌乐县政协李正洪副主席、王泳亮副主席以及张新杰局长和刘兴国主任等多次到出土骨刻文字的遗址进行调查(图6)。仔细分析暴露在地面的遗物和走访群众,还在遗址上采集到刻字的骨头,掌握了大量的第一手资料;第三个方面,我对昌乐周围各县、市做了大量调查工作。以前在邹平(图7)、临淄(图8)等地都发现过类似的文字,只是没引起人们的重视。这说明昌乐袁家庄和周围的纪台遗址出土的骨刻文字不是一种偶然现象,早应引起充分重视;第四个方面,我不但查阅了许多相关文献,而且认真搜集和分析研究了相当于这个时期其它省区出土的零星资料(图9),进一步加深了对这批骨刻文的认识;第五个方面,拿着这批骨刻文字照片和录像,请教省内外许多相关专家,得到了很多专家的大力支持。
#p#副标题#e#经过一年的努力,我进一步肯定了自己的鉴定结论。在2008年7月30日,我们山东大学美术考古研究所和昌乐县政协联合邀请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王宇信教授、淄博市文物局副局长张光明教授等几位专家聚集昌乐,首先观看了昌乐县摄影家协会副会长张新杰拍照的骨刻文字图片。图片经过荧幕放大,人工刻划特点非常清楚,起到了良好的效果。后来专家们又仔细地、长时间地观看和分析刻字骨头实物,并进行了一次较深入的座谈研讨会(图10、11)。入会专家一致同意我的鉴定结论:认为这批文字是比安阳甲骨文更早的一种原始文字。并强调了发现这批文字的重要性,认为它是继安阳甲骨文后的又一次重大发现,应把它作为中国的一件文化大事来做。县委王树华书记、县政府曹晓楠县长、县政协滕建军主席对这次座谈研讨会非常重视。滕建军主席及政协的各位领导自始至终陪同各位专家,给予多方面的关照。在会上,我和其他专家都认为这批文字与安阳占卜的甲骨文不同,是一批记事骨刻,它主要出土在昌乐袁家庄及其附近的寿光纪台遗址,所以,应称为“昌乐骨刻文”。这批文字得到了更多专家的认可,也得到了进一步的科学命名。
图10 2008年7月30日专家座谈会前排左起为刘凤君、张光明、王宇信
图11 专家们在观看骨刻文
二
![]() 图12 大汶口文化陶尊上刻画的符号 |
肖广德收藏的这批骨刻文,除一件刻在玉石上外,其余均是直接刻在骨头上,它中间没有经过像商周金文和有些甲骨文那样先墨写后刻的过程。大多数字刻划在骨头的外面(正面),也有的骨头同时在骨内腔和骨臼上刻字。这些骨头在地下经过几千年的自然损坏和当地群众挖土时的人为破坏,刻划在上面的字大多已不清楚。昌骨3是保存较好的一件,正面刻有20多字,都清楚可辨,是一件不可多得的珍品。昌骨4的正面,当时刻满了密密麻麻的字,但现在能辨认的仅有几个字或者是几个偏旁部首。目前发现的其他早期零星文字资料的物质媒介各不相同:上世纪80年代陕西长安县花楼子龙山文化遗址出土十几件骨刻文字和符号,1991年山东邹平丁公遗址出土一件龙山文化刻字陶片,上世纪90年代江苏高邮虬家庄遗址出土的一件龙山文化文字也是刻划在陶片上,1995年山东桓台史家遗址岳石文化祭祀器物坑出土了三块刻辞卜骨。近几年笔者在青州、淄博等地进行调查时,也发现了龙山文化晚期的石镞上的刻字。可以看出,龙山文化和岳石文化时期刻字的物质媒介已很丰富。在陶器上刻划符号早在大汶口文化、河姆渡文化和仰韶文化等文化中已流行(图12),丁公和虬家庄遗址出土的陶文,应是直接继承了这一传统;大汶口文化时期已出现在骨头上刻划符号,花楼子骨刻和大量昌乐骨刻文的出现,说明龙山文化时期动物骨头已发展成为刻划文字的主要物质媒介。如果和史家岳石文化祭祀器物坑出土的刻辞卜骨联系起来分析,似乎说明昌乐骨刻文与济南大辛庄和安阳出土的甲骨文在利用的物质媒介上有着内在的渊源和传承关系。
昌乐骨刻文均属阴线刻,其刻法是传统的硬石刻划方法。利用放大镜观察,可清楚看清皆是用硬石工具刻划而成,笔画的两侧硬石工具刻划骨头时出现的凹凸边沿自然明显,有的骨头清洗干净后,阴线底部硬划的痕迹道道清楚可见。桓台史家岳石文化祭祀器物坑出土的刻辞卜骨,可清楚看出是用金属刀采用左右两斜刀刻成,笔画的两侧平整利索,与安阳甲骨文所用工具一样,应使用的是比较锋利的青铜刀。
昌乐骨刻文所用的硬石工具可能采用的是昌乐盛产的蓝宝石。据当地群众介绍,昌乐蓝宝石在没有被大量采用之前,遍地俯拾即是。特别是一种细长5厘米左右的蓝宝石,可加工成细长锋利的刻划工具。但目前这只是一种推测,有待今后考古工作的证实。
昌乐骨刻文刻划的精细流畅,有的十分娴熟。更令人叹绝的是它的微刻艺术,有的字长宽仅有0.15—0.2厘米,我们今天靠放大镜才能观察清楚,但都刻划的清楚可辨,流畅有力,可与良渚文化玉器微雕图案相媲美。龙山文化时期的微刻文字和良渚文化玉器微雕图案,代表了远古时期我国工艺雕刻的最高成就。同时, 昌乐骨刻文娴熟而又高超的刻划技法也告诉我们,山东龙山文化时期已经有专门从事文字创作和记事的“书法家”,这些书法家应具有很高的社会地位。
昌乐骨刻文多数一块骨头上仅刻或残存1-5字,刻6-10字的也占一定数量,10字以上至20多个字的骨头为数极少。其章法布局应是一种顺其自然的又有初步开始形成共识的自由舒适型。大约有三种布局:一种是在一块骨头上只刻一个较大的字,或有的虽在一块骨头上发现数个字,但其中有的字单独刻在一个空位上,与周围其它字缺少密切联系,这是一字一局;另一种是在一定空位上,中间刻一至几个字符,周围再刻划一些字符,这是一种组合字群的布局,可称为散落组合型,这是商周甲骨文和金文布局中不见的;再一种就是自上而下成行的布局,这种布局发展成今后书法艺术的主要布局形式。
昌乐骨刻文文字的尺寸和造型差距很大,有的是用弧线组成的动物和人物的形象,有的是用弧线和近似直线组合成的植物和动物形象,也有的是用弧线和近似直线组合成的符号。有的形状较大,约在7.5厘米×6.5厘米至2.5厘米×2.1厘米之间,大多在2厘米×1.5厘米左右,还有一些属微刻艺术。根据初步观察分析,如果是在一个组合字群里,大字与小字可能有着内在的联系和区别意义。
昌乐骨刻文的造型和书写方法,与其说是写的字,不如说是画的画。这些字如果和商周甲骨文、金文相比,商周甲骨文、金文的字体结构和造字规律以象形、会意和指事“三书”为主,表现的主要是物象符号,虽还有绘画艺术给人们的形象韵致,但它已和同源的画分道较远。多数字虽仍以物象天性为型,但多是总其形,概其神,变为神会意通的象征符号了。另外,其它“三书”在商周甲骨文和金文中已普遍出现。所以,商周甲骨文和金文是一种成熟的文字。仔细观察和分析昌乐骨刻文,大多只能用指事和象形两书能得到较理想的解释和说明。它的字体结构和造字规律一部分是简笔画或形象符号,另一部分是根据一定的“指事”要求,由多个简笔画或多个形象符号组合成一组“整体”的字,也可以说是用一组形象符号写出来的画,或画出来的字。所以,先左后右、先上后下及天覆地载等楷书和行书的理想造字与书写概念在这里得不到完全的解释,而绘画的一些线描基础技法在多数字中能得到比较充分的说明。
谈到文字的起源,郭沫若曾指出:“中国文字的起源应当归纳为指事与象形两个系统,指事系统应当发生于象形系统之前。至于会意、形声、假借、转注等,是更在其后的。”〔1〕大汶口文化陶尊上刻划的符号和仰韶文化刻划的符号都是一种文字产生过程中的指事现象。昌乐骨刻文直接继承了这一传统,把指事发展成为一种主要的造字规律。目前,有的学者认为大汶口陶尊上的刻划已经是字〔2〕。但目前这种符号还发现较少,只起到一定的标志作用,还不能说明是一种记事现象〔3〕。如果今后考古发现的同样符号增多而且较普及,这样就可以理解为是一种字,目前还只能说是具有一定文字性质的象征符号。它不像昌乐骨刻文发现的数量多,甚至一块骨头上连续刻多字。很明显,昌乐骨刻文是一种记事现象,毫无疑问是一种文字。
昌乐骨刻文多数字的书写刻划有两个基本特点:其一,先刻划出主要部分或中间核心部分,如图二,其造型是先刻划头部,然后再刻划出身体躯干,最后补上腿和爪子等部位。在这里,动物的形象得到了理想的浓缩和概括;其二,大多数字都有一个主要线条,这条线可能是一次刻成,也可能是连续几刀刻成,然后根据需要,在其主要线条周围补刻物象所需要的其它部分线条。如图三九,其字不但造型生动,而且主次分明,协调有序。
昌乐骨刻文的这两个书写特点,在大汶口文化和仰韶文化的刻划符号中还没有得到明显表现。这应是汉字早期的特点:一方面,说明了这时期文字还没有完全脱离“书画本来同”的范围,还带有明显的绘画规范;另一个方面,也说明这时文字正在逐渐探寻自己的发展道路,和绘画的区别逐渐加快加大。昌乐骨刻文的这两个书写特点应对商周时期甲骨文和金文产生过直接或间接的影响。特别是金文的书写,一些字是先从主要处着笔,然后再附填次要的相关部分。如写“中”,楷书应先写“口”,再从中间写一竖笔。但分析铜器铭文,应先写竖,后在竖中间划圈,最后在圈上下的竖上各划两横。这样的写法,在中心的一竖基础上进行上、中、下的分解与组合,更具有组合美和多重美的视觉效果。这样的创作过程,也符合“中”是在场地中间竖一高杆,然后在杆上装饰彩旗的意义。如是和楷书一样写金文的“中”,就缺少这种特有的高古组合之美。
三
仔细分析这批昌乐骨刻文,我们可以看出其字体结构造型、章法和刻划技法等方面存在着一些变化,这种变化可能是昌乐骨刻文前后的发展演变。我们暂把这种前后变化分为两种类型:第一种类型有昌骨1—昌骨68,第二种类型有昌骨69—昌骨73。第一种类型的文字多是图画象形字,字体大小区别较大,特别是较多的微刻字为第二种类型所不见,章法布局较灵活丰富,三种布局齐全,犹以组合字群为典型。其字均用弧线组合而成,刻划较深且见力度,两种富有特点的刻法都有充分体现。第二种类型的字图画象形和符号象形都有,字的大小慢慢趋于较为统一。其章法布局主要采用自上而下的或接近自上而下成行布局。其字用弧线和近似直线组成,刻划较浅略显松力。这两种类型的骨刻文和大汶口文化陶尊上的刻划符号相比较,可以看出第一种类型的字和陶尊符号相同的因素多一些。而第二种类型的骨刻文和邹平丁公遗址出土的龙山文化晚期的陶文、临淄皇城出土的龙山文化晚期的石镞刻文相类比的地方较多。所以,我们可初步推断:第一种类型的骨刻文应主要出现和流行在龙山文化早中期,甚至有的延续到龙山文化晚期,是这批骨刻文的主要类型;而第二种类型的骨刻文可能是龙山文化晚期或龙山文化中期偏晚时出现的新字型。这只是一种推测,也有待今后考古工作证实。
昌乐骨刻文多数是一种线描减笔画,另一部分则是指事会意形象符号。早期的字,也可以视为画,“书画本来同”是中国字的早期表现形式,仅用中国字成熟后的“六书”理论是不能完全解释和理解它们,它比较系统地反映了中国史前美术的审美特征〔1〕。所以,物象的审美再创作性、指事的组合象征性、龙凤文化与凤字多样性,应是昌乐骨刻文的三个基本造字规律,我们只有认识这些规律,才能很好解读它。
#p#副标题#e#其一,物象的审美再创作性,早在大汶口文化陶尊的刻划艺术中,“ ”就是比较典型的例子。另外仰韶文化的人形陶壶(图13)〔2〕和大汶口文化、龙山文化陶鬶(图14)〔3〕等,都是人和鸟、猪或狗等形象的再创作艺术。昌乐骨刻文继承这一传统,并且表现的很突出。当我们一看到这批文字时,首先会被像人、像动物的形象所吸引。如图二九、六七等,一看就知刻划的是鸟。但这些刻划是再创作的艺术,并不是对自然界动物的直接摹写,而是根据需要,在观察分析的基础上,对原物象进行归纳、概括和一系列的简化处理,有的甚至进行局部放大和缩小,也有的要进行移植或重新组合处理,创作出一个象形的审美物象。这就是中国早期文字的突出特点,这和绘画有着很接近的创作思维。
![]() 图13 仰韶文化陶塑人头壶 | ![]() 图14 大汶口文化陶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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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二,指事的组合象征性,大汶口文化陶尊刻划艺术中,“ ”就是一个包含内容很丰富的指事组合象征性符号:下部象征山峰,顶上是太阳,中间指的是联系山峰与太阳之间的鸟。河南临汝阎村仰韶文化遗址出土的陶缸上彩绘鹳 衔鱼纹图(图15)〔1〕,是一幅指事的组合象征性图画,鹳图腾的部落,挥舞着石斧战胜了鱼图腾部落,鹳显得志高气昂,鹳嘴中的鱼则奄奄一息,旁边竖着武力的象征——捆在木柄上的石斧。仔细分析昌乐骨刻文,可以看到这种内在的文化影响和传承关系。如图二九、三○、三七、四一等,都是典型的指事组合象征性文字。图二九由三个象形字组成,一个是鸟,一个是植物,另一个不甚清楚,可能是记载了一段人与某处自然环境或某些物质关系的内容。图三七看起来像一个字,实际上是一个以鸟为主,下部附衬其它物象的指事组合象征字。图三○组合非常复杂,应是目前所见组合最复杂、内容最丰富的一幅字,它也是一幅由众多符号组成的有内在联系的线描画。中间有一象形字,像一头大象作惊恐状,周围的各个象形字或符号,应是各部落的象征住处或是自然环境物象,或是围猎的人群,也可能有其它的理解和解释。但综合分析,联系在一起考虑,把它们作为一组字来解读可能最接近它原初的意思。图四一的指事组合象征性就更清楚了,中间是一惊恐万状的野牛类大动物,身体收缩,前肢抬起,作吼叫状。旁边有一类似鹿的动物正在逃窜。周围有数人作围追状,各有动态。此组合中各种动态的“ 人”都应是商周甲骨文和金文“人”的祖型。通过这些“ 鸟”字和这些“人”字分析,证明昌乐骨刻文对商周甲骨文和金文的影响很大。
其三,龙凤文化与凤字多样性。龙凤文化是中国文化非常特殊的一个文化领域。史前龙文化的典型艺术作品,当首选河南濮阳西水坡仰韶文化遗址出土的蚌塑人物驭龙图(图16)〔2〕。龙长达近两米,昂首长颈,舒身扬尾,折出三停,人骑在龙背上,一手在前,一手在后作驾驭状,和其它的虎、鹿等大型摆塑放在一起。它传达给我们的启示是生前崇拜龙图腾的墓主人驭龙升天的精神追求,被誉为“中华第一龙”。这里谈到的以形传神,是指用一定的造型艺术表现一定的精神,它适合于一切的审美再创作艺术。 各个时期用什么样的形表达什么样的神,这是目前中国美术理论研究中的一个重大问题。《周易·系辞下传》载:“古者包牺氏之王天下也,仰则观象于天,俯则观法于地,观鸟兽之文与地之宜,近取诸身,远取诸物,于是始作八卦,以通神明之德,以类万物之情。”古人创作八卦,就是为了传“神明之德”和“万物之情”,这也是史前美术创作的审美标准。
昌乐骨刻文中的“龙”字较少,图二和图四七与商周甲骨文、金文中的“龙”字很接近(图17),特别是图二的龙更是酷似。如果这一解读不误的话,昌乐骨刻文图二应是中国第一“龙”字。昌乐骨刻文对商周甲骨文和金文的影响更是显而易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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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7 甲骨文、金文“龙”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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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8 商代甲骨文“凤”字 |
昌乐骨刻文中“凤纹”样的字很多,图四、四五、六四、七一、七三、七五、七七、七九、八一、八三、九○、一三五等都应是“凤”字。在70多件骨刻文中,有10个以上甚至更多的“凤”字。“凤”字是“鸟”字的升华,在“鸟”字的基础上拓展装饰而成。其基本特征是身躯修长,头部高冠殊荣,长尾精美华丽,肢爪健壮有力。昌乐骨刻文的大量“凤”字具有想象丰富的现实造型美。而商代甲骨文中的“ 凤”字(图18),明显是在昌乐骨刻文的基础上减化成图像符号。昌乐骨刻文的“凤”字较多,是我们值得引起重视的问题。昌乐骨刻文是东夷族的文字,东夷族是崇拜鸟图腾的民族,从大汶口文化到岳石文化,发现的鸟纹图案和“鸟”字较多 。昌乐骨刻文的“凤”字不但字形有大小的区别,而且也有繁简的不同。这一问题除了刻划的时间不同,出现了“凤”字的一些差别外,可能也表现了一些实质内容的不同。在东夷族里以凤鸟为图腾的部落非常普遍,他们之间经常以各种方式进行交往,这些凤字应是各部落的族徽,他们随时记下各自相互交往的情况,最简捷的记载方式就是把对方的族徽记下来。这样多的族徽同时出现在一两个文化遗址中,说明当时交往的频繁。至于“凤”字出现的各种差别,也可能是因各部落的族徽不同的原因。这种不同可能说明了部落之间的地位不同。图四“凤”字,大气磅礴,精美绝伦,堪称中华第一“凤”。可见,东夷文化的龙凤艺术已发展到很高的水平,经过新石器时代晚期的文化交流,东夷文化和西部中原内地的文化艺术相结合,以东夷龙凤文化为主,融汇成中华民族的龙凤文化艺术。
刘凤君
于山东大学美术考古研究所
2008年10月19日夜
2009年12月6日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