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孟之乡网消息 据鹤壁日报报道,“子贡作为儒商始祖,奠定了中华儒商文化基础,他的经商理念,有着精深的文化内涵。他追求人际关系的和谐,他的格言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能做到推己及人,将心比心,互相尊重,互不伤害,互惠互利,平等相处。”2月26日,在全国首届子贡文化研究高峰论坛上,浚县政协文史委主任马金章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马金章认为,诚信是子贡儒商文化的核心内涵,“在《论语》中,多处记载着子贡与孔子探讨‘信’的问题,极力奉行‘言必信、行必果’,使他在经商中赢得了很好的信誉,从而立于不败之地。他‘不受命’,敢为人先,掌握了商道规律,达到了‘忆则屡中’的经商最高境地。他崇仁立德,富而无骄,施民济众,《盐铁论·贫富》中记载:‘子贡以著积显于诸侯,陶朱公以货殖尊于当世。富者交焉,贫者赡焉。故上自人君,下及布衣之士,莫不戴其德,称其仁。’这就是说,子贡和陶朱公都因货殖发财而名扬于世,他们交往富者,同时也帮助和抚恤贫者,所以上自君王,下至平民,没有一个不得到他们的好处,从而也都称颂他们的仁德”。
“我们从子贡的经商之道中可以看出,诚信是儒商文化的真谛,儒商应有‘两种素质’和“两个水平”,即本身具备优秀的道德品质和适应商场的本领,具备义、利兼顾,义中取利的正确义利观和适应市场的能力。儒商始祖子贡的经商之道中有许多精粹,认真研究吸纳其中精华,对发扬儒商品格有着积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