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子生于公元前372年,经过春秋战国时期长期、激烈的争霸战争,许多小的诸侯国灭亡了,剩下的齐、楚、秦、燕、韩赵、魏七个大的诸侯国,它们之间的战争不断,民不聊生。这一时期是中国由奴隶社会向封建社会的过度时期,各诸侯国相继变法,实行了一系列的改革措施,以使上层建筑适应经济基础,生产关系适应生产力的发展。如李悝在魏国、商鞅在秦国都进行了自上而下的变法,废除了旧的世袭禄位制度,把禄位和宅田赏赐给对国家有功的人士,把国家的土地分给农民耕种。通过变法,各国的农业经济发展显著。但各诸侯国的国王为了争霸列国,大力扩军备战,征募大量的农业劳动力,加大税收比例,阻碍并破坏了生产力的发展。孟子就是在这一社会、经济、政治极其复杂的时期,在和各诸侯国的国君讨论国家的治理时,提出了自己的一系列经济思想。
孟子认为,国家的经济政策必须优先考虑人民群众的利益。他不同意法学家以暴力的手段来统治国家,主张“仁政”,提出“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的国家经济发展战略。为了确保“民为贵”经济战略的实施,孟子提出了具体的政策,他对梁惠王说:“不违农时,谷不可胜食也。”孟子认为,征用劳力要分清时节,不要误了农活,否则,就产不出足够的粮食,全国的百姓自然要挨饿,没有粮食也养不出精兵强将,国家安全就会收到威胁。实际上,人民群众的利益就是国家的利益,整体利益孕育于个体利益之中,只有他们的利益得到了保障,国家的整体利益才能体现出来。当前,我国在经济改革中出现的大量劳动力剩余现象,我们必须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确保他们的就业和生活,不能以改革和发展市场经济为由而损害了百姓的利益。损害了百姓的利益,归根结底还是损害了国家的利益,因为国家的利益是由百姓的利益汇集而成的。
孟子主张通过低税收来培育经济实体。他提出了“省刑罚,轻税敛。”孟子把土地上的劳动者视为“经济人”认为国家的一切政策必须有利于他们的生产,保护他们的生产积极性,为他们发展生产提供便利的条件。为此,他非常推崇周文王的井田制的农业经济政策,百亩(合现制三十亩)为一田,九田为一井,一井的中间那一田为公田,收成归政府,四周的八田分给八户农民私有,收成归个人。一井上的八户农民必须先耕种好公田,然后才能到自己的一田上去耕作,这样就等于叫给政府九分之一的实物税。当时之所以这样低的赋税,主要是为了保护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发展农业经济。
孟子提倡农业经济的多样化。他倡导大力进行副业生产,他对梁惠王说:“五亩之宅,树之以桑,五十者可以衣帛矣。鸡豚狗彘之蓄,无失其时,七十者可以食肉矣。”一个家庭如有五亩宅院,就要在上面种桑养蚕,饲养家禽家蓄,这样就可以使五十岁以上的人穿上丝织品的衣服了,七十岁以上的人就可以天天吃肉了,这就达到了生活的小康境界。由此可见,农林牧副渔全面发展的农业经济政策,孟子早已提出。
孟子关注经济活动中的生态平衡。孟子说:“数罟不入氵夸池,鱼鳖不可胜食也。斧斤以时入山林,林木不可胜用也。谷与鱼鳖不可胜食,林木不可胜用,是使民养生丧死无憾也。”孟子认为,捕鱼狩猎要在合适的地方,不要到动物产卵的地方去,确保动物的繁衍。伐树也是如此,不可滥砍滥伐,否则就会造成水土流失,会引起干旱、洪涝等自然灾害,破坏农业经济。
孟子非常重视社会再分配问题。孟子提出了在进行社会再分配时应首先救济的四类人,他说:“老而无妻曰鳏,老而无夫月曰寡,老而无子曰独,幼而无父曰孤。次四者天下之穷民而无告者。文王发政施仁,必先斯四者。”他认为,周文王的社会福利制度是成功的,国家应优先关照鳏寡孤独这些人,他们是最需要社会救助的人群。他还用《诗经·小雅》中的“哿矣富人,哀此茕独。”来论证自己的社会福利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