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网讯 “孔子儒家思想是儒商精神的核心。”世界儒商联合会会长汤恩佳博士说。正在昆明参加第二届中华儒商国际论坛的汤恩佳认为,儒商精神主要体现在“仁者爱人”、“以义制利”和“诚实守信”这三方面。
汤恩佳说,仁者爱人,是孔子关于“仁”的最本质的概括,儒商精神要求现代企业应该把公众当作自己的服务对象,将公众利益作为公司发展的前提,作为决策的依据。“仁者爱人”精神在经济活动中主要表现在儒商要有自尊自爱的精神,而且向外产生利国利民的作用。他说,儒商在经营过程中给人们提供就业和发展机会,关心员工,自己的经营有所获时又拿出一部分回报社会。儒商还应对所有生命负责,不能为了经济利益而毁灭地球上的众多生物,破坏环境,儒商应成为走可持续发展道路的模范。
孔子主张“君子义以为上”,将正义作为君子的最高行为标准。有人将儒家说成只要义不要利,而商人只要利不要义,互不相容。汤恩佳认为,这完全是一种误解,儒家的以义制利将这两者很好地统一起来。
他说,当“义”和“利”发生矛盾时,应该把“义”放在首位,不能取不义之财,不能为了个人私利而不顾社会的整体利益。儒家倡导在符合“义”的前提下去获取利,儒商行为要有利于人类社会,以社会公共利益为重。汤恩佳还指出,以诚为本方能有信用和信誉,诚信使一个人得到社会及大众的认可,立于不败之地,是一个工商业者获得成功的条件。
汤恩佳认为,要克服和抵制假冒伪劣、行贿受贿、坑蒙拐骗、钱权交易等严重破坏经济发展和阻碍社会进步的不道德行为,需要提倡和弘扬儒商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