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个动物保护组织发微博说:
一名女性被强暴后生下的宝宝马上被从身边带走,她的母乳再被窃取给别人喝,这样的惨剧循环重复,直到她被杀死——这样的情节若是发生在人类身上,将是骇人听闻的,但发生在奶牛身上,却被许多人视为“完全正常”。我们是时候看看自己道德标准上的严重差异了。
能不能谈论动物伦理问题呢?台湾学者钱永祥就写过关于动物伦理的书。可是人的伦理道德标准应该怎样延展,或者说延展到什么程度呢,似乎没有定论。至少我们知道,如果将这种理论无限延展、普遍化,那么人类只有活活饿死。
很久以前,笔者曾写过一篇文章,题目是“拒绝与狐狸精谈道德”,说的是人类自居于万物之灵,对狐狸精有种属上的优越感,因此认为狐狸精没有资格谈道德。现在看来,这个说法需要稍稍修正。即使在古代,也并非所有人都有这种优越感,比如纪晓岚,就一直在努力探究狐狸精的道德问题。为什么会这样?笔者觉得,这与人对狐狸精的定位有关,人们不把狐狸精看做纯粹的动物之妖,但也没有完全将其接纳为人类,介于两者之间。当狐狸精努力认同遵循人类的道德规范时,与狐狸精谈道德就是必需的了。
可是,我们该如何与狐狸精谈道德呢?
韩剧《我的女友是九尾狐》海报
在陕西少华山,有个猎人进山打猎,看到两个年轻秀才倒在树下,精神萎顿,猎人把两人扶起来,问他们怎么会在深山老林里。其中一个人说,我们都是被狐狸精害的。半年前,我在山里迷路了,遇到一妙龄女子,把我带到她家里,之后她故意勾引我,于是我们就滚了床单。可是被她父母看到,先是怒斥我无礼,然后要求我娶了他们女儿。飞来艳福,我也没有别的选择。成亲之后,那女子说自己每隔五天要去山上做五天钟点工,所以不能时时陪伴。我觉得也没什么问题。
半年之后,这秀才身体渐渐不支,得了痨病,晚上咳嗽得睡不着,妻子又在山上做钟点工没回来。于是就自己一人到树林中散步,见不远处有人搂着个女子在赏月。走近一看,没想到女子竟然是自己的妻子。秀才勃然大怒,与那位勾引自己老婆的人厮打起来。那人也是满腔怒火,毫不示弱。不过,两人身体都孱弱不堪,扭打一阵就只能躺在地上喘气了。那女子坐在石头上,见两人瘫倒在地,笑眯眯地说,你们别打了。我其实一直在你们两人之间来往。每次五天,是为了让另一位“休息五日,蓄精以供采补耳”。现在事情虽然暴露,不过你们俩也基本被榨干,成药渣了。我再去弄新鲜的药材去。
这两位秀才走不出深山,本以为只能等死,幸好遇到猎人搭救。两人想请猎人捕杀狐狸精,为自己报仇。猎人拒绝出手,说:邂逅相遇,便成佳偶,世无此便宜事,事太便宜,必有不便宜者存。鱼吞钩贪饵故也,猩猩刺血,嗜酒故也,尔二人宜自恨,亦何恨于狐。(《阅微草堂笔记》卷十一)
猎人对两位秀才的批评并不完全是站在道德原则的立场上的,而是从功利的角度来分析。将他们比作鱼儿咬钩,是咎由自取。如果把狐狸精替换成人,估计猎人也是同样的意见。所以,从这个角度看,实际上猎人已有点将狐狸精视为同类了,也就是说,人和狐狸精都应遵循同样的伦理规范。
由此笔者想到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夷夏之辨”,我们常说“夷狄而中国也,则中国之”。就是说,当那些蛮夷之人认同中华文化的礼仪规范时,就可以视作中华民族的成员了,而不是靠血缘、地域、族群来划分。很显然,夷夏之辨的思路也扩展到狐狸精层面。有两个事实可以说明,一是狐狸精与人生的孩子,往往不会受到歧视,虽然外人会有猎奇心态,但尚不至于将其视为异类。比如《聊斋志异》卷五的“鸦头”。二是志怪中极少有吃狐狸的记载。古人对于妖精,似乎偏好吃荤不吃素,但是不会吃狐狸精。这其中是否有不食同类的禁忌呢?
但是,不管狐狸精如何与人类相近,他们的道德动机与人类还是不一样的。狐狸精生存的目的是修炼成仙,他们对人类道德规范的认同,严格来说只是手段。人类只是他们修炼过程中的一个重要阶段而已。
河北沧州有个寡妇,以卖面粉为生,除了养活自己,还要侍奉婆婆。因为家里穷,买不起驴,只能自己推磨,每天都要劳作到深夜。后来婆婆去世,她办完丧事,遇到两位少女,笑着问她:我们同住了二十年,你能认得我们吗?寡妇惊愕不已,两位少女说:我们都是狐狸,因为受你孝心感动,每晚都悄悄地帮你推磨。没想到因此被天帝嘉奖,得以速成正果,马上就要登仙去了。这次是特地来向你告别,感谢你。说完,两人都不见了。寡妇回到家,再试着推磨,发觉几乎推不动,不再像以前那样运转自如了。(《阅微草堂笔记》卷三)
在这个故事里,狐狸精学雷锋做好事,就像修炼时开了外挂一样,迅速升级。我们不能假设她们做好事是纯粹出于四端之一(恻隐之心),因为她们应该很清楚,修炼中的道德修养是绝对有用的。但我们恐怕也不能简单地将其行为视作虚伪的手段,道德的动机是不能用来考验的。就像以前小朋友热衷于扶老爷爷老奶奶过马路,一方面可能是出于尊老之心,另一方面也想得到老师奖励的一朵小红花吧。
孔子说以直报怨,以德报德。也就是说,不要奢望用爱心去化解怨恨,无论对人对动物,都不要爱心泛滥。人与狐狸精之间,既有温情脉脉,也有相斫相杀,就像人与人之间一样。所以,与狐狸精谈道德的方式,取决于狐狸精对人类道德的认同程度。
实际上,这个问题还可以继续讨论。因为当狐狸精修炼到一定程度时,其法力远超人类,如果按照物竞天择的原则,人类是没有什么还手的余地的。
可是,正如我们在大多数志怪故事中看到的,狐狸精似乎并没有恃强凌弱。一方面,狐狸精要继续修炼,必须遵守天律;另一方面,也许他们的道德自律意识也很强。当然,需要说明的是,不是所有的狐狸精都具有这样的道德自律意识,就像不是所有的人都是圣贤一样。
从下面这个故事可以看出,当狐狸精与人类就道德问题激辩之时,平心而论,人类并不一定都能占据道德的制高点。
清代有位四十多岁的孝廉,因为膝下无子,所以买了一个小妾。可是正房妒心发作,每天对小妾呼来喝去,肆意凌辱。小妾生下一子后,正房更是雌威大发,将她卖到远方。孝廉生性懦弱,只能长夜浩叹而已。
过了不久,那小妾又在深夜回来,孝廉吓得要死。小妾笑着说:不用担心,我其实是狐狸。之前我以人的身份来。“人有人理,不敢不忍诟,今以狐来,变幻无端,出入无迹,彼乌得而知之。”孝廉一听,这样自然好啊,也就安心与小妾生活。正房后来得知,勃然大怒,请来道士驱狐。道士确实有法力的,用符箓将狐狸精抓获,于是双方有了下面一段争论:
妾与术士争曰:“无子纳妾,则纳为有理,生子遣妾,则夫为负心,无故见出,罪不在我。”术士曰:“既见出矣,岂可私归。”妾曰:“出母未嫁,与子未绝,出妇未嫁,于夫亦未绝,况鬻我者妒妇,非见出于夫,夫仍纳我,是未出也,何不可归。”术士怒曰:“尔本兽类,何敢据人理争。”妾曰:“人变兽心,阴律阳律皆有刑,兽变人心,反以为罪,法师据何宪典耶?”(《阅微草堂笔记》卷十八)
对话的前半部分,狐狸精与道士就婚姻关系展开辩论,狐狸精说得很明白,自己没有犯七出的任何一条,无故被正房卖至远方,所以自行逃归,合情合理。道士恼羞成怒,指责对方不该“据人理争”。狐狸精的回应相当精彩,“兽变人心,反以为罪”,击中其软肋。《增广贤文》说:“羊有跪乳之恩,鸦有反哺之义。”将兽类的情义引申至人伦规范,正是蒙学读物中常见的思路。如今再指责狐狸精不配拥有具有人之心性,岂不是自打耳光?
后文中狐狸精还有很多精彩的自我辩护,并指出道士贪赃枉法的行径,最后道士不仅理屈词穷,而且连召唤来的神将也无影无踪,只能深夜逃窜。
在另一个故事中,狐狸精的道德自律已经不限于家庭伦理了,有了更高的追求。
有个老秀才,家中空房子里住了一只狐狸精,人与狐相安无事几十年,只是这狐狸精不怎么现形。偶尔会与老秀才谈谈人生,喝点小酒。老秀才去世后,其子也像以往那样对待狐狸精,可是对方却不像从前那样爱搭理了,虽未离开,但关系渐渐淡下去了。
老秀才之子也考取了功名,在家中开设私塾授徒,同时,还为人写讼状挣钱。奇怪的是,他写的状子,往往被狐狸精乱涂乱抹,授徒时所批改的作业,却丝毫无损;卖弄刀笔所得的钱,即使锁得严严实实的,也会被偷,而学生交的学费,却一文不少;学生来上课,狐狸精绝不骚扰,可是每逢有人来找他打官司写状子的,狐狸精就“或瓦石击头面流血,或檐际作人语,对众发其阴谋”。
秀才实在受不了骚扰,请了道士来捉狐,这狐狸精照样侃侃而谈:
其父不以异类视我,与我交至厚,我亦不以异类自外,视其父如兄弟;今其子自堕家声,作种种恶业,不陨身不止。我不忍坐视,故挠之使改图,所攫金皆埋其父墓中,将待其倾覆,周其妻子,实无他肠。不虞炼师之见谴,生死惟命。
狐狸精的意思是,不忍见老友之子成为讼棍,导致家风堕落。那些偷走的钱,都藏在其父的墓中,以便有一天他家中衰败时,可以周济其家人。最后一句“生死惟命”尤其显得大义凛然。道士感慨不已,对狐狸精拜了三拜,说:老秀才有你这样的朋友,实在不可思议,即使在人类世界,也很难找到,更何况是尔曹?说完拂袖而去。秀才听了,也惭愧不已,从此不再参与讼事,人狐之间再次相安无事。(《阅微草堂笔记》卷十六)
这个故事我们可以拈出更多的典故。孔子说:“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古代中国向来不主张随便打官司,强调用传统的伦理道德来调节协调。直至晚清,讼师还多以反面形象出现(可参看电影《九品芝麻官》中的无良讼棍方唐镜)。而设帐授徒,则被认为是读书人的正途,狐狸精正是为了保全老友声名不堕,才对其子参与讼事百般阻扰。
而狐狸精说的“其父不以异类视我”,也会使我们想到春秋战国时豫让刺杀赵襄子的故事。《史记·刺客列传》说,豫让为范氏、中行氏的家臣,智伯灭了这两家后,豫让没有为主人报仇,却做了智伯的家臣。赵襄子杀了智伯后,豫让漆身吞炭,多次要刺杀赵襄子。他的理由是:“臣事范、中行氏,范、中行氏皆众人遇我,我故众人报之。至于智伯,国士遇我,我故国士报之。”正是因为老秀才将狐狸精视为同类的挚友,他才会努力帮助老秀才之子改邪归正。对五伦之一的朋友之道,狐狸精看得绝不比人类更轻。
我们站在二十一世纪的立场上,当然可以对古代的无讼理论、五伦之道表示轻蔑。可是伦理规范总是与时俱进的,在那个时代,狐狸精有如此境界,岂不让人汗颜?我们常常用“人面兽心”、“衣冠禽兽”来形容同类中的恶行。那些丧失了人伦底线的人,真的有资格对狐狸精谈道德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