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家网讯 孔子2566年暨耶稣2015年11月1日下午,来自全国各地的几十位儒家学者和民间儒家社团负责人,齐聚深圳孔圣堂,共同见证“中华孔圣会”正式成立。
中国大陆这十几年来的国学热已经成为不争的事实,弘扬儒学的各类民间组织亦遍地开花,一个由深圳孔圣堂发起,力图整合国内外各类儒家民间组织的“中华孔圣会”应运而生,该会以“尊孔崇儒,弘扬传统,重建信仰,复兴中华”为宗旨,邀请海内外知名儒家学者担任学术委员,以期贯通儒家学术研究与民间儒学实践,加强儒家民间组织间的经验交流,提升弘道水平,同声相应,同气相求,探索儒学走向民间、拥抱大众、安顿人心、化民成俗的现代模式,最终使儒学重新成为现代中国人安身立命的精神家园。
据悉,中华孔圣会联合多位儒家学者、社会贤达以及来自新加坡、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新西兰、中国香港及内地共三十九家民间儒家组织负责人共同发起成立,也得到了深圳三和仁爱基金会、世界孔子后裔联谊会、贵州阳明精舍、原道书院、弘道书院、中国儒教网、儒家网等海内外六十多家组织及单位的积极响应和支持。躬亲其役的深圳孔圣堂在六年的弘道实践中,积累了丰富经验和比较广泛的社会联系,这次联合遍布国内各个省区的儒家民间组织形成统一的弘道中心,力图开启儒家文化复兴的新局面。
在成立大会上,中华孔圣会发起人暨总干事、深圳孔圣堂主事周北辰先生介绍了中华孔圣会的成立背景、性质及宗旨,并介绍了中华孔圣会的组织架构,公布了第一届学者委员会名单。周北辰表示,中华孔圣会是立足中国、面向全球的儒家民间公益组织。中华孔圣会的成立,将从组织模式、道场模式、修学基地和经济模式等方面重新型构儒家文化复兴事业的支撑平台。中华孔圣会有着严密的组织架构,包括学者委员会、理事会、行政执行机构及各地分支机构。其中,由众多知名儒家学者组成的学者委员会是中华孔圣会的最高决策机构,严格依照儒家义理,为民间儒学实践活动把关诊脉,校准方向,共同提升民间弘道水平。
中华孔圣会学者委员会由当代儒家学者蒋庆(阳明精舍)、张祥龙(山东大学)、张新民(贵州大学)、黄开国(四川师范大学)、胡治洪(武汉大学)、李景林(北京师范大学)、陈昭英(台湾大学)、林安梧(台湾慈济大学)、周炽成(华南师范大学)陈明(首都师范大学)、杨朝明(中国孔子研究院)康晓光(中国人民大学)、郭沂(韩国首尔大学)、范瑞平(香港城市大学)方朝晖(清华大学)、王瑞昌(首都经贸大学)、姚中秋(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张晚林(湖南科技大学)、彭永捷(中国人民大学)、曾亦(同济大学)、白彤东(复旦大学)、唐文明(清华大学)、郭晓东(复旦大学)、陈赟(华东师范大学)、柯小刚(同济大学)、陈勇(墨西哥学院)等先生组成,当代儒家代表性人物蒋庆担任学者委员会主席。

在成立仪式上,著名儒商、中华孔圣会副会长、北京世嘉房地产有限公司董事长朱仝先生与中华孔圣会理事会理事长、三和国际集团董事长张华先生共同为中华孔圣会揭牌。

为庆祝中华孔圣会成立,同期举办了以“儒家信仰与中国未来”为主题的学术研讨会。《原道》主编、首都师范大学儒教研究中心主任陈明教授、中国人民大学孔子研究院副院长彭永捷教授、首都经贸大学王瑞昌教授、广东高科技产业商会执行会长王理宗先生、世界孔子后裔联谊会副秘书长孔卫东先生先后发言。
尤值一提的是,大型民间儒家组织“中华孔圣会”成立之际,中华文化促进会名誉主席、中国文联原党组书记、文化部原常务副部长高占祥先生发来贺电,高度赞许中华孔圣会仁以为己任的现代担当精神,期许甚深,高先生在贺电中说:孔子儒家思想是中华传统文化的主体,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源泉,弘扬儒家文化对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具有重大意义,相信中华孔圣会的成立,必将进一步推动优秀传统文化的复兴事业,为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和实现中国梦作出更大的贡献。
当前中国社会从上到下的传统文化热,是对固有儒学传统复归的热烈召唤,特别是习近平主席为代表的国家领导人对儒家传统的积极肯认,更使得近代以来厄运连连的儒学正迎来百年间最好的复兴机势。天理人心,终不泯灭,中华孔圣会的成立顺乎天,应乎人,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与有责焉。
附录一:中华孔圣会章程(草案)
附录二:中华孔圣会首批发起人及发起单位
附录三:中华孔圣会机构
附录一:
中华孔圣会章程
(草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机构名称:本机构的名称是中华孔圣会。
第二条 机构性质:本机构的性质是立足中国,面向全球的公益性儒家组织。
第三条 机构宗旨: 尊孔崇儒,弘扬传统,重建信仰,复兴中华 。
第四条 会旗会徽: 中华孔圣会会徽为八卦木铎仁爱图,会旗为八卦木铎仁爱龙旗。

会徽

会旗
第五条 注册登记
中华孔圣会首先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注册登记,然后逐步创造条件在国家民政部注册登记。
第二章 组织架构
第六条 儒家学者委员会
孔圣会作为儒家组织,将秉承儒家学治传统进行管理。将设立“儒家学者委员会”作为本会最高决策机构。儒家学者委员会由著名儒家学者组成,凡本会重要事务和重大人事任免,均需儒家学者委员会讨论通过。
儒家学者委员会,最多为三十名,可根据需要进行增减,新增加委员需经主席提名,并经三分之二正式委员表决通过。正式委员可自愿退出,也可因不宜担任该职务而进行劝退。
第七条 会长
中华孔圣会会长为本会最高象征和代表,由儒家学者委员会推举有儒家信仰和情怀,德高望重的人士担任。
副会长作为本会的重要荣誉职务,由儒家学者委员会推举有儒家信仰和情怀,对本会的发展给予重要支持的社会贤达担任。
第八条 会员
(一)入会条件:中华孔圣会会员分为个人会员和团体会员两大类。无论国籍、种族、地区,凡有儒家文化信仰与情怀,并认同本会章程的个人都可以申请入会,经批准并行归宗礼后成为本会个人会员。凡认同儒家文化精神价值的社会团体、企业,均可申请入会,成为团体会员。
(二)权利义务:
凡本会会员,具有如下权利:
1、选举权与被选举权
2、参加活动
3、有偿服务的优惠待遇
4、建议和监督权
5、入会退会自由
凡本会会员,应履行如下义务:
1、参加本会组织的一切活动。
2、按期缴纳会费。个人会员会费标准为个人薪资的5%,团体会员会费标准年费每年三千元。
3、凡本会会员,均可自愿向本会纳贡捐赠,捐赠形式和数量不限。
第九条 理事会
理事会系中华孔圣会日常事务性工作的决策和执行机构,理事会设理事长一名,常务理事及理事若干。理事会理事由各支会负责人担任,常务理事由总会各部及各分会负责人担任。理事长是理事会会议的召集人,凡本会重大事务性工作皆由理事会决策。
第十条 理事会行使下列事项的决策权:
(一)制定工作计划。
(二)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案;
(三)增加开办资金的方案;
(四)罢免、增补理事;
(五)内部机构的设置;
(六)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七)从业人员的工资报酬。
(八)每年定期向学者委员会提交工作报告
(九)其它重要事务
第十一条 理事会每年召开 2 次会议。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召开理事会会议:
(一)理事长认为必要时;
(二)三分之一以上理事联名提议时。
第十二条 理事会设理事长1名,副理事长1-2名。理事长、副理事长由理事会以全体理事的过半数选举并经学者委员会批准产生或罢免。副理事长每届任期四年,可连选连任。
第十三条 副理事长协助理事长工作,理事长不能行使职权时,由理事长指定的副理事长代其行使职权。
第十四条 召开理事会会议,应于会议召开10日前将会议的时间、地点、内容等一并通知全体理事。理事因故不能出席,可以书面委托其他理事代为出席理事会,委托书必须载明授权范围。
第十五条 理事会会议应由1/2以上的理事出席方可举行。理事会会议实行1人1票制。理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理事的过半数通过。
第十六条 理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会议;
(二)检查理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
(三)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十七条 本单位总干事对理事会负责,并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单位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理事会的决议;
(二)组织实施单位年度工作计划;
(三)拟订单位内部机构设置的方案;
(四)拟订内部管理制度;
(五)提请聘任或解聘本单位副职和财务负责人;
(六)聘任或解聘内设机构负责人;
第十八条 本单位设立监事会,其成员为 3人。
监事任期与理事任期相同,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第十九条 监事由学者委员会推荐选举产生。
本单位理事、总干事及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
第二十条 监事会或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本单位财务;
(二)对本单位理事、总干事违反法律、法规或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三)当本单位理事、总干事的行为损害本单位的利益时,要求其予以纠正;
监事列席理事会会议。
第二十一条 监事会会议实行1人1票制。监事会决议须经全体监事过半数表决通过,方为有效。
第二十二条 行政机构
总会行政机构系理事会的执行机构,具体负责执行理事会的决议,主持日常行政工作。总会行政机构下设如下:教义部,礼乐部,宣教部,修学部,社工部,农工部,儒商部,人事部,教产部,总务部,募捐部,外联部。总会行政机构设总干事一名,作为行政机构负责人。
第三章 道场建设
第二十三条 道场分为中心道场、社区道场、家庭道场三级。总会以及各分会设立中心道场。中心道场可以通过与政府、企业和民间团体的合作方式,借用孔庙、书院、公园等传统古建筑以及企业和民间组织机构投资兴建的大中型场馆。中心道场是总会及各分会举行大型礼乐活动和修学、团契、宣教活动的主要场所。
第二十四条 社区道场系各级支会及各圣堂设立的道场。是支会及圣堂会员集中学习、宣教、团契和组织各种礼乐活动的场所。社区道场可以借用社区会所、茶楼、写字楼等场馆创办。
第二十五条 家庭道场是孔圣会基层学习小组聚会、学习、团契的地方。场所不拘形式,由小组成员自行寻找,利用家庭客厅、堂屋作为道场。
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总会还将聚集各种资源,募集善款,寻找合适的土地和环境,建设综合性大型儒教道场——孔子文化园及中华圣山。
第四章 活动形式
第二十六条 以道场孔圣堂为中心,从事儒家的宣教传道工作。其中包括周末的告拜礼讲经会、公共祭祀活动、儒学公益讲座、礼仪服务、节日庆典等。
第二十七条 设立儒家文化大讲堂,从事公共讲学宣道活动。组建孔圣会义工团队,进入社区、乡村、企业、学校,从事宣教弘道及儒家礼仪服务活动。
#p#副标题#e#第二十八条 组建儒家的圣乐团、礼仪队,到社区、乡村、学校、企业从事文艺演出及礼乐服务。每年孔子文化节,各分会、支会同时举行大型祭孔活动。每年清明、端午、中秋举行传统节日庆典活动。
第五章 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九条 本单位注册法定代表人为 周北辰 。
第六章 资产管理及使用原则
第三十条 本单位经费来源:
(一)开办资金;
(二)政府资助;
(三)在业务范围内开展服务活动的收入;
(四)利息;
(五)捐赠;
(六)其他合法收入。
(七)会费
第三十一条 经费必须用于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盈余不得分红。
第三十二条 执行国家规定的会计制度,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监督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接受税务、会计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税务监督和会计监督。
第三十三条 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出纳。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三十四条 本单位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进行财务审计。
第七章 章程的修改
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的解释和修改,须经学者委员会和理事会共同表决通过。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六条 本章程经本会全体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后,开始生效。
第三十七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学者委员会和理事会。
中华孔圣会筹备委员会
孔子2566年暨耶稣2015年10月26日
附录二:
首批发起人及发起单位
一、首批发起人(排名不分先后)
(一)学者
蒋 庆,阳明精舍山长
陈 明,《原道》主编,首都师范大学儒教研究中心主任、教授
杨朝明,中国孔子研究院院长
彭永捷,中国人民大学孔子研究院副院长、教授
王瑞昌,首都经贸大学教授
唐文明,清华大学哲学系教授
杨佐仁,山东儒商学院院长
张祥平,中国农业大学教授
黄 元,浙江大学儒商与东亚文明研究中心研究员
(二)社会各界
张 华,三和仁爱基金会董事长
朱 仝,北京世嘉房地产有限公司董事长
王理宗,广东高科技产业商会执行会长
李文明,北京华本文化机构董事长
周 萍,贵州龙集团董事长
李 正,四川鸿德汇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
李 利,中国扶贫基金会秘书长
李良水,深圳德美和谐社区中心主任
孟宪东,深圳孟子儒学传播有限公司董事长
刘志远,北京华本企业家俱乐部秘书长
韩秀宾,北京华本书院总经理
李文良,东莞泰威电子有限公司
何新兰,中华宗教慈善基金会副主席
船 夫,贵州省作家协会作家
王 毅,深圳财富成长基金总经理
(三)儒家社团及传播机构负责人
郭文龙,新加坡南洋孔教会会长
汤恩佳,香港孔教学院院长
陈启生,马来西亚孔学研究会秘书长
姚平波,印尼孔教会秘书长
陈建云,新西兰儒家国际交流学会会长
孔祥东,世界孔子后裔联谊会秘书长
孔春琼,香港孔教学院副院长
邸继文,朔州国学会秘书长
傅路江,河北明德学堂创办人
张春之,曲阜市宗教局原局长
吴 俊,学科网语言教育项目负责人
戴熙宁,民间儒家学者
杨汝清,北京苇杭书院院长
孔强卫,世界孔子后裔联谊会副秘书长
孔祥艳,儒学实践生活馆
胡晖莹,南通知止堂义学创办人
洪秀平,平和书院院长
杜武清,武汉一元一国学网站董事长
魏常周,曲阜儒家文化联合会副会长
张 华,广东篮态幸福基金会秘书长
柳河东,山西儒学研究会会长
顾建华,北京大成经典国际书院院长
史立民,厦门弘德书院院长
贺曦瑞,武当玄真工夫道院院长
钟武强,湖南理工大学国学中心主任
施文忠,明伦书院成都分院院长
袁 彦,明伦书院广州分院院长
蒋 俊,上海民间儒家学者
林荷杰,香港孔教学院
罗仁和,深圳儒士礼仪文化中心主任
王运杰,广东明诚孝道文化中心主任
徐小平,广东佛山孝德堂文化中心主任
易志军,江西孝谦传统文化中心主任
黄 诚,广东东莞蒙正国学馆馆长
曾庆凯,深圳市广泰源基金会理事长
陈 益,深圳市市民情感中心主任
钟启超,深圳市市民幸福促进中心主任
张玉斌,深圳罗湖鹏城爱心联盟义工协会
周北辰,深圳孔圣堂主事
二、发起单位(排名不分先后):
(一)中国大陆地区
深圳孔圣堂
深圳三和仁爱基金会
北京世嘉房地产有限公司
贵州阳明精舍
广东高科技产业商会
世界孔子后裔联谊会
儒家网
中国儒教网
原道书院
弘道书院
北京华本文化机构
贵州龙集团
朔州市国学会
河北明德学堂
深圳孟子儒学传播有限公司
四川鸿德汇投资有限公司
武汉一元一国学网站
广东篮态幸福基金会
厦门弘德书院
武当玄真工夫道院
深圳财富成长基金
儒学实践生活馆
国际儒家生态联盟
深圳鹏程爱心联盟义工协会
东莞泰威电子有限公司
东莞孝贤文化传播公司
中华宗教慈善基金会
深圳市市民幸福促进中心
深圳读经组织联盟
深圳儒释道文化研究中心
深圳市广泰源基金会
深圳德义基金会
深圳德美和谐社区中心
北京大成经典国际书院
佛山孝德堂
江西孝谦传统文化中心
中国创意联盟
广东明城孝道文化中心
深圳八德文化促进中心
孔圣书院
大同书院
明伦书院
平和书院
苇杭书院
岭南书院
曲阜儒家文化联合会
曲阜孔子文化书院
曲阜国学馆
东莞蒙正国学馆
山西儒学研究会
深圳儒士社
(二)海外
马来西亚孔学研究会
香港中西文化交流协会
新西兰弘扬中华文化协会
新西兰儒家国际交流协会
印尼孔教会
香港孔教学院
香港中华儒学会
香港海外学者联合会
美国孔孟学会
新加坡南洋儒学研究会
新加坡南洋孔教会
附录三:中华孔圣会机构
一、学者委员会
(一)主席
蒋 庆,阳明精舍山长
(二)委员(序齿排名)
张祥龙,山东大学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教授
张新民,贵州大学中国文化书院荣誉院长、教授
黄开国,四川师范大学政教学院教授
胡治洪,武汉大学中国传统文化研究中心教授
李景林,北京师范大学哲学学院教授
陈昭英,台湾大学中文系教授
林安梧,台湾元亨书院山长,台湾慈济大学宗教与文化研究所教授
周炽成,华南师范大学政治与行政学院教授
陈 明,《原道》主编,首都师范大学儒教研究中心主任、教授
杨朝明,中国孔子研究院院长、教授
康晓光,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中国人民大学非盈利组织研究所所长
郭 沂,韩国首尔大学哲学系终身教授
范瑞平,香港城市大学公共政策学系教授
方朝晖,清华大学历史系教授
王瑞昌,首都经贸大学教授
姚中秋,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人文与社会科学高等研究院教授
张晚林,湖南科技大学哲学系教授
彭永捷,中国人民大学孔子研究院副院长、教授
曾 亦,同济大学人文学院教授
白彤东,复旦大学哲学学院教授
唐文明,清华大学哲学系教授
郭晓东,复旦大学哲学学院教授
陈 赟,华东师范大学哲学系教授
柯小刚,同济大学人文学院教授
陈 勇,墨西哥学院亚非研究中心教授
二、会长
(一)会长
待定
(二)副会长
朱 仝,北京世嘉房地产有限公司董事长
李文明,北京华本机构董事长
三、理事会
(一)理事长
张华,三和国际集团董事长
(二)总干事
周北辰,深圳孔圣堂儒家文化交流中心主事
(三)常务理事
胡晖莹,南通知止堂义学创办人
孔祥东,世界孔子后裔联谊会秘书长
杨汝清,北京苇杭书院院长
李 正,四川鸿德汇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
吉俊春,重庆渝商博物馆秘书长
邸继文,朔州国学会秘书长
魏长周,曲阜儒家文化联合会副会长
范 飞,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公益中国频道副主编
陈世巧,福建福鼎市霞浦儒学实践研究会会长
孟献东,深圳孟儒集团公司董事长
袁 彦,明伦书院广州分院院长
王 毅,深圳财富基金总经理
易志军,南昌孝谦传统文化中心主任
蔡定煌,南昌中华道德促进会常务理事长
李良水,广东国学院秘书长
附录:中华文化促进会名誉主席、中国文联原党组书记、文化部原常务副部长高占祥先生致中华孔圣会成立之贺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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