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6日,“中国孟姜女传说学术研讨会”在淄川举办,中国民俗学会会长、文化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家委员会副主任刘魁立先生参加会议,并接受了记者的采访。
民间传说有“共享”特点
记者:“孟姜女传说”如今已经成为山东、河北、湖南乃至全国各地家喻户晓的口头遗产传世代表作。那么,在山东淄川一地的传承有什么特征呢?
刘魁立:非物质文化的成果不同于物质产品,它可以同时为多数人所占有、所享用。而诸如孟姜女传说这样的民间口头文化遗产,则更是有着“共享”的重要特点,广大民众共同创作、共同认同、共同占有、共同享用。在传播的过程中,往往和各地的自然风光及人文景观相互结合,从而形成了多处传说遗存地。在这样的情况下,或许找出一个或几个有更多理由的代表性的“传承地”,要比“断定”一个确切的“起源地”更为符合逻辑。分析既有的大量文献资料,我认为,山东淄川富有代表性,孟姜女传说在这里流传久远,而且已经融入到民间习俗当中,如丧葬习俗中的哭腔、烧纸后画圈的讲究等,习俗又为传说的流布增添了翅膀。所有这些条件都使我们有理由认为这里是孟姜女传说的一个十分典型的传承地。当然,这绝不是说,其他盛传孟姜女传说的地方不可以或没有资格同样成为“代表处”。传说的“人人共爱、处处为家”的特点,或许正是它的巨大而深刻、广泛而恒久的魅力所在!享有这样瑰丽而美好的传说,是全国各地诸多民族亿万子民的共同荣耀。
传说像一条河不断地吐故纳新
记者:年初在北京举办的“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统技艺大展 ”将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推向了新高潮,同时,也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新理念——“生产性方式保护”成为公众讨论的焦点。而在保护和发展传说等口头传承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方面,您认为有什么好的方式与途径?
刘魁立:民间传说与手工技艺不同,与传统戏曲也不同,它是最具群体性的一种民俗文艺表现形式,而不是如手工艺、戏曲那样专业性很强的表现形式,但其价值和意义丝毫不亚于手工技艺,甚至更高。有了这些传说,我们就会存在非常强烈的情感上的认同感,有文化的底气。比如我们面对月亮,常常坠入关于嫦娥、关于吴刚和关于兔儿爷的温馨的遐想。
传说像是一条奔腾不息的河,总是后浪推前浪,不断地吐故纳新,像孟姜女等传说,每个讲述人都会有意无意地把自己的情感搁进去,传说实际上时时都处在创作、润饰、发展的动态过程中。文化环境在变,价值观也会变,在当前文化环境下,更应该努力把这些先人们给我们留下的财富传下去,留住我们情感上的认同感,这种认同感是我们共同的“根”。在具体的保护方式上,传说的保护与史诗不一样,像《格萨尔王》这样的史诗,有民间艺人代代相传,更有代表性,而民间传说在操作上要多花些脑筋。我认为应全面系统地查访传承人,建立对传承人的保护机制,同时加强传播,特别是在青少年群体中的传播。
人物简介:刘魁立,1934年生,文化部非物质文化遗产专家委员会副主任,中国民俗学会会长;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客座教授、博士生导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