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6日下午,市中区召开政府机构改革暨领导干部到职集体谈话会,标志着该区完成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这次机构改革后,设置工作部门21个,挂牌机构4个,市下放机构1个,市业务部门派出机构2个。
精简效能,推行大部制。该区此次政府机构改革主要包括四项任务,即“转变职能、强化责任、优化结构、严控编制”,该区围绕这四个重点,结合自身实际,按大部制的工作思路,对经济、商务、文化、农业、交通、城市建设管理、人才人力资源管理等机构的设置进行深入研究,制定了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组建了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区商务和服务业局、区教育和体育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和港航局、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区环境保护局,将原由市垂直管理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中区分局更名为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列入政府工作部门;保留设置区政府办公室、区发展和改革局、区监察局(与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合署),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卫生局、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区审计局、区统计局、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公安局市中区分局和市国土资源局市中区分局为市公安局、市国土资源局的派出机构,不计入区政府机构限额。该区政府机构改革后,共设置工作部门21个,挂牌机构4个,市下放机构1个,市业务部门派出机构2个。
转变职能,完善管理体制。配合政府机构改革,该区进一步深化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减少行政许可,推进行政审批事项集中办理,直接面向基层和群众实行“一站式”窗口服务,简化办事流程,转变管理方式和工作作风,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进一步理顺了部门职责关系,科学合理界定了部门职责,坚持一件事情原则上由一个部门负责,建立健全了部门间协调配合机制,形成工作合力;进一步明确和强化了责任,通过定职责、定机构、定编制,在赋予部门职权的同时,明确其相应承担的责任。推进政务公开、绩效考评、行政问责,强化责任追究,切实解决权责脱节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