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孟之乡网讯 3月16日,记者从济宁市民政工作会议上采访得知,济宁市今年的民政工作重点放在社会救助、养老服务、殡葬改革等方面。据民政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为推动城乡低保统筹发展,2015年,济宁市城乡低保标准降低到1.8:1以内;为健全养老服务人才培训机制,民政部门将开展首批“孔孟之乡敬老使者”评选工作;4000名以上困难老年人今年将享受到政府购买的居家养老服务。
社会救助:县市区开通“12349”民政公益服务热线
2015年,全市加快建立“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救助平台和工作机制,年内所有乡镇(街道)建立“一门受理”申请救助窗口,完善社会救助分办、转接等办理流程。市和有条件的县市区开通“12349”民政公益服务热线,畅通群众求助渠道,让困难群众求助有门、救助及时。年内,市、县全部成立核对机构,规范开展核对工作。各县(市、区)全面开展“救急难”试点,探索建立主动发现、信息直报、绿色通道等快捷救助机制。
我市今年还将提高城乡低保、农村五保标准,确保高于全省平均水平;推动城乡低保统筹发展,城乡低保标准降低到1.8:1以内;全面建立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制度,实现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县级审批,重点救助对象政策范围内住院自付医疗费用救助比例达到70%。
此外,完善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系统。加强养老服务人员管理和培训,开展“十佳乡镇敬老院院长”评选活动。支持乡镇敬老院改善设施条件并向社会开放,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农村五保老人供养。推进社会救助信息化建设,实现各项社会救助业务省、市、县三级联网。
养老服务:开放养老市场,推行“公建民营”
年内,我市将完成社会福利中心二期工程基本建设,新建城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50个,新建农村互助养老院150个;发展民办养老机构10家以上,民办养老机构床位达到养老服务总床位的25%,医养结合床位占总床位的12%,年内实现新增养老床位5000张以上。养老床位总量达到4.6万张,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床位32张。
我市将全面开放养老服务市场,积极推行“公建民营”运营模式,鼓励扶持各类社会服务机构和中介组织参与养老服务。探索实施“暖老进家”工程,推动家政、医疗、康复、慰藉等向家庭延伸。争取并完成全国社区和养老机构信息试点工作,年内新建县级养老服务信息平台4个。落实和继续完善城镇“三无”人员供养制度、低保高龄老人高龄津贴制度、失能困难老年人护理补贴制度。年内为4000名以上困难老年人提供政府购买的居家养老服务,为500户困难老年人家庭实施家庭无障碍设施改造。建立健全养老服务人才培训、使用、评价制度,继续开展“千名养老服务人才”培训计划。制订“孔孟之乡敬老使者”考评办法,开展首批“孔孟之乡敬老使者”评选工作。
另外,在拓展儿童福利服务方面,将完成全国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制度建设试点工作,出台《关于建立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制度的意见》,完善落实困境儿童教育、康复、住房、医疗、就业等保障制度。开展免费为散居孤儿健康查体活动,继续实施低保家庭先天性心脏病儿童免费手术和“福彩助残”行动。依托农村社区、农村幸福院、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立留守人员关爱服务中心。
殡葬改革:每个县均建公益性公墓
从今年起,全市全面实行殡葬惠民政策,各县市区要积极协调,争取一步到位免除城乡居民四项基本殡葬服务费用。民政部门将认真制定“十三五”殡葬事业发展规划,并加快济宁殡仪馆搬迁及微山、梁山、嘉祥、兖州、邹城、汶上等县市区殡仪馆改造升级。加大公益性和生态殡葬设施建设资助力度,每个县市区规划建设一处实行生态节地葬法的城市公益性公墓,20%的乡镇街建有一处公益性公墓。
落实《山东省殡仪馆服务规范(试行)》,完善“两公开一自愿”制度,推行丧葬用品和设备公开招标制度,降低采购成本,减轻群众负担。贯彻落实《山东省殡葬管理行政处罚执行规范》,逐步健全日常监管、定期检查、集中整治和联合执法相结合的综合治理机制。加强农村红白理事会建设,遏制大操大办、违规土葬、骨灰装棺再葬、建大墓、立大碑、封建迷信等行为,促进移风易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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迎“创城”,济宁市全面做好优抚安置工作
今年是双拥创城大考之年,我市民政部门将全面提升优抚安置保障服务。在军民产业融合、国防教育基地建设、退役士兵培训、双拥文化建设、文化拥军、拥军志愿者队伍建设等方面体现特色、打造亮点,确保济宁市顺利通过国家双拥模范城检查考评,任城区、鱼台县力争通过省级双拥模范城检查考评。适时提高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进一步缩小城乡“三属”保障待遇差别。及时公布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八一”前足额发放到位。各县市区全部出台优抚对象住房优待实施细则。任城区要加快推进济宁烈士陵园改扩建工作,鱼台县要加快烈士陵园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