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孟之乡网消息(记者孔萌) 孔孟之乡济宁日前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文化名市建设的实施意见》,每年将投入4000万元,为文化名市建设各项目标的实现提供保障。这个实施意见具体包括“五大文化惠民工程”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三大部门文化体制改革”激发文化发展内部活力;“九大文化配套政策”促进文化建设繁荣发展。其中,出台的九项具有历史意义的优惠政策,格外引人注目。这九项优惠政策分别是:
在财政投入方面,从2010年起,市财政每年安排1000万元预算,设立文化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用于文化精品工程生产及奖励、重大文艺演出活动、重点文物保护、市图书馆图书购置、市互联网建设和管理、文化体制改革及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从2010年起,市财政每年安排3000万元预算,设立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用于文化产业会展、宣传,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园区)建设,文化企业贷款贴息,文化产业项目扶持以及其他文化产业发展等,并视财力情况适当增加。
在税收优惠政策方面,对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营业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税收减免优惠都作了具体规定,力度之大、范围之广前所未有。
在投融资政策方面,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领域和条件,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资本投资文化产业,为参与兴建具有公益性质或者提升城市文化形象文化游乐场所、文化项目的大型企业,给予相关配套优惠政策,实行捆绑式开发和建设。
在工商管理和价格政策方面,大大降低了发展文化企业、文化产业的准入门槛。允许公司注册资本(金)两年内分期缴付,其中投资公司注册资本5年内分期缴付;分期出资设立的公司,全体股东首期出资合计达到20%即可。申请办理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的,一律不受出资金额限制。放宽组建集团的条件,文化企业母公司注册资本放宽到2000万元人民币以上;母子公司注册资本总和放宽到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控股子公司放宽到3个以上。
在资产管理和经营政策方面,建立国有文化资产管理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将绩效考评结果与国有文化事业单位的经费安排、资产配置、国有文化资产经营者的收入分配真正挂钩,加强对国有文化资产的监管。
在土地扶持政策方面,对文化企业用地审批程序及相关费用、文化设施建设规划、土地资产处置以及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入股)等也都做了明确规定。
在人员安置、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政策方面,保障职工基本权益。文化事业单位改企转制后,要对现有工资外补贴、津贴、福利等项目进行清理,其中合理的部分纳入工资分配。
在更有利于优秀文化人才脱颖而出的人才激励政策方面,建立文化企业自主用人、人人自主择业和进出自由的用人机制,实行双向选择的用人制度。文化企事业单位招用人员,一律实行公开招聘和人事代理制度,并按规定办理用工手续和参加社会保险,保证文化人才能够引得进、留得住,加快文化优秀人才聚集。设立市级文化产业发展突出贡献奖,对发展文化产业做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在文艺奖励政策方面,设立济宁市“乔羽文艺奖”,作为全市文学艺术界最高奖,以市委、市政府名义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