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孟之乡网消息 近日,国务院印发《关于核定并公布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核定公布了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共计1943处)。邹城市野店遗址、重兴塔成功入选,加上此前入选的孟庙孟府孟林、四山摩崖石刻(铁山、岗山、葛山、峄山)、汉鲁王墓群、明鲁王墓群、邾国故城,邹城市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数量达7处。
野店遗址位于邹城城区南部6公里的野店村南,东西宽约700米,南北长约800米,总面积约56万平方米。遗址发现于1965年,为大汶口文化和龙山文化等新石器时代遗存。先后出土了不同层次的大汶口文化不同阶段的墓地、灰坑、房基等遗迹和丰富的生产工具、生活用具、装饰品等1000余件文物。遗址的大汶口文化绝对年代为距今6170—4640年之间,大约延续了1500年左右。1977年,野店遗址被公布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邹城重兴塔
重兴塔位于邹城市钢山街道北关古塔小区,塔前原有佛寺一座,塔为八角楼阁式仿木筒体结构砖塔,由基座、塔身、塔顶、地宫组成,共九层,高27.4米。塔身分为九层,建造年代为北宋仁宗嘉祐年间(1056-1063年)。重兴塔是我国目前北宋时期保存较少的八角楼阁式仿木结构砖塔之一,具有典型的民族历史风格。此塔自建造至今,虽几经修葺,但仍保持原有的建筑风格和艺术手法,对于研究北宋时期的建筑历史和佛教发展史以及古代政治、经济、文化状况提供了珍贵的实物资料。1985年,重兴塔被济宁市人民政府公布为济宁市文物保护单位。2006年被山东省人民政府公布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