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孟之乡网消息 3月2日,记者从山东省济宁市卫生工作会议上了解到,全市262家医保、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已经全面实施了“先看病后付费”模式,惠及238355人,各级医疗机构先行垫付资金6.14亿元,未出现恶意逃费现象。
去年全市新农合参合农民627.97万人,参合率99.68%,新农合报销比例提高到85%;“两癌”治疗费用列入新农合报销范围,报销补偿比例达到70%。
今年,济宁市新农合人均筹资标准提高到300元,其中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240元,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提高到75%,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乡级定点医疗机构基本药物报销比例提高到90%,最高支付限额不低于农民人均纯收入的8倍;二级以上医疗机构配备的基本药物品种占基本药物总数的比例提高到90%以上,2011年底,市级财政已将专项资金拨付至各县市区;5月1日前,全市各级各类公立医疗机构必须全部建立电子病历,在有关法律法规许可、病人隐私得到保护的前提下,全部实施病例公开,让病人明明白白看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