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运会期间,笔者陪一位朋友去了趟泰山。这位同行的伙伴在中天门的缆车站附近看到一处泉水井,井边还有一个水瓢以方便取水。同伴大喜,但没想到刚拿水瓢舀了一瓢,突然旁边冲出一个中年妇女说要交钱才能饮水,还说“收费也不贵,就是一矿泉水瓶(500毫升)一元”。同伴当即撂下水瓢扬长而去。这位从外地来的同伴倒也不是舍不得一块钱,但她说:“我都花了130元的门票了,为什么连一点泰山自己冒出来的泉水都没有权利喝?”
另一方面笔者却发现,在泰山上做生意的住户拿着大桶一桶一桶接泉水也没人收钱,为何一看是游客模样的人接水,马上就有人来收钱呢?难道是这里的生意人提前交了水钱,或者是按月按年结算?如果不是这样,那这种差别待遇确实让游客不爽。
一元钱事小,如果该收,那就应该在泉水处明示收费依据,让游客心里有数;如果不该收,那就坚决不许向游客收钱。否则,因为一元钱而影响泰山的旅游形象,那就太不划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