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期是旅游旺季,旅游投诉也随之增多,人民网旅游频道3·15投诉平台数据显示,去年7、8月份涉及云南的投诉占各省投诉总量28.2%,占全国的近三分之一。另据了解,云南省90%以上的导游没有基本工资,大部分从业人员面临无身份、无底薪、无保险、“仰仗客人消费”等尴尬境地。(9月7日综合消息)
每当出现强迫购物和辱骂游客这类旅游乱象的时候,就会有“推行导游薪酬制”的声音出现,应当承认,这样的建议非常有针对性。旅游乱象近年来之所以在云南等旅游省份屡见不鲜,其中有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就是国内多数导游并没有固定的薪酬。导游们要想获得相对稳定且丰厚的收入,只能指望游客到指定商店里去消费,因为只有如此,他们才能从店家那里拿到一定的佣金。反之,如果这些导游拥有了固定的工资收入,他们依靠游客消费获得回扣的想法自然会越来越少。
不过,导游薪酬制度直接影响到旅行社和导游的利益,在探索和推行过程中或许也会遇到不小的阻力。如果能拥有固定的工资,多数导游可能会非常高兴,而旅行社却未必能笑得出来。原因很简单,因为这意味着旅行社必须拿出一定的利润当成工资发放给导游。如何在给导游发放固定薪酬的同时,维持一个相对较高利润空间,对于那些“良心企业”来说,办法只有一个,就是不断提高服务水平,依靠吸引更多游客的做法去获取更多利润。对于那些“小气企业”来说,也有一个非常简单的办法,就是在维持现有经营方式的前提下,把发放给导游的薪酬直接转嫁到游客身上,如此一来,游客必将付出更多的经济成本。
当然,就算所有旅行社都愿意推行导游薪酬制度,这项制度在短期内也无法落地生根,因为对于某些“黑心导游”来说,景区购物点提供的人头费、佣金、回扣等各类报酬更具诱惑力。2014年6月,央视曝光了云南省“低价团”欺诈游客的行为,报道中明确指出“部分导游回扣高达85%”,这意味着游客花1万元买到的某件商品,其中有8500元流进了导游的口袋。以翡翠为例,对于缺乏鉴别能力的游客来说,根本就无法估出一个合理的价格,花数万甚至数十万元买到的翡翠说不定也就值几千甚至数百元。这也就是说,如果导游的“忽悠”功夫足够好,从一名游客身上赚到的钱就相当于数月甚至更多的工资。
从维护旅游市场秩序和提高旅游品质的角度来看,推行导游薪酬制是大势所趋,不仅是云南这个旅游大省,其他地方都应该积极探索,推进这项制度的实施。不过,这项制度的落地生根绝非易事,更非一朝一夕就能解决的问题,所以笔者认为,国家相关部委和各地政府要拿出敢于关停一批旅游企业、吊销一批导游资格的勇气。只有如此,那些利欲熏心的旅行社才不敢将成本转嫁给消费者甚至导游,那些“黑心导游”也才不会心生靠游客消费赚回扣的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