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局这个国家行政机关终究代表了权威和理性,总不能如某些情绪化的网友一般,一激动就管不住自己的脑袋和嘴巴。如果来自官方的裁定过于自由随意,游离于规定之外,就会损伤社会公平,造成权力的放纵。
近日,延安吴起县胜利山景区一男子攀爬红军雕像的照片从网络上传出,男子引起公众谴责。4日,国家旅游局宣布,照片内男子李文春被列入“全国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为期10年。此外,吴起县胜利山景区因管理不善,两年内不得参评A级景区。(5月5日新华网)
今年4月份,新颁布的《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施行,该办法被旅游业内称为“游客黑名单”。其中规定,游客一旦被列入“黑名单”,不良信息保存一至两年,会影响到游客再次旅游,甚至会影响到出境、银行信贷等。
由于国内游客不文明行为积弊已久,对于这个“黑名单”制度,很多人曾表示了这样或那样的质疑,其中一点就是,“黑名单”能不能发挥真正的震慑作用。因为长期以来关于旅游不文明的法律法规都没有对游客起到约束效果,而这次对李文春的“处罚”,令不少网友叫好,也让人见到了“黑名单”的“威力”,这正是旅游局的目的所在。
但是其中令人不解的是,《办法》里规定的是“不良信息被保存一至两年”,为何到了李文春这儿,就直接“判”了10年?李文春的行为虽然大煞风景,但是办法中也并未提及关于“情节特别恶劣”或者“行为特别严重”的裁定。如果网友的聚焦、愤怒和批判也算是这位青年进入10年“黑档案”的砝码,那么处罚结果就有被舆论裹挟之嫌。另外,纵然景区管理者有阻止游客实施不文明行为的权力和责任,但是却不应该因为有不文明游客而被剥夺参评A级景区的权利。可以说,最厌恶不文明行为的应该就是景区管理者,但偌大一个景区,有限的管理员无法对每位游客的一言一行都监管到位,做到十全十美。正如曾引发舆论关注的中国学生在埃及神庙刻“到此一游”事件,难道埃及神庙会因为有了这样的不文明游客而被约束它的正当权利吗?景区级别自有一套评价标准,不应该与游客素质挂钩。哪里都有不文明游客,只不过绝大多数没有被曝光出来罢了。
虽然民间有“不狠不足以平民愤”,“杀鸡儆猴”等说法,但旅游局这个国家行政机关终究代表了权威和理性,总不能如某些情绪化的网友一般,一激动就管不住自己的脑袋和嘴巴。如果来自官方的裁定过于自由随意,游离于规定之外,就会损伤社会公平,造成权力的放纵。
通过对李文春的处罚方案,我们看到对于《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的执行过程还有不少漏洞,为防止权力过于随意,则必须尽快出台更为科学、详尽的执行细则,为《办法》打上补丁,让每一次处罚都有据可依,把大大小小的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时期,“法无授权不可为”更要成为公权力在原则层面的共识,如此才能凝聚更多的公信力,推进法治社会建设的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