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法从10月颁布到现在已经一个月了。由于立法禁止了旅行社通过安排购物点和另行付费旅游项目以此来获利的经营模式,引发旅游市场“洗牌”。旅游法加速了旅游市场转型升级,旅游法使得团队游市场全面洗牌,在淘汰低价购物团的同时,团队游产品价格差距拉变小,从而也使旅游市场更加井然有序。
那么,“旅游法”的实施对旅行社带来哪些改变?表现在哪些地方?旅游业界要如何应对旅游法的实施展开服务呢?对此,深圳晚报“i游俱乐部”(下称“小i”)采访了旅游业界大腕——深圳市鹏运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总经理、深圳市旅游协会副会长、深圳市企业家协会理事董军,听他谈谈旅游法出台后旅行社目前是怎样转型升级的。
小i:旅游行业的现状是什么样的?
董军:现在旅游业正处在新经济模式的初级阶段,主要表现在7个方面:1.出游形式简单,就那么几种,比如自助游、半包价旅游、参团旅游(又分按游客要求设计安排线路和参加已经预先设计好的线路);2.获得信息渠道的多层次、社会性,比如网络、传统媒体以及旅行社门店;3.需求多样且个性强,休闲、观光、探险、亲子、蜜月、摄影、交友,不一而足;4.游客出游经验差别大,有人已经游遍五大洲,有人只是省内游;5.出游人数呈几何级数增长,年初时有机构估计今年仅出境人数将达到9200多万;6.人才和管理滞后,旅游业有经验的从业人员严重不足,新人比例大,放眼看去都是刚毕业的年轻人。这些因素交织在一起,景区的“超载”、“滞留”现象就不难理解。
小i:在“旅游法”实施的情况下,旅行社的出路是什么?
董军:旅游法的实施把旅游业带到了十字路口,对旅游业产生的影响是巨大的,要生存就要改变,旅游业传统的做法再也不能进行下去了。其实,像其他零售业一样,门店租金的上涨、人力成本的增加以及网络渠道的甚嚣都逼迫旅游业转型升级,方向非常明确。因此,出路就是:认真执行旅游法,提高产品质量,优化资源降低成本,提升游客体验。
小i:旅游行业在“旅行法”实施后遇到了什么问题?
董军:关键的问题是,大部分游客面对旅游法实施后的价格上涨,没感到实惠,严重影响了旅游行业在游客心中的仅存的一点正面形象,甚至有些人认为旅行社是借旅游法实施变相涨价牟取暴利。
旅游法实施细则的延迟颁布,以及对旅游法关于购物、自费项目的相关法条的误解导致一刀切的现象,确实让游客不同的需求没有得到个性化的满足。消除游客对所谓涨价风的抗拒心理的最好办法是以合同法为基础解释旅游法,一句话,明明白白消费。
小i:旅行社该如何具体执行“旅游法”?
董军:深圳的旅行社在旅游法实施几个月前就反复组织各个岗位的员工学习培训,并且修改了相应的操作流程,不论是导游、领队都按流程办事,杜绝个别员工因个人行为影响游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