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子故里邹城市为规范旅游行业价格行为,维护旅游价格秩序,净化旅游环境、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构建良好的旅游市场环境、促进邹城市旅游业健康发展。根据济宁市物价局转发《山东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旅游行业价格行为专项检查的通知>的通知》(济价检字[2013]2号)要求,邹城市旅游局联合物价局于3月26日和27日对全市开展为期两天的旅游行业价格行为专项检查。
本次专项检查重点对旅行社、景区(景点)、宾馆酒店、餐饮购物、休闲游乐等与旅游相关行业单位进行检查。重点检查旅行社是否以低于成本的报价招徕游客,是否存在以“零负团费”、“特价”等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宣传、招徕和组织接待游客的行为;提供服务是否存在擅自缩短旅游时间、遗漏旅游景区、减少服务项目、降低服务标准等变相涨价行为,销售商品是否存在虚假打折、质价不符等价格欺诈行为,以及是否按规定进行明码标价。重点检查景区(景点)门票价格是否执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优惠、减免措施是否落实;是否存在强行销售联票、强制代收保险费以及其他乱加价、乱收费行为,以及是否按规定进行明码标价。重点检查宾馆酒店、餐饮购物、休闲游乐等与旅游相关经营者,是否按规定进行明码标价。
在为期两天的旅游行业价格行为专项检查中,只发现各别旅游企业存在一些小的问题,并未发现重大问题,显示孟子故里邹城市旅游市场运作良好。针对检查中发现的一些小问题,邹城市旅游局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限期整改,坚决维护广大市民的价格权益和良好的市场价格秩序,构建良好的旅游市场环境,促进全市旅游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