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素有“孔孟之乡,中国古代文化发祥地”之誉。深厚历史文化的积淀,在济宁形成了一大批精品性旅游资源。全市共有各类旅游资源350处,其中自然性资源60处,历史性资源201处,社会性资源67处,现代人工吸引物22处,其中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9处,省级95处,其规模和数量在全省居前列地位。拥有济宁、曲阜、邹城三座历史文化名城,许多资源是世界级的垄断性资源,孔庙、孔府、孔林是世界文化遗产,也是我国首批5A级旅游景区,济宁成为世界上不可替代的一个重要的文化旅游目的地。
加强制度建设 规范资源保护
文物旅游资源保护坚持严格保护、开发服从保护的原则,实现协调监管、合理利用、科学发展的目标,加强对旅游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促进旅游业的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设立旅游资源保护咨询专家组,建立旅游资源保护专家咨询报告制度。加强对旅游资源保护的宣传工作,不断增强旅游经营者、民众和游客的旅游资源保护意识。加大资金投入,从旅游发展引导资金设立以来,多年相继对三孔文物保护、南阳古镇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兖州博物馆服务设施建设、任城区萧王庄汉墓概念性规划及修建规划、曾庙景区基础设施建设等文物项目给予资金扶持。
完善旅游规划 服务保护发展
一是搞好规划布局。按照“立足当前、着眼长远,远近结合、统筹兼顾”的原则,相继完成了100多个专项规划及项目规划,形成了“以总体规划为指导,以项目规划为基础,以旅游详细规划为辅助,以景区详细规划为重点”的规划框架。二是科学创意策划。按照“世界著名、国内一流”标准,以文化提升项目品质,以文化提升发展质量,以文化塑造旅游品牌,聘请高层次专家做项目规划,规划建设一批辐射面广、综合性强、带动力大的旅游精品。三是做好规划编制管理。旅游规划的编制全部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旅游规划编制单位承担,对于跨市行政区域的重点旅游开发规划,牵动战略布局的重点产品与项目建设规划,邀请省旅游局召开专家论证会,确定发展战略、市场定位以及分工协作的具体工作思路。
加强项目建设 形成良性循环
加大项目创意策划力度,推出一批对我市旅游发展有导向性作用的项目。重点对全市文物旅游开发和重点项目建设的宏观布局、项目建设内容提供分类指导,形成合理的空间布局,避免项目的重复建设,减少投资损失。实行重点旅游项目规划创意、评审论证和功能验收等制度,严格执行旅游规划。健全旅游项目监管和评估机制,按照项目的投资和重要程度分级负责。重点推进明故城、四孟文化旅游区、水浒文化主题公园、微山岛景区、南阳古镇景区、宝相寺景区、兴隆文化园等文化文物旅游项目建设,逐步形成文化文物旅游保护、开发、传承、弘扬的良性循环。
完善配套设施 提升景区形象
完善的基础设施配套能有效提升景区的形象和档次。为鼓励各景区搞好基础设施建设,市政府在2011至2012年度,从本年度全市旅游业发展引导资金中切出一块,用以奖代补的形式,支持A级旅游景区游客中心等基础设施建设仅星级厕所补助,就达到了150余万元。全市A级以上景区厕所,做到布局合理、数量充足、设施完善、管理规范、清洁卫生。在景区评定中坚持“安全管理”的一票否决制。加强文物安全知识的教育培训,制定完善了《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防控预案,景区配备专门安保人员,加强安全管理。科学管理游客容量,制定相应的旅游高峰安全运行预案,及时向社会公布游客流量占景区最大接待容量的信息,合理疏导游客。全面提升A级以上景区的导览标识系统,进一步增强全市主要A级旅游景区的服务信息传递能力,提升景区服务水平。
实施标准化服务 提升管理水平
全面推进景区标准化建设,严格旅游度假区、A级旅游景区、旅游购物商店、旅游休闲购物街区评定复核制度。严格执行A级景区评定标准,要求自然景观和文物古迹保护手段科学、措施先进,能有效预防自然和人为破坏,保持自然景观和文物古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强化文物安全防范措施,完善“三孔”、“二孟”等文物景区的技防设施,最大程度地发挥立体防控效能,有效预防自然和人为破坏,保持自然景观和文物古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加强环保制度建设,文物旅游景区内各项设施设备符合国家关于环境保护的要求,不造成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不破坏文物资源和游览气氛。建立严格的准入退出机制,结合经常性暗访、市场检查和参与省市重大旅游活动情况,对达不到国家、省质量标准的,给予约谈、责令整改等处理;对于出现重大质量、安全问题或整改不力的,给予摘牌处理。规范经营,在旅游景区内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及个人,须经景区管理部门同意,在核定的营业地点、营业范围实施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