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孟之乡网消息 明年1月1日起,泰安城区中心区全天24小时禁止机动车鸣笛,如果驾驶员违反规定将被处以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
11日上午,泰安市公安机关召开了泰安市城区机动车禁鸣动员大会,宣读了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泰城中心区禁止机动车鸣笛的通告。记者从通告上看到,泰城禁鸣区域为泰明路(含)以西、长城路(含)以东、灵山大街(含)以北、环山路(含)以南区域内的主次道路。在禁鸣区域内,机动车(含摩托车)全天24小时禁止鸣笛;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等特种车辆在执行紧急任务时,可以断续使用高音喇叭,但不得使用警报器。在禁鸣区内机动车违反禁鸣规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有关规定,处以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
泰安市公安局交警部门有关人员介绍,在泰安城区中心区实行禁鸣主要是为了降低噪音,很多城市已经在城区实行禁鸣。根据《城市区域噪声标准》规定,城市道路两侧区域噪声最高限值为白天70分贝,晚上为55分贝,现在泰城机动车数量增加迅猛,今年1-10月份,仅泰城城区就增加了近2万辆机动车,实行禁鸣是很有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