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1月25日从微山县有关部门获悉,近日,该县通过了国家环保部组织的国家级生态示范区考核验收,微山县将成为济宁市第一个国家级生态示范区。
近年来,微山县一直重视生态建设,自2003年起,该县率先在济宁市提出创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的目标,并被国家环保部列为全国第八批生态示范区建设试点单位。6年来,微山县开展了系列生态建设,大力发展生态工业、生态农业、生态旅游业,取得突出成效,并达到全国生态示范区建设一类地区的考核标准。
截至目前,南四湖人工湿地示范工程已完成退耕还湿2万亩,保护恢复湿地6万亩。南四湖上级湖二级坝监测断面COD浓度25.8毫克/升,接近国家地表水三类标准。南四湖下级湖岛东监测点位COD浓度19.5毫克/升,达到国家地表水三类标准。湿地内的水生植物明显增加,多年绝迹的大银鱼、小银鱼、刀鲚等迅速恢复;鸟类由原来的10万只增加到现在的15万只。
同时,微山县对一批重点排污企业实施“再提高工程”,废水实现稳定达标排放。去年单位GDP能耗0.87吨标煤/万元,比2003年下降了44.59%。单位GDP水耗138.97立方/万元,比2003年下降了23.3%。同时实施系列减排项目,关停取缔微山湖煤电公司、4家水泥厂淘汰立窑生产线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