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孟之乡讯 6月21日,山东省教育厅发布《山东省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名单公示》。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山东省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建设的通知》(鲁教体字〔2018〕15号)要求,经专家评审,共遴选出13个山东省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名单予以公示。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建设的通知》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办发〔2015〕71号文件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决定在全省高校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建设,支持高校围绕民族民间音乐、美术、舞蹈、戏剧、戏曲、曲艺、传统手工技艺和民族传统体育等传统文化项目建设传承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