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运河杯”优秀住宅小区评选办法》日前正式出台,该市首次优秀住宅小区评选活动也将全面展开。
根据《办法》规定,“运河杯”优秀住宅小区评选活动每年进行一次,奖项数量设置依据每年申报的数量确定,最多不超过10个。“运河杯”优秀住宅小区评选活动由济宁市房地产开发经营投资业协会具体负责“运河杯”评选的组织、协调、监督等日常工作。济宁市房地产开发经营投资业协会成立济宁市“运河杯”优秀住宅小区评审委员会,评委会由规划设计、建筑设计、质量监督、开发管理、住宅产业化、物业管理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负责对参选项目的评审,提出获奖项目建议名单。
申报条件必须满足:济宁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项目10万平方米以上,各县(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项目5万平方米以上;工程质量全部达到国家合格标准,其中50%以上达到优良标准;完成开发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备案,交付使用一年以上 ,小区入住率高于60%;开发企业无不良诚信记录(如未发生违规预售商品房、拖欠工程款、延迟交房等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事件等。
据济宁市开发办有关负责人介绍,“运河杯”优秀住宅小区开评,对提高住宅小区的环境、配套设施建设具有重要推动作用,住宅设计、物业管理等方面在评选中占重要比重,也将进一步提高人居环境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