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假的来临再次掀起一波外出旅游的高峰,不少家长和孩子会以个人游或团队游的形式外出旅游,尽兴游玩的同时,也伴随着诸多风险。为切实维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避免发生旅游安全事故,邹城市旅游局就相关出游注意事项提示如下:
一、选择有资质的旅行社。参加团队旅游,应挑选信誉高、诚信度好、品质优、资质齐全的旅行社,选择旅游产品时,要选择行程内容与价格相符的线路产品,切忌一味追求低价旅游产品,不要因贪图便宜而上当受骗。同时,一定要与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签订合同前,要仔细阅读合同的条款,查看合同中有关双方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等内容的约定,避免日后因约定不明确而产生纠纷。
二、注意交通安全。要选择具有合法资质的交通运营单位提供的服务,索要并保存好票据。自驾车出游的游客请做好车况检查,并遵守交通法规。远道出行的游客不要长时间驾车,避免疲劳驾驶。在乘车旅途中,一定要系好安全带。不要让未满十二周岁的儿童乘坐机动车副驾驶座位。
三、注意饮食安全。夏季高温,要讲究饮食卫生,要选择有资质、干净卫生的餐饮场所就餐,尽量选择高温加工的新鲜食物,不要食用无证摊贩贩卖的生冷食品。食用水产品要选择鲜活产品,最好加工成熟后食用,尽量不要冒险食用生冷海鲜、河鲜。可随身携带治疗感冒、腹泻、消炎的常用药物和创可贴等。
四、注意住宿安全。尽量选择条件好、环境优、正规的宾馆旅店入住,认真了解客房安全须知,熟悉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及防护设施。出入房间及睡前要锁好门窗,不要将房间号码随便告诉陌生人。外出时,应告知导游或同伴,索取饭店联系卡,如迷路时,可以按卡上地址询问或搭乘出租车,确保安全返回。
五、注意游览安全。要注意景区设立的安全警示标识,不要到景区划定的安全游览路线以外游玩,不要进入危险区域。认真阅读安全须知,以确定自己是否适宜游玩;不要乘坐未经检验、检验不合格或超期未检的游乐设施;乘坐旋转、翻滚类游乐设备时,要将眼镜、相机、提包、钥匙、手机等易掉落物品拿出存放;设备在运行中若出现意外情况,不要惊慌、乱动,应在原位置等待工作人员的救援,不要擅自解开安全带、打开安全压杠;少儿乘坐游乐设施须有成年人陪护。
六、注意涉水旅游安全。参加漂流、潜水、摩托艇、水上滑翔等风险较高的旅游项目,必须选择资证齐全的经营单位,并听从工作人员的正确安排。同时,游客要根据自身身体健康状况、水性,结合当天天气情况选择适宜的水上旅游项目,不要冒险挑战超过自身承受能力的高危险项目。游客游泳时,千万不要离开规定的安全区域。在海边观景或沙滩散步的游客要特别注意风浪袭击。未成年的游客一定要在监护人的监护下参加水上游览项目。
七、注意购物安全。尽量选择正规商店或管理比较规范的市场购买纪念品,不要轻信老乡店,更不要随其前往,以防受到胁迫。购物时要注意随身财物,把包拿在手里,不要随手放下,以免在挑选物品或转身时丢失。要理性消费,不要冲动购物,不贪小便宜,谨防上当受骗,购买商品要索取发票(收据)等商家凭证,以作为维权依据。
八、文明旅游,依法维权。在旅游期间,应从自身做起,恪守公德,讲文明,讲礼仪,理性消费,摒弃不良习惯,爱护环境和公共设施,做文明游客。提高依法维权意识,保障旅游过程中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