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孟之乡网消息 曾子故里、中国石雕之乡——济宁市嘉祥县为促进当地旅游发展,专门出台了相关的《意见》及扶持政策,由县财政每年安排500万元作为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用于重点旅游项目建设、基础设施建设、旅游宣传促销和相关奖励性资金,扶持精品旅游线路和旅游商品的开发,并整合各类相关资金和项目向旅游业倾斜。
为整合县域资源,打响嘉祥品牌,确保到2013年升级当地现有景区,使旅游业成为第三产业的龙头产业;到2025年,构建旅游产业集群,打造旅游目的地,使旅游业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嘉祥县委出台相关《意见》,鼓励各种民间资本参与旅游景区(点)开发。对大规模投资旅游项目的企业或个人,按固定资产实际投资数额由受益财政给予补助。
固定资产投资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不足2000万元的,给予投资额1%的奖励;2000万元以上(含2000万元)不足3000万元的,给予投资额2%的奖励;3000万元以上(含3000万元)不足5000万元的(含3000万元),给予投资额3%的奖励;5000万元以上的“一事一议”。
对获得AAA级以上旅游景区、全国工农业旅游示范点的单位,给予20万元奖励;对获得AA级景区、省级工农业旅游示范点、省级旅游强乡镇的给予10万元奖励;对获得省级旅游特色村的给予5万元奖励;对新创三星级旅游饭店的,一次性给予奖励3万元;创四星级旅游饭店的,一次性给予奖励5万元;创五星级旅游饭店的,一次性给予奖励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