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子周游列国14年,终于在鲁哀公11年(前484年)回到了久违的鲁国。是年孔子68岁。
在返乡的三年里,孔子除教授弟子外,又忙于修 《春秋》,删《诗》、《书》,定礼乐。鲁哀公14年(前481年)春,鲁国贵族在大野(今山东巨野)打猎,叔孙氏的管车人?商捕获一只怪兽,载回来无人认识。孔子看到后,马上长叹着说:“这是麒麟呀!”又流着泪说:“我已也夫(完了)!”
麒麟是古代传说中的一种动物,旧说鹿身、牛尾、一角,被视为“仁兽”,捕获它是不祥之兆,所以孔子便长叹哭泣。当时孔子正在修《春秋》,他立即停笔不写。故《春秋》便于鲁哀公14年获麟止。再过二年(前479年)孔子73岁便离开了人世。“西狩获麟”事,《春秋》、《左史》、《史记》均有记载,但并未有孔子作的《获麟歌》,也未见他的学生记录此事。而《公羊传·哀公14年》杨士勋的《疏引》却记孔子泣曰:“麟出而死,吾道穷矣!”于是作歌一首:
唐(尧)虞(舜)世兮麟凤游,
今非其时来何求?
麟兮麟兮我心忧!《孔丛子·记问》、蔡邕《琴操》亦有此记载(见《御览》、《艺术类聚》等)。
不过,我的老师山东大学著名学者高亨先生认为,上歌“不类春秋时代诗句,当是后人伪造。”高先生治学严谨,在《诗经今注·前言》中说:“我读古书,从不盲从旧说,而敢于追求真谛,创立新义。”他所举例证即为《诗经·周南·麟之趾》,他认为《麟之趾》中是孔子所作的《获麟歌》,被后代儒者编入《诗经》之中。其理由是《麟之趾》是悲叹之调,正与《公羊传》记孔子“反袂拭面,涕沾袍”的悲情相合。高先生判定《获麟歌》是“伪造”很有道理,但肯定《麟之趾》即为孔子作的《获麟歌》理由并不充分。请看原诗:
麟之趾,振振公子,于嗟麟兮!
麟之定(顶),振振公孙,于嗟麟兮!
麟之角,振振公族,于嗟麟兮!
旧说多认为歌颂公族, “振振”即 “振奋”, “吁嗟”为赞美叹词,释为 “哎呀”不无一定道理。
另外,高先生在前言中肯定,说是后儒补入 “诗经”的,但是正文 《麟之趾》注中,又说孔子 “把它附在 《诗经·周南》之末”,还说 “好像”、 “可能”为孔子所作的 《获麟歌》,此与前言所说矛盾。可见,说 《麟之趾》即为孔子所作 《获麟歌》,理由并不充分。
总之,据上所述以及有的人关于此事的记述,我得出的结论是:
1、关于获麟的记载,各书多有不同,有的更是荒诞不经。传为蔡邕 《琴操》上说,获麟的是个打柴人。孔子是路上遇到的。孔子看到打柴人,为 “龙颜”,伤左足的麟口吐三卷图,在赤色伏上写的 “刘季 (邦)兴为王”。迷信式的预言,实为妄说。故对于资料,应仔细分析,不能随意下结论。
2、 《获麟歌》与 《麟之趾》,没有充分证据证明为孔子所作,推测之辞不足为凭。
3、孔子不是在周游列国回来途中看到获麟的,是在回国三年后在鲁都曲阜城里(一说郊外)看到的。
4、获麟之地是在今山东巨野境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