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济宁市政府正式出台《关于提升济宁老城区规划建设水平的意见》。意见要求,将进一步疏解济宁老城区人口密度,严格控制建筑总量,原则上老城区内将不再审批新的房地产项目。
济宁老城区指济安桥路以东、火炬路以西、金宇路以南、日菏铁路以北的区域。老城区规划建设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积极实施廉租房建设和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加大市政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力度,力争用3-5年时间使老城区人均住宅建筑面积达到30平方米以上,城市绿化覆盖率达到43%以上。把老城区建设成经济发达、基础设施完善的城市副中心。
《意见》指出,进一步优化老城区各类专项规划,严格控制建筑总量,增加绿化、公建面积。老城区范围内,除保障性住房、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退城进园及城市公共服务设施等有关项目外,原则上不再审批新的房地产项目,严禁见缝插针式项目;已批准建设的,容积率一律不作调整。老城区成片改造和“城中村”改造项目,在确保有效公共空间的前提下,通过降低建筑密度、增加绿地面积促进环境改善。进一步挖潜存量建设用地,对闲置满1年的,依法征收土地闲置费;闲置满2年的,依法坚决收回。
老城区建设的同时,加大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力度,重点解决基础性、关系民生的突出问题。狠抓老城居住区环境整治,积极推进危旧房成片改造,着力优化居民居住环境。同时,根据商业网点及农贸市场等专项规划,尽快新建改建一批商业网点和农贸市场,逐步解决占道经营、人车争道和居民“买菜难”等问题,争取2年内取消“马路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