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孔圣会入会指南
(一)中华孔圣会是立足中国、面向全球的公益性儒家组织。本会会员分为个人会员和团体会员。无论国籍、种族、地区,凡有儒家文化信仰与情怀并认同本会章程的个人,以及认同儒家文化精神价值的社会团体、企业均可申请入会。
(二)入会申请者可通过网络直接向中华孔圣会总会提出申请,如实填写“中华孔圣会会员入会登记表”,由总会批准入会。如本会在入会申请人所在地设有分会或支会组织,申请人可就近向当地分会或支会组织提出入会申请,由分会或支会批准入会。(入会登记表请见 附件 )
(三)中华孔圣会总办事处设在深圳市孔圣堂(详细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爱国路东湖公园东湖一街24号)。联系人:孝忠,办公电话:0755-25423106;移动电话:13113609442。电子邮箱:1242360385@qq.com
附件:中华孔圣会会员入会登记表 (点击即可下载)
附录
中华孔圣会章程
(草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机构名称:本机构的名称是中华孔圣会。
第二条 机构性质:本机构的性质是立足中国,面向全球的公益性儒家组织。
第三条 机构宗旨: 尊孔崇儒,弘扬传统,重建信仰,复兴中华 。
第四条 会旗会徽: 中华孔圣会会徽为八卦木铎仁爱图,会旗为八卦木铎仁爱龙旗。
会徽
会旗
第五条 注册登记
中华孔圣会首先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注册登记,然后逐步创造条件在国家民政部注册登记。
第二章 组织架构
第六条 儒家学者委员会
孔圣会作为儒家组织,将秉承儒家学治传统进行管理。将设立“儒家学者委员会”作为本会最高决策机构。儒家学者委员会由著名儒家学者组成,凡本会重要事务和重大人事任免,均需儒家学者委员会讨论通过。
儒家学者委员会,最多为三十名,可根据需要进行增减,新增加委员需经主席提名,并经三分之二正式委员表决通过。正式委员可自愿退出,也可因不宜担任该职务而进行劝退。
第七条 会长
中华孔圣会会长为本会最高象征和代表,由儒家学者委员会推举有儒家信仰和情怀,德高望重的人士担任。
副会长作为本会的重要荣誉职务,由儒家学者委员会推举有儒家信仰和情怀,对本会的发展给予重要支持的社会贤达担任。
第八条 会员
(一)入会条件:中华孔圣会会员分为个人会员和团体会员两大类。无论国籍、种族、地区,凡有儒家文化信仰与情怀,并认同本会章程的个人都可以申请入会,经批准并行归宗礼后成为本会个人会员。凡认同儒家文化精神价值的社会团体、企业,均可申请入会,成为团体会员。
(二)权利义务:
凡本会会员,具有如下权利:
1、选举权与被选举权
2、参加活动
3、有偿服务的优惠待遇
4、建议和监督权
5、入会退会自由
凡本会会员,应履行如下义务:
1、参加本会组织的一切活动。
2、按期缴纳会费。个人会员会费标准为个人薪资的5%,团体会员会费标准年费每年三千元。
3、凡本会会员,均可自愿向本会纳贡捐赠,捐赠形式和数量不限。
第九条 理事会
理事会系中华孔圣会日常事务性工作的决策和执行机构,理事会设理事长一名,常务理事及理事若干。理事会理事由各支会负责人担任,常务理事由总会各部及各分会负责人担任。理事长是理事会会议的召集人,凡本会重大事务性工作皆由理事会决策。
第十条 理事会行使下列事项的决策权:
(一)制定工作计划。
(二)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案;
(三)增加开办资金的方案;
(四)罢免、增补理事;
(五)内部机构的设置;
(六)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七)从业人员的工资报酬。
(八)每年定期向学者委员会提交工作报告
#p#副标题#e#(九)其它重要事务
第十一条 理事会每年召开 2 次会议。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召开理事会会议:
(一)理事长认为必要时;
(二)三分之一以上理事联名提议时。
第十二条 理事会设理事长1名,副理事长1-2名。理事长、副理事长由理事会以全体理事的过半数选举并经学者委员会批准产生或罢免。副理事长每届任期四年,可连选连任。
第十三条 副理事长协助理事长工作,理事长不能行使职权时,由理事长指定的副理事长代其行使职权。
第十四条 召开理事会会议,应于会议召开10日前将会议的时间、地点、内容等一并通知全体理事。理事因故不能出席,可以书面委托其他理事代为出席理事会,委托书必须载明授权范围。
第十五条 理事会会议应由1/2以上的理事出席方可举行。理事会会议实行1人1票制。理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理事的过半数通过。
第十六条 理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会议;
(二)检查理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
(三)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十七条 本单位总干事对理事会负责,并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单位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理事会的决议;
(二)组织实施单位年度工作计划;
(三)拟订单位内部机构设置的方案;
(四)拟订内部管理制度;
#p#副标题#e#(五)提请聘任或解聘本单位副职和财务负责人;
(六)聘任或解聘内设机构负责人;
第十八条 本单位设立监事会,其成员为 3人。
监事任期与理事任期相同,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第十九条 监事由学者委员会推荐选举产生。
本单位理事、总干事及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
第二十条 监事会或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本单位财务;
(二)对本单位理事、总干事违反法律、法规或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三)当本单位理事、总干事的行为损害本单位的利益时,要求其予以纠正;
监事列席理事会会议。
第二十一条 监事会会议实行1人1票制。监事会决议须经全体监事过半数表决通过,方为有效。
第二十二条 行政机构
总会行政机构系理事会的执行机构,具体负责执行理事会的决议,主持日常行政工作。总会行政机构下设如下:教义部,礼乐部,宣教部,修学部,社工部,农工部,儒商部,人事部,教产部,总务部,募捐部,外联部。总会行政机构设总干事一名,作为行政机构负责人。
第三章 道场建设
第二十三条 道场分为中心道场、社区道场、家庭道场三级。总会以及各分会设立中心道场。中心道场可以通过与政府、企业和民间团体的合作方式,借用孔庙、书院、公园等传统古建筑以及企业和民间组织机构投资兴建的大中型场馆。中心道场是总会及各分会举行大型礼乐活动和修学、团契、宣教活动的主要场所。
第二十四条 社区道场系各级支会及各圣堂设立的道场。是支会及圣堂会员集中学习、宣教、团契和组织各种礼乐活动的场所。社区道场可以借用社区会所、茶楼、写字楼等场馆创办。
#p#副标题#e#第二十五条 家庭道场是孔圣会基层学习小组聚会、学习、团契的地方。场所不拘形式,由小组成员自行寻找,利用家庭客厅、堂屋作为道场。
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总会还将聚集各种资源,募集善款,寻找合适的土地和环境,建设综合性大型儒教道场——孔子文化园及中华圣山。
第四章 活动形式
第二十六条 以道场孔圣堂为中心,从事儒家的宣教传道工作。其中包括周末的告拜礼讲经会、公共祭祀活动、儒学公益讲座、礼仪服务、节日庆典等。
第二十七条 设立儒家文化大讲堂,从事公共讲学宣道活动。组建孔圣会义工团队,进入社区、乡村、企业、学校,从事宣教弘道及儒家礼仪服务活动。
第二十八条 组建儒家的圣乐团、礼仪队,到社区、乡村、学校、企业从事文艺演出及礼乐服务。每年孔子文化节,各分会、支会同时举行大型祭孔活动。每年清明、端午、中秋举行传统节日庆典活动。
第五章 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九条 本单位注册法定代表人为 周北辰 。
第六章 资产管理及使用原则
第三十条 本单位经费来源:
(一)开办资金;
(二)政府资助;
(三)在业务范围内开展服务活动的收入;
(四)利息;
(五)捐赠;
(六)其他合法收入。
#p#副标题#e#(七)会费
第三十一条 经费必须用于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盈余不得分红。
第三十二条 执行国家规定的会计制度,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监督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接受税务、会计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税务监督和会计监督。
第三十三条 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出纳。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三十四条 本单位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进行财务审计。
第七章 章程的修改
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的解释和修改,须经学者委员会和理事会共同表决通过。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六条 本章程经本会全体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后,开始生效。
第三十七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学者委员会和理事会。
中华孔圣会筹备委员会
孔子2566年暨耶稣2015年10月26日
附录:中华孔圣会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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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者委员会
(一)主席
蒋 庆,阳明精舍山长
(二)委员(序齿排名)
张祥龙,山东大学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教授
张新民,贵州大学中国文化书院荣誉院长、教授
黄开国,四川师范大学政教学院教授
胡治洪,武汉大学中国传统文化研究中心教授
李景林,北京师范大学哲学学院教授
陈昭英,台湾大学中文系教授
盛 洪,山东大学经济研究中心教授
林安梧,台湾元亨书院山长,台湾慈济大学宗教与文化研究所教授
周炽成,华南师范大学政治与行政学院教授
陈 明,《原道》主编,首都师范大学儒教研究中心主任、教授
杨朝明,中国孔子研究院院长、教授
康晓光,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中国人民大学非盈利组织研究所所长
郭 沂,韩国首尔大学哲学系终身教授
范瑞平,香港城市大学公共政策学系教授
方朝晖,清华大学历史系教授
王瑞昌,首都经贸大学教授
姚中秋,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人文与社会科学高等研究院教授
张晚林,湖南科技大学哲学系教授
彭永捷,中国人民大学孔子研究院副院长、教授
曾 亦,同济大学人文学院教授
白彤东,复旦大学哲学学院教授
唐文明,清华大学哲学系教授
陈进国,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宗教研究所当代宗教研究室研究员
郭晓东,复旦大学哲学学院教授
陈 赟,华东师范大学哲学系教授
柯小刚,同济大学人文学院教授
陈 勇,墨西哥学院亚非研究中心教授
二、会长
(一)会长
待定
(二)副会长
朱 仝,北京世嘉房地产有限公司董事长
李文明,北京华本机构董事长
三、理事会
(一)理事长
张华,三和国际集团董事长
(二)总干事
周北辰,深圳孔圣堂儒家文化交流中心主事
(三)常务理事
胡晖莹,南通知止堂义学创办人
孔祥东,世界孔子后裔联谊会秘书长
杨汝清,北京苇杭书院院长
李 正,四川鸿德汇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
吉俊春,重庆渝商博物馆秘书长
邸继文,朔州国学会秘书长
魏长周,曲阜儒家文化联合会副会长
范 飞,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公益中国频道副主编
陈世巧,福建福鼎市霞浦儒学实践研究会会长
孟献东,深圳孟儒集团公司董事长
袁 彦,明伦书院广州分院院长
#p#副标题#e#王 毅,深圳财富基金总经理
易志军,南昌孝谦传统文化中心主任
蔡定煌,南昌中华道德促进会常务理事长
李良水,广东国学院秘书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