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弘扬孟子故里邹城市优秀传统文化,打造传统文化“首善之区”,创作更多更好的优秀文艺作品,面向全国公开征集邹城市优秀传统文化文艺作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要求
(一)应征作品应为新创作品,具有原创性、民族性、示范性和较高艺术水准,主题立意深刻,艺术感染力强,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良好社会效益和市场发展潜质。主要包括彰显儒家文化、孟子思想、孟母教子文化、邹鲁文化等传承弘扬邹城优秀传统文化、民间乡土文化的地域历史文化题材。
(二)应征作品应未转让版权,作者须拥有完全的著作权。改编他人的作品,须出具该作品著作权所有者授权改编的有效文字材料。
二、体裁范围
戏剧、曲艺、音乐、舞蹈、小品、动漫、文史等。
三、征集方式
创作人将作品于2015年10月31日前邮寄或直接报送到作品征集办公室。邹城市将组成专家评审委员会,对征集到的作品进行评审,评出一二三等奖若干,给予适当奖励。对获奖作品一经采用,双方即签署协议,按规定支付报酬。作者著作权不予变更,发表权、改编出版权归属邹城市文广新局。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 青 孙 潇
联系电话:0537—3235500
邮箱:sdzcswgxj@126.com
邹城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5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