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月是一个孕育希望的季节。济宁市委关于“落实年、突破年”的号角早已奏响了孔孟之乡春的序曲,与春天的脚步一同走来的,还有“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103周年。在此,我们向辛勤工作在全市各条战线的妇女姐妹致以节日的问候!向广大妇女工作者致以崇高的敬意!
祖国逢盛世,巾帼创伟业。2012年,在济宁市委市政府以及社会方方面面的重视、关心下,我市广大妇女积极发扬主人翁精神、改革创新精神、艰苦奋斗精神,充分发挥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的“半边天”作用,建功卓著。在农村,女性占到了农业劳动力的65%以上,为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农村繁荣稳定作出了突出贡献;在城市,亿万妇女致力创造新岗位、创造新业绩、创造新生活,各行各业涌现出一大批先进妇女典型,展示了孔孟之乡女性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时代风采。各级妇联组织解放思想,更新观念,牢固树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立足基层、服务妇女的工作宗旨,以建设“坚强阵地”和“温暖之家”为目标,以妇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切入点,在组织妇女、引导妇女、服务妇女和维护妇女合法权益方面不断推出新举措,不断取得新业绩,呈现出蓬勃的生机和活力。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这是将男女平等基本国策首次写入党代会报告,标志着我党作为执政党对于男女平等作为基本国策的确认、继承和发扬,为妇女事业提供了新的机遇。十八大报告提出“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更好反映群众呼声,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这既体现了党对妇联工作的高度重视,也体现了党对妇联组织的殷切期望。201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前启后的关键一年。面对新的形势,新的使命,妇联工作任重而道远。
与济宁共发展,与时代同进步。全市各级党委、政府要认真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不断完善保护妇女权益的法规政策体系,健全支持妇女事业发展的体制机制,为广大妇女贡献才智、成就事业搭建舞台,为保障妇女合法权益、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创造条件。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对妇女工作的领导,更好地发挥妇联在开展党的群众工作中的重要帮手作用。社会各界要切实关心妇女发展、支持妇女工作,形成全社会尊重妇女、支持妇女事业发展的社会氛围。全市各级妇联组织要紧紧围绕市委提出的“落实年、突破年”这个主基调、总要求,突出“心系群众接地气、服务发展促跨越”这一主题,大力开展“下基层、访妇情、办实事”活动,着力提高妇联干部的执行、创新、服务能力,努力把妇联组织建设成为党开展妇女群众工作的坚强阵地和深受广大妇女信赖和热爱的温暖之家。全市广大妇女要继续发扬“四有”、“四自”精神,最大限度地发挥自身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为建设美丽家园、美丽济宁、美丽中国再立新功。